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的股权转让(图)

民营企业的事务谁说了算?如果你答董事会就错了,因为这是在中国扬州。

中国民营企业江苏牧羊集团是一家股份制企业,共有五位大股东——徐有辉、徐斌、李敏悦、范天铭、许荣华。徐有辉在董事长这个位子上坐了许多年。2005年,董事会选举李敏悦为董事长,范天铭连任总裁,俩人原是徐有辉的部下。按公司董事会的章程,董事长三年改选一次,但到了2008年,李敏悦不再召开每月例行的董事会。徐有辉、徐斌、许荣华三人多次要求召开董事会,均遭到拒绝。不仅如此,后来连工厂大门也对这三位大股东关上了。

据7月25日的《现代快报》和8月11 日的《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因为不满于现任董事长和总裁的管理业绩,三位大股东要求开董事会改选董事长和总裁。但蹊跷的是,即使起诉到法院,依旧不能正常召开董事会。不仅如此,他们按照公司法要求行使董事职责的合理举动,还为自己招来了无尽的灾难。

这一切的根由,都在声称“不能不管”的邗江区委书记程裕松身上。他“管”的逻辑是:现任董事长、总裁希望继任,可能在董事会落选,区委不能不管;现任总裁范天铭最适宜担任总裁一职,但有可能落选,区委不能不管;利用这次机会彻底解决“牧羊问题”,让一两个股东控股以免三年换届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定,区委不能不管。

这种崇高的不可拂逆的使命,仿佛天赋神授。

党和政府各强力部门悉数开动,贯彻一把手的意志。他所谓的区委,就是自己意志的实施者。区纪委负责摁下党员董事,保证不去开董事会的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自由。拥有24﹑05%股份的徐有辉和15、74%股份的徐斌分别被谈了十天和六天,谈话方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形同“双规”。

对非党员许荣华,牧羊集团和区政府联手整治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当许荣华向法院申请裁决开董事会后,牧羊集团随即对他控制的两家公司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索赔900万,同时申请冻结其账户里的900万元资金。第二天,邗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为由,将该案交由公安局处理。紧接着,牧羊集团起诉许荣华,诉请以4859594元的最初出资额对价强制转让其持有的15、51%股权。八天后,许荣华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扬州市看守所。随后,该区检察长带领牧羊集团律师来到看守所,和许荣华谈股权转让问题,最终在看守所里完成股权转让,价值一亿五千万的股权,被“自愿”以两千三百多万的价格出售。

接下来,又将徐有辉“双规”,一些官员充当说客,劝其以3700万元的价格转让8%价值三亿多元的股权。徐有辉知道如果答应转让,现任董事长们就拥有了对集团的绝对控股权,

因而拒绝合作,在被双规了三十七天后,他重获自由。但从此就被踢出了牧羊集团——不再为他上养老保险,不再发工资。握有最大股权的创业元老,一下子陷入生活窘境,知情人称他靠出卖住房为生。

历经这番变故,在扬州这块创业的土地上,原本受人尊敬的三位企业家如惊弓之鸟,惶恐不安。他们总觉得有一天,铡刀会落到自己脖子上。“下一步,他们还会对我采取什么措施?”徐有辉问记者。

从看守所出来后,许荣华向扬州市仲裁委提出了“请求撤销股权转让”的申请,十一个月过去,没有任何音讯。许荣华这边找到的专家江平先生等五人出具论证认为,这种转让显然是被胁迫的,属于非法交易,应不予认可;当地检察、公安明显违法。而牧羊集团找到的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保树等人出具的论证书则认为,许荣华在拘留所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自由转让自己的股权,因此不存在胁迫一说。

而许荣华还在苦苦等待裁决。事实上,牧羊集团已经完成了股权变更,他们用一个不可能有财力购买股份的陈家荣出面,把许荣华的股权转到了现任董事长头上。尽管还未控股,但他们已经独立行使一切权利了,徐斌和徐有辉,尽管合法持有那么多的股权,却不能踏进牧羊集团的大门,更不用说看报表分红利了,他们是被剥夺了财产权的股东,他们变成了无权利的大股东。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距江苏省会南京一江之隔的扬州。

以公权力逼迫希望通过召开董事会解决牧羊集团问题的三大股东就范,似乎是为了牧羊集团好,实则是为了保证自己利益的实现:一,现任总裁的妹妹是副区长,权力传递链条一目了然;二,牧羊集团上市在即,股权变现一夜暴富唾手可得,区委书记一干人马如此卖力,里面难道没有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嫌疑?因而,他们不能坐视有投票权的董事们把自己信任的人拉下马,而是要尽早消除影响交易完成的因素,将控股权牢牢掌握在自家人手里。

这家民营企业的“当家人”,借助公权力完成了财富的掠夺。

法律在他们手里只是儿戏,为了降伏许荣华,他们以国家权力插手商标侵权的民事纠纷,以诱捕手段逼迫其签下股权出让协议,而后马上撤掉所有指控,解封账户。但当许荣华上诉到扬州市仲裁委,要求撤销“被强迫”的股权转让后,新的威胁随之而来。公权力只为掌握绝对权力的官员而用,一旦发现猎物,他们即刻释放出全部的能量,令围剿对象胆寒。

事情演变到最后,无非就是股份制变成私企,最终完成对异己者财富的鲸吞。肩负监管民营企业良性运转责任的邗江区政府,实际上在助推这个最坏趋势的完成。而有约束权力和能力的扬州市政府只是息事宁人般地出来劝架:“以和为贵,共谋发展。”一场公权力非法介入民营企业纠纷的丑闻,又将被没有是非与对错的维稳策略稀释殆尽了。

公然践踏公民的合法权利,剥夺其财产权,如此肆无忌惮的违法操作被媒体曝光后,弄权人直到现在竟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岂非咄咄怪事?

报道称,邗江区委书记和牧羊集团现任董事长及总裁一概拒绝记者的采访。但种种迹象表明,扑灭不利其形象的活动却相当有效:刊载牧羊集团事件调查的《现代快报》在扬州被收购一空,数家网站转载该报道的链接也被迅速删除。最能证明其能量的一个事实是,《中国经济时报》名为《江苏牧羊集团股权变动“非常道”内幕调查》的报道,上网不到数小时,就在自己的网站上活生生消失了,令转载该报道的其他网站非常尴尬。

说穿了,这家民营企业股东之间的纠葛,本来都属内政,应该通过合法的博弈达成解决。即使他们选择了分裂和内讧,导致了貌似“不好”的结果,那也是他们的事情。公权力没有非让人“好”的责任和权力。公权力在民营企业门前应该止步——如果他们没有涉及犯罪的话。民营企业家决定自己企业的决策,只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这是天经地义的。任何人也无权越俎代庖。

不受约束的公权力非法所到之处,公民的人权财权轻易就会消失,因持有财富而导致人生的诸多不幸,这是不是一件悲惨的事情?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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