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沿海省份纷纷提高最低工资,“刘易斯拐点”或已出现,“人口红利”或正在逐渐消失;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中产阶层利益也需保护;提高工资没有增加社会货币供应增量,因此不会引发通胀。
今年以来,自江苏省在全国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也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而富士康“13跳”后大幅加薪30%以上,也为一些东部省份重视调整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水平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笔者认为,沿海地区调整最低工资现象,会产生一系列社会经济反应。不过,提高工资不会引发通胀。
“刘易斯拐点”或已出现
根据经济学家刘易斯的理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要经历一个二元经济发展的过程。其突出的特征是农村劳动力的剩余为工业化提供低廉的劳动力供给,工资增长较慢,雇佣关系不利于劳动者,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着。不过,按照发展的逻辑,这个过程将一直持续到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变为短缺,这个时候若要继续吸纳劳动力,就必须提高工资水平。这也表明,增长方式开始实现一个质的飞跃,从而进入现代经济增长阶段。这个转换的节点就被称为“刘易斯拐点”。而我国沿海地区调整最低工资现象就表明,目前我国形成“刘易斯拐点”的时期已经到来,同时也预示着我国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时代即将结束,“人口红利”或正在逐渐消失。对于确切的时间,或许比以往学者们普遍认同的2020年左右会提前到来,而且,劳动力短缺在中国的出现绝非危言耸听。
毋庸讳言,数目庞大的廉价劳动力在当下的中国经济崛起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不过,一旦这个重要角色出现市场短缺,对于整个经济的挑战是巨大的。那种粗放的、低水平的、劳动力密集的经济增长方式,将面临严重的萎缩。同时,随着我国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标准,也要求必须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和素养,让他们能生活得更幸福,工作得更开心,做人更有尊严。
中产阶层利益也需保护
最近关于社会收入分配的讨论谈得最多的,除了调整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水平问题之外,还有中产阶层负担问题。对于靠劳动收入来积累财富的中等收入人群来说,个人所得税确实是加重其负担的一大原因。有数据显示: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税负的比重已经达到了50%。这些工薪阶层,即便近年来个税起征点一再提高,但因为收入透明、收入渠道少,仍旧觉得税负过重,只能一再呼吁继续提高起征点。而像高收入者,却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越富的人积累就越多。这样,富裕人群逃税避税,真正的绝大多数的低收入人群不用缴纳个税,个税就卡住了本应作为社会稳定主力军的中等收入人群,本意在调节社会财富的税收政策,却将怀着拾阶而上之心的中等收入人群推向了顺次而下的困境。另外,财产性收入渠道的匮乏及其不断缩水,也使其精神负担更加沉重。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由于我国股市持续一年的暴跌,已使我国广大中产阶层投资者损失惨重;2009年8月至目前股市近10个月的下跌调整,又使这些投资者的财富缩水至少25%。更令中产阶层前进乏力的,是其身上背负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老人养老等等沉重的经济之“壳”,即便是家庭年入20万也缺乏安全感。照此下去,政府欲建立一个理想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将永远是一个传说。
工资调整不会引发通胀
对于近期部分省份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些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调薪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加重我国通胀压力。笔者认为,大可不必有这种担忧。一是最近一轮大范围最低工资调整,在某种程度上是对2009年没有进行相应调整的一种弥补,而且,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滞后于平均工资和名义GDP的大幅上升。二是作为一项衡量最低工资适应程度的核心指标,在中国,最低工资在平均工资中的比重仍然比国际和理论水平要温和。同本地区的其他经济体相比,中国目前的最低工资水平看起来并不是特别高。三是随着最低工资上涨,紧跟着的将是一些制造商开始削减工作岗位,这就会促使相关企业在中国的商业模式发生转变,即由粗放型、低附加值的商业模式转变成集约型、高附加值的商业模式,因此,这将会形成一个良性发展,从而吸纳更多的流动性。四是工资的快速上涨将有助于提高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而目前我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和风电设备等多个行业出现产能过剩。可以说,除非我国过剩产能消失,否则对通胀的影响就极为有限。最为重要的是,任何一项社会经济活动是否会引发通胀,关键要看这项活动会否造成基础货币的被动投放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这也是央行最为关注的。而调整工资属于收入分配的初次分配环节,影响的只是货币供应量的结构分布,即由企业收入的一部分转为职工收入的一部分,但整个社会货币供应增量并未因此增加,所以,不用担心会引发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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