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与房子具有很多相同的属性,两者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都是要么花钱购置,要么购买原材料由自己或请人加工制作,以及由直系亲属提供或遗留而得来的。
人们往往习惯穿自己经常穿的裤子,住自己常住的房子,觉得这样比较方便舒适,甚至对自己平时常穿的裤子和常住的房子有一定的感情,如某些老年人就对自己穿过的旧衣裤很看重,对自己住的老房子情有独钟,甚至不想搬到刚买来的新房子去住!
人们一般不想也不会出售自己常穿的裤子,所以这些经常穿在身上的裤子并非用来交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不能按某种统一的标准定价。如果某人出于某种需要要买走别人身上穿的裤子,就得跟人家协商确定一个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在此基础上达成交易。
由于现代纺织业和服装业高度发达,厂家往往采用现代先进工艺大规模生产各种布料或衣裤,批量生产普通裤子的成本比较低,人们容易买到合身的新裤子,因此基本没人会去买别人穿过的裤子,即便有人去买别人身上穿的裤子,也无需出价太高,只须原价的几折即可买到,因为人家也许巴不得便宜点卖掉旧裤买新裤。
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裤子的价格十分昂贵,一个人不吃不喝干好几年才能买到一条裤子,其次每个人只有两条甚至一条裤子,此时你要买走别人身上只有几成新或还能穿的裤子,就得好好跟人家商量,而对方往往开出与此面料款式相同的新裤的价钱,甚至还要更多,否则坚决不卖!你要想成交就要尊重对方答应其条件。有时即便开出好几倍同样新裤的价钱,人家也不卖身上的裤子,你也只能尊重人家的意愿。以这种公平交易的方式买人家穿的裤子,就会给人留下讲求公平公正和信誉的正人君子形象。
如果买裤的诉诸欺骗恐吓或暴力强买人家穿的裤子,不跟裤子拥有者和颜悦色商讨这桩买卖事宜,而是以“你这条裤子已经穿很久了,以原价的七折买走这裤子你不亏还有赚”等歪理强行定价和强买,人家不从就强行扒下他穿的裤子强买,或故意弄脏甚至撕破这裤子,然后按自己的开价“赔偿”,或趁人家睡觉时偷走其裤子,然后付给对方自己定的较低价钱!买裤的若是如此暴力胁迫强买人家的裤子,就会给人留下无法无天的地痞恶棍的丑恶形象!
再说房子,当下房价很贵,不少人还处于买不起房的蜗居状态。有房者多半只拥有一套住房,而且还往往是一个小家庭共同拥有,有两套或多套房子的小家庭或个人毕竟占少数,绝大多数拥有唯一住房的个人或小家庭平时并不打算出售其房产。然而一旦遇到政府拆迁,多数拆迁户都会被要求出售自己住的唯一住房,情况这种跟上述购买别人身上穿的昂贵稀缺裤子的情形很相似。只是买家由原来的个人变成政府部门。当下即使开发商搞得拆迁,往往也有政府部门介入,拆迁成为典型的政府行为。
如果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够充分尊重广大拆迁户的利益,倾听他们的呼声,接受他们提高拆迁补偿的普遍要求,至少以拆迁所在地新房的均价作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标准,甚至拆迁赔偿比这还要高!同时充分考虑和妥善解决好拆迁户搬迁后居住就业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此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拆迁户达成公平合理自愿的拆迁协议。万一有的拆迁户即使给予几倍拆迁房的价钱都不肯搬迁,也能尊重其意愿不强拆,那如此公平合理拆迁的政府就会给人留下廉政爱民的美好印象,而国家的形象也会由此大大提升。
或许有人会说,购买别人的裤子与政府的拆迁行为那有可比性,前者属于私人交易,后者往往牵涉到国家建设的需要。然而为了国家的需要和利益就可以肆意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吗?二战时,英国要建一个军用机场,这绝对是跟国家利益生死攸关的大事,但有个钉子户拒不搬迁,导致新机场没法建,受到其他居民和媒体的谴责。丘吉尔说:我们和德国人打仗就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如果拆了他的家,那我们为什么要打仗呢?可见正儿八经的国家利益总是服从于保护公民自由和财产权的需要,现代文明国家出于国家利益需要打算拆迁时,总是最大限度维护公民土地房产权利而不强拆!
然而,当下中国式的拆迁却片面强调国家利益,那些拆迁官员没有认识到拆迁房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而多半是拆迁户平时不打算出售的最贵重和独一无二的生活必需品,收购这样的物品必须征得卖主完全同意,需要付出较高的价钱。所以政府拆迁方往往单方面擅自压低拆迁补偿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不仅无法购买与拆迁房同样面积的当地新楼盘,而且连拆迁所在地同样大小的二手房都买不到,甚至几十上百平方拆迁房补偿费只够买几平方当地房产!一旦拆迁户没有在威胁恐吓下接受极低的拆迁补偿,或不想搬迁而拒绝签署拆迁协议时,拆迁方往往诉诸强拆,或明火执仗,光天化日之下暴力强拆,或趁拆迁户无人在家“偷拆”,或假装糊涂故意“误拆”,这些跟上述强买人家穿的裤子而强行扒人裤,偷人裤,损人裤的情形何其相似!
具有浓厚强制色彩的中国式拆迁已经成为破坏社会公正和法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毒瘤!强拆所引发的恶性暴力冲突在全国各地轮番上演,拆迁酿成的血拆,自焚,致人伤,逼人死,以及恶性施暴甚至杀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唐福珍事件余波未尽,又出江苏东海陶兴尧父子自焚,紧接着宜黄强拆自焚接踵而至!拆迁户成为规模庞大访民队伍的主力军,他们在上访过程中经常被抓,被打,被遣返,甚至被关进精神病院!拆迁的状不仅大量告到全国各省会,京城,而且还告到国外去,甚至告到联合国!如此强拆的政府跟强买强扒别人身上裤子的地痞恶棍有何区别?甚至连那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井无赖都不如,这种掠夺成性政府统治的国家向世人展示流氓恶棍的邪恶形象!
要摆脱负面甚至邪恶的国家形象,首先必须从杜绝强拆做起。或许有人会说,改善国家形象主要靠推动政改,落实言论自由,建立强大的民间社会,司法独立,建立权力受到有效监督制约的政治民主制度。这些当然不错,然而,民间一致坚决反对和愤怒声讨的强拆一日不除,言论自由就徒有其名,毫无用处,主流民意就无足轻重,无法影响政府决策和行为,民间力量也就不堪一击,民主和法律尊严以及社会公正就是空话和笑话,权力就处于为非作歹嚣张跋扈的失控状态,政府就像劫匪一样任意抢掠,民众的财产权利甚至人身自由就毫无保障,中国人就活得毫无尊严!甚至连政改都成为纸上谈兵!杜绝强拆不仅有利于摆脱负面的国家形象,而且也是建立公民社会和实行政治变革的突破口,这就是比较和分析(想象中的)强买别人穿的裤子与强拆的关系所得到的启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关键字搜索:
- 裤子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