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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实话 中共元老忆历次政治运动

 2011-05-08 12: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0

作者任仲夷,中共元老,历任中共哈尔滨市委第一书记,辽宁省委第一书记(1978年—1980年),广东省委第一书记(1980年—1985年),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抢救运动”初受“左”害

1943年11月间,我和李尔重被调到北方局党校参加整风学习。……我被留在冀南行署办的整风学校任党总支部书记,李尔重被留在冀南军区办的整风学校。我在学校工作不几天,就看到中共中央的电报,说延安在整风运动中发现了特务,经过揭发斗争,有些敌特“坦白交代”供出了很多日本特务、国民党特务和“托派”。中央在电报上说,在“抢救运动”(这时,“整风运动”已被叫做“抢救失足者”的“肃反运动”)中搞出了这么多特务,并创造了许多经验(如“大会围,小会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等),中央表示很高兴。当时,我的思想主要是感到吃惊,但对党中央、毛泽东还是深信不疑的。

一个多月后,我和李尔重同时被调到北方局党校去参加“整风”学习。大概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整风学习,主要是整顿学风、党风、文风,在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方面,的确有些收获。但为时不久,就开始了“抢救失足者”。那时,每个人都要写自己的历史,交代自己的问题,要求是“对党一条心,不能半条心,更不能两条心”。审查者对每个人历史的各个关节都要进行审查和质问,被审查的人如果答复得不满意,就被怀疑甚至肯定为有问题,就对他们进行所谓“抢救”。而在白区工作过的干部尤其是知识分子,更是被怀疑和“抢救”的重点对象。这时,我的内心就开始有了疑问。特别是当党校全体学员参加了北方局机关在“麻田”(在左权县,中共中央北方局所在地——编者注)召开的“坦白”大会,看见搞出了那么多的“特务”和“内奸”,我对“抢救失足者”运动就产生了更大的怀疑。之所以产生疑问,是因为在许多问题上,在通常的情理上,我觉得有很多问题,不能不使人怀疑。

在审查一个人的历史时(被审查者大多是党的高、中级干部),对许多问题表现主观、片面、无知,特别是采用“逼供信”,甚至采用了不人道的极为残酷的办法,我认为都是错误的。在我被“抢救”时,“积极分子”们对我搞“车轮战”(轮班对我进行昼夜盘问、逼供),曾在一个月中,只让我断断续续地睡了几个小时的觉(每次只叫打几分钟的盹)。在我被“车轮战”式“抢救”折磨时,党校负责人杨献珍同志曾“劝说”我彻底“坦白”。我向他建议说:“希望党慎重,慎重,再慎重。”他说:“党要你坦白,坦白,再坦白!”我说:“我相信党。”他说:“党认为你有问题!”我说:“我相信毛泽东。”他说:“毛泽东认为你有问题!”他还问我:“你知道你呆的这是什么地方吗?”我说:“是北方局党校。”他说:“什么党校,是‘格别乌’(苏联的特务机关,后来音译为‘克格勃’)!”我听了这话,感到十分震惊,脑子像炸了一样。说实在的,我到现在对杨献珍同志仍十分敬重。他是我们党内知名的哲学家。……在当时的那种气氛下(可以说是“红色”恐怖),我没有发现一个挺胸反抗者,杨献珍同志也不可能例外。后来,杨献珍同志在哲学上提出“合二而一”的观点,因为不符合毛泽东同志的“一分为二”的论点,而受到严厉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饱经折磨。自我党建党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路线斗争、政治运动如此之多,很多人既整过人,也挨过整,包括我自己在内,也是如此。可惜的是这个历史教训并未得到认真的吸取,使之真正成为宝贵的经验。这次“整风”“抢救”,我在太行山北方局党校呆了一年半时间,过了一年半被逼供、被“软禁”的生活。……也许是由于“抢救运动”在我心上的烙印太深吧,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对于运动中的某些“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做法,我在思想感情上往往有些反感,而没有与人斗争其乐无穷的感觉。

关于土改、镇反、三反五反

首先是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运动。我认为土改运动是必须的,但有些过火的“左”的做法是不应该的。譬如把富农和地主同样看待,并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划在一起,统称“地富反坏”(反“右派”后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黑五类)。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个村的人都带上红(贫雇农)、黄(中农)、白(地主、富农)三色布条,一切由贫雇农说了算,各村农会都可以私设“刑堂”,对地富分子实行严刑拷打,生杀予夺。我觉得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1950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共和国诞生之初,在各种敌对分子的反革命活动相当猖狂的时候,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也是完全应该和必要的。毛泽东提出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具体执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现象,因而错捕错杀了不少人。

1951年到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以树立廉洁良好的社会风气,也是十分必要的,问题是在很多地方又重复了“抢救运动”中“大会围,小会攻”、“车轮战”等“逼供信”的错误做法,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当时我在旅大市委当秘书长,我曾多次向市委领导和干部们提出,运动中一定要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定要强调重证据,特别要重物证。不能轻信口供,绝对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车轮战”、体罚和各种威胁、恐吓的办法。我的这些意见,当时旅大的市委第一书记欧阳钦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干部和纪律检察工作的组织部长胡忠海和我的意见也是一致的。但是,我的这些意见却遭到东北局工作组的反对。他们把旅大的问题看得很严重,说旅大这个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当时把贪污1万元以上的称为“大老虎”,贪污5000元以上的称为“中老虎”,贪污1000元以上的称为“小老虎”)。他们认为我在运动中思想“右倾”,把我从旅大市调到黑龙江省(当时叫松江省)。在调离前的鉴定会上,东北局工作组的一位同志给我下的结论是:“任仲夷的思想在运动中表现右倾,从思想体系上说,是右的体系”。

终身感到内疚和悔恨的

1954年,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也牵连和冤屈了一些好同志。使我终身感到内疚和悔恨的,是对李常青同志的批判。李常青同志当时是哈尔滨市的市委第一书记。他工作兢兢业业,生活艰苦朴素,缺点是工作上有点家长式领导的作风。总的来说,是一个好同志。由于工作上与高岗有些联系,便被诬指为高岗线上的人。当时我任哈尔滨市委第二书记,东北局一位负责同志亲自打电话给我,说李常青的问题非常严重。因此,李常青同志受到了不公正的错误的批判。对此,作为市委第二书记的我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后来,李常青同志被调到教育部任司长,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下放到内蒙古去劳动改造。在一次骑自行车时,遇车祸不幸身亡。一个奋斗几十年的老同志,就这样落得非常悲惨的结局!对于李常青同志的不幸遭遇,我一直有一种沉重的负疚感,对他的悲惨遭遇,比我自己在“抢救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的折磨和迫害,更加感到痛心。这是我心上一个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

反右当中的“滔天罪行”

1956年9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我对党的“八大”是衷心赞成、完全拥护的。特别对于“八大”报告中提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今后的任务是向大自然作战、搞经济建设,我从心眼里高兴和拥护。对于“八大”之前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他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也是非常赞成的。因此,在“八大”以后,我觉得心情特别舒畅,对工作干劲倍增。全国也是一片欢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可是,好景不长,“八大”闭幕以后,毛泽东又在青岛会议上作了内部讲话,提出和“八大”决议完全相反的意见,认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国内的主要矛盾。这样,在我的思想上引起了疑虑,“八大”决议还算不算数呢?但心里还是想:毛泽东和党中央总是正确的,这种重要提法的改变,一定是经过集体讨论的。只有一个问号:这么重大的问题,为什么不召开党代表大会呢?至少要由中央全会作出决定。我万万不会想到,这是毛泽东个人决定的。

1957年“反右派”斗争,我在哈尔滨市任第一书记,我也抓过“右派”,整过人。当时我对毛泽东所讲的“引蛇出洞”的做法虽有疑虑,但总的来说,还是忠实执行了毛泽东、党中央的指示的。按我个人的水平和胆识,当时不可能不按上级的指示办。但由于我对那种做法有疑虑,因而也做了一件违反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的事。当我看到中央下发的就要掀起抓“右派”的绝密文件后,我担心如果市委、市政府党员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不了解中央的意图,怎能领导好这次运动呢?所以,我未经报告省委和中央,擅自把《事情正在起变化》、《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两份文件在党员副局长以上干部中进行了传达,并要他们绝对不要再往下传达。由于这些干部了解了中央意图,所以在鸣放当中都比较慎重,这样,在市委、市政府党员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就没有出一个“右派”。我的这一行动,在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上来说,完全是错误的,但是却使那次抓“右派”的运动没有扩大到市委、市政府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这也算起了点保护干部的作用吧?“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揭批我在“反右派运动”中,使哈尔滨市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的“大右派”都漏了网,我也“罪责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

庐山会议后,整过一个“反党集团”

在1959年发起的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中,我也是一个忠实执行者。对于当年召开的庐山会议,黑龙江省是第一书记欧阳钦、省长李范伍参加的,我在那时只能从欧阳钦回来的传达和中央的文件中知道一些情况。我记得,大概是庐山会议闭幕以前,哈尔滨正在召开市党代表大会。我在大会上代表市委作的报告,关于反对浮夸风、瞎指挥风,反对主观主义等,还是有一定分量的。这本来是对的。但在那次大会闭幕的前两天,我听到庐山会议关于反右倾的信息,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为使大会代表和领导干部有反右的思想准备,我在大会闭幕之后,未等代表散去,马上又召集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原帮人马,开了一个干部会议,作了一个讲话,把庐山会议反右的精神加了进去。市党代大会通过了市委的报告,并形成了决议。市委第一书记紧接着又在干部会议作了一个相反的“重要讲话”,这确实是极少见、极反常的。但在当时,我只能和只好那样做。紧接着,一个“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在全党、全军、全国开展起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像全国一样,也揭批出一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犯“右倾机会主义”思想错误的人。甚至,哈尔滨市委,也像许多地方一样,搞出一个所谓的“反党集团”。这是在一次市委扩大会议上,由于过火地错误地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根据错误的认定,并经省委同意的。我作为市委第一书记,对于受到冤屈的同志,负有重要的责任。1962年初,中央召开了7000人大会,邓小平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对于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凡是过了火的,采取一揽子解决的办法,一风吹。这样,这次运动中受到处分的,比之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要幸运得多了。在一风吹中,做平反的工作,对我来说,比之揭批的时候要主动积极得多。给人平反,向人道歉,我心情是高兴的,唯恐做得太慢了。7000人大会后,我一回哈尔滨就抓紧平反工作。在市委召开的平反大会上,我公开进行了检讨,并向受冤屈的同志赔礼道歉。对其中有代表性的几个人,我还亲自到他们家中去赔礼道歉。只是对于那个错定的“反党集团”,因为比较复杂,没有随着“一风吹”及早平反,后因“文化大革命”,又拖了几年,是我至今感到遗憾的事。

关于“四清”和“文革”

1963年至1965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我认为刘少奇同志的做法有些“左”(集中体现在“桃园经验”上),对于把农民养几只鸡生几个蛋,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来割,也有不同的看法。1964年中央开会讨论制定“二十三条”时,我还误以为毛泽东在纠正刘少奇同志的“左”,没想到毛泽东是认为刘少奇“右”。结果“二十三条”比刘少奇更“左”,最后“左”出个“文化大革命”。“二十三条”中提出的“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开始时,我不懂这句话的意思。怎么也不会想到刘少奇会被定为中国共产党内最大的走资派,怎么也不会想到我自己也成了哈尔滨市的最大走资派!至于1966年开始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对于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人民造成的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严重灾难,凡是经历过的人都有刻骨铭心的切肤之痛。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化大革命”已经作出了正确的结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是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

两个愿望

我之所以回忆这段历史,无非是有两个愿望:第一,是想让大家全面认识一个真正的任仲夷。我不是像有的同志所说的那样,“思想一贯右倾”,我也有“左”的时候。我也不像有的同志想的那么好,我有不少严重的缺点和错误。在政治运动中,我既挨过整(主要是“抢救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也整过人。由于长期处于省市领导的地位,整人的时候更多一些(虽然我一直反对主观主义和“逼供信”的做法),我愿趁此机会郑重地向被冤屈的同志和他们的亲属,表示沉痛的悔恨和诚恳的道歉。第二,是想提醒人们勿忘历史的教训。至于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则宜细不宜粗。对历史的错误分析得越透彻、越准确,取得的教训就越深刻,越能防止我们重蹈历史的覆辙。人们常说,时间是公正的,历史是无情的,许多历史事件,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一些历史事件,是要经过时间的检验、历史的鉴别,才能得出公允的评价。吾老矣,这样的任务,只能期待于21世纪的历史学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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