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吴唯真报道】6月13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201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指出,公安部动员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严打整治行动,但民众普遍认为“最需要严打的是贪官污吏”。
网友质疑 “严打应该是长期的日常工作和治安管理措施,用得着定期的召开会议部署吗?请问:这次部署的七个月的“严打”结束后的第八个月就不严打了吗?平时的公安工作不应该贯彻严打方针吗?对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不严打吗?对社会面治安管控不严控吗?严打过后的工作和严打期间的工作到底有哪些区别?”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决定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但民众所要的安全感却是“只要公安部多打击贪官污吏,多多整顿公检法部门的官员,就是增强民众的安全感。”
法律应该具有公正、公平及恒久性,网友指出:“严打是面对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不同的时间段有着不同的打击力度及判罚标准,此举对于执法者而言,本身便是对法律的亵渎。”公安部用暴力的思维企图去维持社会安全,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暴力和运动似的严打既掩盖不了、也遮盖不了公安部的纵容、懈怠、无能,相反倒是对于公权的滥用。”一时兴起的严打,将留下更多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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