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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平:李庄案显示,围观改变中国

 2011-04-23 07: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2

备受争议的北京律师李庄一案,今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继续开庭。重庆检方当庭撤回了对李庄的起诉。这似乎有些出人意外,但纵观国内外形势,细看中共高层的权斗,就会知道,其中必然的积极的因素始终在起着作用,这就是:公民社会有力量,围观改变了中国,这一案件的峰回路转强有力地说明了,在权与法的生死较量中,只要我们每个中国人,不冷漠,不悲观,不失声,不自私,正义就能战胜邪恶,人民就能最终取得胜利。

重庆当地的媒体说,公诉人表示,辩护人在法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这导致公诉方认为李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因此,希望撤回起诉。法官批准了辩护人的请求。

实际上,现在的司法系统中的工作人员,大都是正规法律院校毕业的高材生,也就是说,仅凭简单的已有的法律知识,就应当知道李庄案是一个冤案,过去是这样,现在还要冤上加冤,是可忍,孰不可忍?因此,震惊了海内外,一片舆论哗然。假如这是毛泽东时代,没有互联网,“薄泽东”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李庄只能把牢底座穿,但是,毕竟时代不同了,薄熙来自以为是“毛二世”,但他既不是政治强人,也不是党魁,他更封闭不了舆论的嘴,无法蒙蔽所有人的眼睛。所以,在全世界关注的目光里,不能不露出了原形,不得不成了软蛋。现在,中国西南一隅高唱红歌的“薄泽东”,像一只好斗的铁公鸡一样,鸣叫了几声,下了一个可笑的软蛋。

我们知道,李庄因妨碍作证和伪造证据等罪名,已在去年初被判刑1年半,他应当在6月份出狱,但重庆当局称,李庄被判刑后当地司法机关又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李庄被指控涉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司法部门进一步加控。

这件事说明了冤案的制造者,对事实真相和受害人的发声充满着恐惧,他们担心水落石出之后的结果,不仅仅是公权力的蒙羞,而且,可能导致薄熙来的垮台。于是,他们精心策划了一个阴谋,花费了纳税人的钱,带着主管拟想,采取伪造举报信,恐吓知情者出伪证等卑鄙办法,凭空捏造了所谓李庄的余罪,但又不敢让证人公开出庭对质,现在,在强大的海内外舆论压力下,不得不草草收场,所以,他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实力,把重庆当成了一个国家,把司法当成了“私法”,终于在网络时代玩出了笑话,也玩出了火{祸}!

海内外的报道说,4月19日,李庄案法律顾问团成立,知名律师张思之、法学学者贺卫方等皆加入其中,顾问团期待重庆司法保障法律程序的公正。20日,李庄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杨学林对检方指控作出直接回应并就管辖权、证人证言、及指控事实等表达意见。其实,谁都可以看出,今日的重庆已脱离了中央,成了封建军阀割据的一个独立王国,只不过是一个倒退了几十年的“红色中国”而已。陈绍基的案件可以由广东拿到重庆审理,以示公正,但文强案却在重庆一地,从批捕到执行死刑,只用十一个月,一竿子插到底,“薄泽东”多麽专横而霸道!因此,可以肯定,重庆官方没有信心把李庄案交由异地法院审理,因为他们心里非常清楚:这是徇私枉法,是在“玩法”!玩晕了山城,玩不了九州!

这一案件的柳暗花明,既要归功于律师的能言善辩,又要归功于网络的围观,正如一场精彩的球赛,只有运动员的拼搏和裁判员的公正,还远远不够,还必得有更多的人观看和品评。我通过网上的视频看到了杨金柱,他是湖南的著名律师,他和李庄无亲无故,但出于良知和正义感,赶到重庆法院旁听,但不仅在机场受到了围攻,而且,被无理地拒之法院门外,尤其是重庆官方导演了一场“民意秀”表演:几个身份不明的人打出了横幅,诬陷杨律师骗取了他们130万,表示支持法庭对李庄的再起诉,企图欺骗舆论,给杨律师等围观者施加精神压力,但我要问:如果是手持支持李庄的标语人群出现,是不是就会被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拘捕?现场的视频已清楚显示了奥秘:一个女警员试图劝阻示威,而又忽然改变了态度,因为一个行踪诡秘的人暗示和授意他,放纵和容忍这些人对杨律师的围攻。。。。。。够了,就凭这一个细节,人们恍然大悟!它说明了李庄案是薄熙来及其死党精心策划的一起冤案,也是对中国司法体系和已有成果的挑战。所以,杨金柱力举律师证,大声说,我在湖南当了二十五年律师,没有一起指控我的投诉!这一形象将载入中国司法史册,不仅在于他的勇敢,还在于它能够幸运地示众。

让我告诉杨金柱,2001年9月5日,薄熙来操控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秘密审判的时候,薄熙来及其死党,不仅用刀剪去了香港《前哨》同期刊登的我写的批薄的文章,只留下我揭露马向东的文字,以误导法官判我入狱,而且还在此前抓捕了副院长刘晓滨,并电话对法院院长郑全慈说,你要是不按照我的意见判,下一个就抓你!。。。。。。特别恶劣的是,薄熙来还亲自派出国安特务多人,对试图参与旁听的亲友,大打出手,把进入法庭的我的太太扭出法庭,使她的手腕和背部血瘀斑斑!但此场景没有人敢于录像和示众,至今,薄熙来不承认。

因此,我认为,李庄案的转机,只是使我们看到了信息时代的希望,但还应该谨慎限定,这不是法律的最全面的胜利,因为它可能与近期的上海工人大罢工,艾未未案的舆论哗然,茉莉花的不停开放,等国内外的形势有关,也与中南海的高层权斗有关。我想,薄熙来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判了李庄入狱,是为了整合太子党的力量,给讲法的彭真后人傅洋以强力的回击,他一度取得了小胜,因为那时,习近平还前程未卜,所以,他只是用视察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以示回应,现在,情况有所不同,一是“习李配”不会轻易改变,因为它是“太子党”和“共青团派”双方搏弈妥协的结果;二是胡锦涛,习近平等都不愿意看到薄熙来走得太远,毕竟众怒难犯,“民可载舟,亦可覆舟”。总之,可能是碍于世界舆论的压力吧,中共高层出现了积极的迹象和更高的声音,薄熙来不得不失语。

在笔者看来,重庆法院如果是独立审判,就应当宣告无罪或者建议转至上海法院,没有必要给地方公诉机关一个台阶下,正如中国知名的法学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所言,重庆江北区法院按照正当程序的要求,从避嫌的角度,应该同意管辖异议,将其转移至上海更加合理,所以,这个案件从一开始程序就有问题;在证人的出庭问题上,本案也出现了和李庄案第一案时相同的问题,证人可以出庭但并未让证人出庭,律师仍然无法当庭质证。

显然,目前这个结果不是最好的结果,只是薄熙来面临压力不得不自找台阶下的一个让步,更不是什麽中国法律胜利的分水岭,只是国内外形势和舆论压力下高层权斗的一次平衡和妥协,但它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民众的“围观”比重庆官方策划的“围攻”更有力量,二是李源潮下重庆可能使薄熙来加分,但李庄案又使他丢脸,尽管香港的媒体鼓噪他十八大进常委已成定局,但一切都充满变数,薄熙来沉醉于虚幻的“毛泽东热”之中,已利令智昏,自蹈覆辙,他忘了,他不是毛泽东,毛泽东走红的时代已经死了,死灰不能复燃,正如李庄不能再次入狱一样。

2011年4月22日于多伦多梅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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