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鹏者,故相也。致仕归,百无聊赖,唯涂鸦以度日。撰《陆肆日记》,欲撇己责。屡呈其《记》于上,图付梓。帝弗许。自视耄耋,又得疾,恐来日无多,因托家奴,阴塞残稿于香江,以颁行,使天下知。帝觉,令东厂收而毁之。李无奈何,衔恨而已。
有好事者,得副本,扫描之,发诸大网,天下始知,观者如云。帝怒,李亦骇。然市坊无有纸本行,上亦姑赦李。近有夷人陈生者,竟盗印之,且公然曰:“我侵李权而付梓,意乞李氏之对堂公薄也。”李闻之,吞齿入腹,懊伤不已。
初,《记》流播于网,有司恶其泄,敏感而屏闭之,视“鹏”字为妖异。或有拆“鹏”为“月月鸟”者,亦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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