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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栽贓警察開槍殺人 15年冤案無說法(組圖)

 2010-09-28 14:0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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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1:受傷的於威延,手指槍傷留下的痕跡。


圖說2:面對兒子的墳墓,於母盼望公正的到來,讓兒子能夠瞑目九泉。


圖說3:眾人連署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採訪報導】1994年5月17日,湖南省慈利縣新安村林業公安在該村進行搜查時,開槍打死了一名無辜的百姓,事件發生後,警方對警察無故殺人的行為並未立案偵查,開槍警察也未受到任何處分,而死者家屬未收到任何賠償,對於此一事件,死者家屬希望政府單位能秉公處理,讓亡者能夠瞑目。

事件原委:利益分贓 公報私仇

1994年5月16日,凌晨2點左右,當時的湖南省慈利縣趙宗崗鄉新安村村長杜芳芝帶領兩名公安人員至村民於紹林家,將其抓至該鄉政府的林業站,表示其偷砍樹木。時年60的於紹林患有肺結核,已是無力伐木的狀態。根據於家人的說法,該抓捕主要原因是村長杜芳芝與於家之前有仇,為報私仇於是誣陷於紹林偷了樹木。

次日中午一點左右,林業公安一朱姓干警偕同十多名警察驅車來到新安村,開始在村裡進行清查,要逮捕偷砍林場樹木的人。該林場位於新安村附近,以往村裡生火所需木材皆是村民自行到山上打柴火,至於林業股突然而來的清查行動,於紹林姪子於文子表示:是跟利益有關,他們林場的人不想讓民眾去砍樹,希望讓他們自己砍伐,所得以「村裡一分、鄉里二分、林場七分」的比例分配。

根據於文子的說法:過去山上的林木沒人管,村裡老百姓撿拾柴火都到林場去,後來林場的人認為全村的人都在山上砍林木,而且林場內部有人偷樹木,破壞了秩序,無法管理,於是要求林業派出所來維護,因此派出所警察就開始至新安村清查。於紹林由於過去與新上任的村長杜芳芝有過結,因此杜芳芝趁此機會打擊報復,誣陷他偷砍林木,將其抓連夜抓至鄉政府。於文子說:「事實上,該清查行動抓的是沒有偷樹木的人,偷的人卻沒找到。」

無辜百姓遭槍擊 一死一傷

由於警方半夜抓走了於紹林,於紹林的兒子於炳延質問警察:我的父親都已經是病入膏肓的人,根本沒有能力偷砍樹木,為何半夜將他抓走?而且,我家又沒有偷樹木,你在我家搜什麼?於是雙方產生爭執,在爭吵中於炳延掙脫跑了。

當時在家中吃飯的另一位於炳延堂兄弟於雙延(於文子胞弟)聽到爭吵,於是走出來瞭解情況,與朱姓干警相距約10米處,朱姓干警不問原由就朝於雙延連開二槍,於雙延當場倒地不起。

聽到槍聲,於家其他兄弟便跑出來看個究竟,其中之一的於威延看到警察打傷了他的兄弟,便追趕朱姓干警,在追趕至距50米遠的地方,朱姓干警朝他開了一槍,未中,這時,另一熊姓干警在沒有任何警告下,朝於威延連開二槍,於威延被擊中倒地,後來,在眾多村民的幫助下,將於威延、於雙延送至縣中醫院搶救,途中,於雙延死亡。

於雙延被擊中左下胸,子彈竄往右大腿根。

於威延被擊中左胸乳下一指處,一槍從右脛擦過。

石沉大海十五年 望死者瞑目

就因為村長的挾怨報仇,加上莫須有的指控,賠上一個無辜人的性命,事件發生後持槍殺人的警察並未受到處分,於家人也未收到任何賠償。15年來,於家人面對一死一傷的慘劇,得不到一個合理的說法。於文子表示:「十幾年了,現在凶手都還逍遙法外,老百姓沒有犯法竟然可以隨便槍殺,誰都不服。上訪這麼多年,沒有用,就是往回推。我們就希望有個公道,凶手應該要繩之以法,讓亡者可以瞑目。」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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