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郑少东委托的律师作了辩护发言。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及郑少东的亲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本文短网址:
- 关键字搜索:
- 公安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