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吳唯真報導】6月13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2010嚴打整治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指出,公安部動員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為期7個月的嚴打整治行動,但民眾普遍認為「最需要嚴打的是貪官污吏」。
網友質疑 「嚴打應該是長期的日常工作和治安管理措施,用得著定期的召開會議部署嗎?請問:這次部署的七個月的「嚴打」結束後的第八個月就不嚴打了嗎?平時的公安工作不應該貫徹嚴打方針嗎?對各類嚴重暴力犯罪活動不嚴打嗎?對社會面治安管控不嚴控嗎?嚴打過後的工作和嚴打期間的工作到底有哪些區別?」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決定嚴厲打擊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厲打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深惡痛絕的電信詐騙犯罪、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兩搶一盜」犯罪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但民眾所要的安全感卻是「只要公安部多打擊貪官污吏,多多整頓公檢法部門的官員,就是增強民眾的安全感。」
法律應該具有公正、公平及恆久性,網友指出:「嚴打是面對同樣的違法犯罪行為,在不同的時間段有著不同的打擊力度及判罰標準,此舉對於執法者而言,本身便是對法律的褻瀆。」公安部用暴力的思維企圖去維持社會安全,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種暴力和運動似的嚴打既掩蓋不了、也遮蓋不了公安部的縱容、懈怠、無能,相反倒是對於公權的濫用。」一時興起的嚴打,將留下更多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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