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索赔案部分原告拒绝和解

日本援助团体对大多数中国劳工及其遗属日前与日本西松建筑公司达成的和解给予积极评价,认为和解为解决其他劳工诉讼开辟了新路。但部分中国劳工原告以不能接受作为放弃索赔权为代价的救济为由拒绝和解。

本周初,二战期间被强掳到日本新舄县作劳工的大部分中国原劳工及其遗属与当年奴役劳工的日本西松建筑公司(前身:西松组)达成和解。

* 反省与赔偿*

援助中国战争受害者的日本民间组织“援助中国战争受害者之会”事务局长大谷猛夫表示,这次和解的意义在于实现了反省与赔偿的目的。他说:“在劳工诉讼案例中,其他公司拒绝反省与道歉的情况下,西松公司不仅提供赔偿并且表明深刻反省并道歉。”

据悉,和解书中,西松公司表明向劳工及其遗属提供1.28亿日元补偿金,同时承认奴役中国劳工事实,并表明反省与道歉。

至此西松被告上法庭的2起中国劳工诉讼案,继去年10月与广岛中国劳工诉讼原告达成和解后,这次的和解意味着长达十余年的索赔诉讼均以和解方式划上句号。

* 部分原告拒绝和解*

和解消息传出后立即遭到5名中国劳工原告的拒绝与驳斥。日本时事通讯社发自北京消息,5名原告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他们的代理律师康健表明,不能接受作为放弃索赔权为代价的救济。拒绝和解的劳工原告认为,他们要求的是道歉与赔偿而不是救济。为了坚持要求追究日本政府与企业法律责任,他们考虑在中国提起诉讼。

* 索赔权的法律判决*

日本在二战期间强掳近4万中国劳工在日本各地矿山工地从事繁重劳役,造成近7千名劳工丧生。上个世纪90年代后,原中国劳工先后在日本提起多个诉讼案,要求日本政府与企业道歉并赔偿。

新舄劳工案从1997年起向东京地方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把日本政府与西松公司推上被告席。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在终审判决中以中国政府在《日中联合声明》中放弃索赔权为依据,认定个人丧失索赔权。但判决同时认定日本的战争给受害者带来痛苦,敦促企业实施救济。

* 重返起点*

“援助中国战争受害者之会”事务局长大谷猛夫表示,和解方式是失去付诸法律手段后的无奈选择,他强调和解得到了绝大多数劳工及其遗属的认同。他说:“和解的双方确认文件中明确写入了双方的主张,即劳工不接受失去索赔权的判决,同时西松公司以日本最高法院判决为据,否认法律责任,只承认道义责任。

他认为和解方式有助于解决其他劳工诉讼案。

据了解,在日本提起诉讼的18起劳工诉讼案中,已经有14起原告遭败诉,还有4起正在审理中。

预计今后中国劳工诉讼要在和解或是重返起点,坚持追究日本政府与企业的法律责任并寄予赔偿上做出艰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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