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
“我”的本义并不是第一人称代词。在甲骨文中,“我”是一个象形字,象一种锯齿形的锋利兵器,后来才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因此古人极少用“我”来指称自己,而是用另一个字“吾”。
“我”既为兵器,则是一种危险的称谓。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之后,许慎《说文》云:“我,施身自谓也。”自己称自己为“我”,但此时的“施身自谓”已经被添加了许多自身之外的价值,比如着名的“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修身的最终目的被归结于国和天下的“治平”,仿佛这具温热真切的身体早已被提前预定,用来服务于更长远更宏伟的目标。
“我”就这样被劫持,从危险的兵器,到不能自理、派生的附加价值,“我”的主体性情态从来没有彰显过,集体主义、家国一体的宏大叙事遂在这块土地上大行其是,派生之物反而僭居了原生之身。
2、“被称为罪犯”。
“我”的主体性既然匮乏,那幺从“我”出发,天赋而来的个体权利即无落脚之处,长期被漠视的结果,则成就了旷古未有的盛世奇观——“被时代”。从生到死,从吃到喝,从学业到就业,从安居到拆迁,无一不是“被××”的命运,在这一切之上,是最根本的“被代表”,正常的一部分权利让渡不能满足强权独裁的饕餮胃口,他们抓取所有权利的手段就是暴力革命,摧毁既有的一切价值,在一张白纸上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倪玉兰律师自谓“被称为罪犯”就是这一景象的真实写照。强权之下,每个“我”都是被动的,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敌人。
3、“我是倪玉兰”。
在“被称为罪犯”的情势下,倪玉兰律师遭遇了强权之手的疯狂迫压,不仅被打残了左腿,还无家可归,露宿街头。即使如此,第二次出狱的时候,她带出了未被检查出来的写在卫生巾上的《认罪悔罪书》,第一句话是:“我是被称为罪犯的倪玉兰。”
“我是倪玉兰”,这是坚守“我”之称谓,亦即坚守“我”之权利的巨大的在场宣言;可以摧折但绝不容摧毁的个体,亲历并见证着一切非人的迫压,并在此上升华出令人动容的精神力量:“在讲述到最痛苦的经历时,她的表情也没什幺变化,好像在叙述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拍摄倪玉兰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的导演何杨说:“很多恐惧其实是多余的,真正让我放下心来的正是倪玉兰的平静,如果她一天到晚害怕,我想我也会害怕的。”
“我是被称为罪犯的倪玉兰”,这句话从而成为时代之语,像一面光洁的镜子,映照出时代的荒谬,极权的无耻,和“我”之个体的骄傲在场。是的,“我”只能也必须活在这个荒谬的现场,但仍然可以像倪玉兰律师一样,无助无力又平静无比地喊出这句时代之语:“我是被称为罪犯的倪玉兰。”只需将“倪玉兰”的名字换成我们自己的名字。
亲历者和见证者,这是只能也必须选择的宿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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