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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栽赃警察开枪杀人 15年冤案无说法(组图)

 2010-09-28 14: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图说1:受伤的于威延,手指枪伤留下的痕迹。


图说2:面对儿子的坟墓,于母盼望公正的到来,让儿子能够瞑目九泉。


图说3:众人连署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1994年5月17日,湖南省慈利县新安村林业公安在该村进行搜查时,开枪打死了一名无辜的百姓,事件发生后,警方对警察无故杀人的行为并未立案侦查,开枪警察也未受到任何处分,而死者家属未收到任何赔偿,对于此一事件,死者家属希望政府单位能秉公处理,让亡者能够瞑目。

事件原委:利益分赃 公报私仇

1994年5月16日,凌晨2点左右,当时的湖南省慈利县赵宗岗乡新安村村长杜芳芝带领两名公安人员至村民于绍林家,将其抓至该乡政府的林业站,表示其偷砍树木。时年60的于绍林患有肺结核,已是无力伐木的状态。根据于家人的说法,该抓捕主要原因是村长杜芳芝与于家之前有仇,为报私仇于是诬陷于绍林偷了树木。

次日中午一点左右,林业公安一朱姓干警偕同十多名警察驱车来到新安村,开始在村里进行清查,要逮捕偷砍林场树木的人。该林场位于新安村附近,以往村里生火所需木材皆是村民自行到山上打柴火,至于林业股突然而来的清查行动,于绍林姪子于文子表示:是跟利益有关,他们林场的人不想让民众去砍树,希望让他们自己砍伐,所得以“村里一分、乡里二分、林场七分”的比例分配。

根据于文子的说法:过去山上的林木没人管,村里老百姓捡拾柴火都到林场去,后来林场的人认为全村的人都在山上砍林木,而且林场内部有人偷树木,破坏了秩序,无法管理,于是要求林业派出所来维护,因此派出所警察就开始至新安村清查。于绍林由于过去与新上任的村长杜芳芝有过结,因此杜芳芝趁此机会打击报复,诬陷他偷砍林木,将其抓连夜抓至乡政府。于文子说:“事实上,该清查行动抓的是没有偷树木的人,偷的人却没找到。”

无辜百姓遭枪击 一死一伤

由于警方半夜抓走了于绍林,于绍林的儿子于炳延质问警察:我的父亲都已经是病入膏肓的人,根本没有能力偷砍树木,为何半夜将他抓走?而且,我家又没有偷树木,你在我家搜什么?于是双方产生争执,在争吵中于炳延挣脱跑了。

当时在家中吃饭的另一位于炳延堂兄弟于双延(于文子胞弟)听到争吵,于是走出来了解情况,与朱姓干警相距约10米处,朱姓干警不问原由就朝于双延连开二枪,于双延当场倒地不起。

听到枪声,于家其他兄弟便跑出来看个究竟,其中之一的于威延看到警察打伤了他的兄弟,便追赶朱姓干警,在追赶至距50米远的地方,朱姓干警朝他开了一枪,未中,这时,另一熊姓干警在没有任何警告下,朝于威延连开二枪,于威延被击中倒地,后来,在众多村民的帮助下,将于威延、于双延送至县中医院抢救,途中,于双延死亡。

于双延被击中左下胸,子弹窜往右大腿根。

于威延被击中左胸乳下一指处,一枪从右胫擦过。

石沉大海十五年 望死者瞑目

就因为村长的挟怨报仇,加上莫须有的指控,赔上一个无辜人的性命,事件发生后持枪杀人的警察并未受到处分,于家人也未收到任何赔偿。15年来,于家人面对一死一伤的惨剧,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说法。于文子表示:“十几年了,现在凶手都还逍遥法外,老百姓没有犯法竟然可以随便枪杀,谁都不服。上访这么多年,没有用,就是往回推。我们就希望有个公道,凶手应该要绳之以法,让亡者可以瞑目。”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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