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我看到中石化有关天价酒的调查和处理结果。看到这个结果我笑了,不出意外,真不是意外,面对这样一个结果,你要是感到意外,那才是意外。
按照这个调查结果,这个天价酒事件原本就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老总鲁广余的纯个人行为,与中石化无关,而对这个“纯个人”行为的事件,给予处理的结果是当事人鲁广余被降职留用。
现在有几个问题其实是无法回避的,面对中石化这份调查结论,在笑过之后,确实有一种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
首先,这次所谓的调查从一开始的起点就注定了这样的调查结果。一次所谓意外的“泄密”让中石化丑陋的冰山露出了一角,而中石化的反应也足够快,面对负面新闻,马上派出了一个所谓的“调查组”,这种自己查自己的行为艺术,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难道还用猜吗?
按照调查的说法,鲁广余买的这些天价酒是自己用。完全是个人行为,那么我就有点不明白了,鲁总自己花钱消费,却又与中石化这个企业有何关系?他花的是自己的钱,爱花多少就花多少,至于这个高昂的酒钱是不是有问题,那该是司法部门来调查的事情吧?
但是,显然问题不是那么一回事儿,鲁总花了159万最后的结果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买单。这究竟是经济问题,贪污腐化,还是属于鲁广余的个人爱好,人家自己有这个承受能力,爱买什么买什么,爱花多少花多少呢?
有一些调查一定是例行公事,一定是浅尝辄止,中石化对广东分公司“天价酒”的调查结果充分表明这一点。敢于拿着159万公款,购买天价酒这是一个简单的错误吗?是一个就应当经济处罚,然后当事人降职使用的错误吗?
中石化这种表面上应付检查,内地里不择手段的“护犊子”行为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利益诉求?而这种自查的结果,可信度究竟有多大?作为围观者真的要感谢那个冒着危险把这一切披露出来的人,让我们看到了冰山一角。
“有章不循,游离于制度之外”,这是中石化对“天价酒”调查里说的很冠冕堂皇的一句托辞,而在我看来,中石化的天价酒,可能就是喝凉水塞牙,咸盐生了虫子,倒霉遇见鬼了,更多的不为人知的内幕还有多少呢?
抓出了鲁广余这个倒霉的大头鬼,然后轻描淡写的给了个处分,然后这件事就可以迅速的偃旗息鼓。
按照国家法律有关经济犯罪的定案标准,数额在五千以上就可以立案侦办,可是这笔高达159万的天价酒,却能在中石化内部调查后迅速把“台风眼”转换为“低气压”,中石化不仅仅有盘剥消费者的本事,更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足以让人大开眼界。
看了这个调查结果,我突然感觉到鲁广余其实是值得同情的,原来买了那么多酒都是用于中石化业务拓展的,都是用于人情往来的,都是用于工作的,这样的好干部为什么要“被处理”呢?
在一场比赵本山小品里的脑筋急转弯还低能的游戏里,中石化又一次无情的嘲弄了围观者的智商,他们迎风扯起一块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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