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夜色苍茫,丛林间黑暗无际。能照耀我们蹒跚前行的,除了惺惺相惜,剩下的唯有心头良知的星光。我在血泪中穿行四年,走不出夜的丛林。而许多行者,则在暗夜霜行草宿了半个多世纪。黑夜坚拒光明,夜色固化在了墨黑里。
颤音此起彼伏,划破夜的沉寂。暮色是弱肉强食的摇篮,昏黑中有狼群在奔突,有吸血蝙蝠在狂欢,有蚊虫快意于长夜,嗡嗡飞向牧童和羊群……恸哭和哀鸣四起,夜鸟惊飞,花颜失色,墨黑的山野有嗜血的欢歌在狂野地传唱。
在人吃人、人整人、人抢人的长夜,我们见识了太多黑暗手法的下流,也有着与日俱增的愤怒和无奈。我们知道,哪怕是丛林间的一朵花一株草,也不该永远隶属于黑暗。可为什么,阳光总也映照不了这片幽暗的山野?为什么?
我们曾将自己视为这广袤山野的一部分,当山野荒草蔓生时,我们也曾像爱惜自己的庄园一样,积极致力于除草。却有“庄园主”咆哮:表皮刨刨就好,切莫触及荒草根部,否则不但要缴了你的耙子,还要强加给你屈辱与伤悲。
于是我们踽踽而行,在今夜挣扎得越发无所适从。我们知道人长了一张嘴,除了用以饮食,还有一个功能就是言说,而文字的表达,正如我们日常口头的言说,行使的是天赋人权。我们往往忘了在黑夜行使这权利,会祸从天降。
黑夜的供桌上,渐渐堆满各式各样的祭品,祭品的种类还在不断增加。我和我唯一的孩子,同样也是黑夜供桌上所摆放的祭品。有个优秀且阳光的未成年人,被黑夜凶狂吞噬迄今,已是整整四年,历史知道他的名字叫作廖梦君。
二
我在夜色加剧泛滥中写作此文,不单是为了悼念惨烈遇害的廖梦君,也不单是为了悼念我自己。我在几年前就已经说过:“我甚至常常觉得自己只是象征性地活着,其实我已经死去多时。”往后的我,将会更像是废人和活死人。
人尽皆知我月初发表不再写作政论、时评的声明,是黑夜压迫的一种结果。当时在我和有司之间发生了什么,你或能想到,或已远远超出了你的想像。我的人生如此波澜起伏,家破人亡后又成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我在回答警察“讯问”时,内心自我告诫:他们是我的乡亲,他们只是在奉命行事,他们对于是与非、对与错、罪与非罪,也会有起码的认知和判断。我给予了我所能给予的配合。我的兄长和我的夫人,都成了我的“担保人”。
我的评论文章无不是围绕新闻由头或社会现象展开评说,竟然“涉嫌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给指出问题者强加“诽谤”的枷锁,试图断章取义把观点的表达,当作“捏造事实诽谤”的“罪证”,当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近期与我遭受了类似威胁的,还有作家余杰等人。天亮前说什么都只会是多余的。夜色这般狰狞,而我也确实走得倦了,只能叹息着放下行囊。血淋淋的现实摆在面前,蛮横黧黑盘踞在路口,我能再说什么,说了又有什么用处?
因此在天亮之前,我更多的时候大抵只有笔端蒙尘,往后纵使写作,恐怕也需把文章力争写成谜语。我不奢望我孩子的冤魂,在今夜能得到救赎,当然也不会再相信“依法治国”的鬼话。执法者们不能是、也不该是权贵的家丁。
三
某个草食性动物的悲剧,与山野间所发生的总体悲剧相比,委实算不得什么,尽管廖梦君的遇害给我夫妇俩带来的是永远抹不平的伤痛,尽管写作几十年来,几乎是我唯一的生存形式,但与遍野的哀声相比,还只是惨痛的一角。
事已至此,我只能对君儿说声抱歉。这么多年来,我怀着悲天悯人的情愫,总想着对乌云狼藉的黑夜能有所救赎,结果我竟悲哀地发现,文字的绵针根本穿越不了无耻的盾牌,我连自己也处在了险境,连孩子的冤魂都无法救赎。
我为自己只是一介文人感到可悲,更为夜色固化在了墨黑里感到可耻。丛林间鸟啼花落,风声鹤唳,并不仅只是小动物和植物们的耻辱。我救赎不了什么,也并不仅只是我的耻辱。我若啼血的杜鹃鸟,我做了我该做的和能做的。
由此哪怕黑夜以某种卑劣的伎俩,在我和其他作家的颈项上,套了一根隐形的绳索,把绳索的那头拽在手里,随时准备将绳索勒紧,在夜风的狂啸中,我们自问俯仰无愧。我们或对不起遭连累的亲人,但我们无愧于国家和良知。
多灾多难的黑夜,单是在我蜗居的小城,近期就有一座座的桥梁彻底损毁于横流污渎。由那些坍塌的桥梁,想到莽林荒野中的种种不堪,我的内心溢满了忧伤,有时会自语:桥断了,桥断了……有些桥梁断了,是难于再重建的。
当然丛林间的肉食性动物,在狂野中,未必就能听得懂某些怨愤的挽歌。其实这也已无足轻重,夜色固化在了墨黑里,那么就固化着吧,且看乌天黑地到何时。而在天亮前,我能给这夜的祭品之一献上的,还是只有两行挽联——
廖梦君同学千古!
廖梦君同学安息!
写于2010年7月16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4周年,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460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和相关照片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公然剥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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