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的起源和一种被称作“邸”的旅舍紧密相关。秦朝时就已经出现了邸,它设在京城,有专门的用途。具体说来,归降的少数民族首领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官员,因公务来京城,就居住在邸内。管理邸的政府机构,则被称为“属邦”。汉朝时期,为了避刘邦的讳,“属邦”改称“属国”和“典属国”。起初,住在“邸”内的各少数民族首领和官员,办理完手头的公务后,就离开首都,回到属地。渐渐因为实际需要,少数民族就在邸内派驻了常驻代表。这些常驻代表的工作,就是在朝廷和地方之间搞联络工作。这种邸就类似于现在的驻京办。
吕后用“驻京办”囚禁不听话的诸侯王
在汉代,邸的种类很多。其中级别最高的,是国邸。国邸,就是诸侯国邸,专门用来接待前来朝见皇帝的诸侯王及其随从。
西汉初年,刘邦逐步废除异性诸侯王,在全国各地大封同姓诸侯王,诸侯王的封地面积广阔,手中握有的权力极大。为了实现对诸侯有效控制,汉朝制定了朝请制度。诸侯王须在规定的时间,到京城觐见皇帝。当时的京城长安,有“赵邸”“代邸”“燕邸”“齐邸”等诸多国邸。
一旦和皇家的内部斗争沾上关系,国邸有时候就成了人间地狱。史书记载,汉高祖刘邦死后,皇后吕雉的儿子刘盈即位,即汉惠帝。惠帝的皇后没有儿子,吕后就让她假装怀孕,然后找到几个男孩冒充惠帝之子。其中一个叫刘恭的,被吕后立为太子。刘恭与吕后不合,招致吕后不满,吕后借口刘恭并非刘氏后人,将他和其他几位诸侯王送进国邸幽禁,当天夜晚,他们全部被处死。西汉时期,分封各地的诸侯王一旦被废,也会被投入国邸。运气好的,软禁一段时间后,还能回到自己的封地,运气差的,就丧命其中了。
当然,国邸的性质也决定了,它有时候会成为诸侯王的福地。例如,《史记》中记载,吕雉死后,代地(“代”为一个地名)的诸侯王刘恒被推举为新皇帝。刘恒(即汉文帝)随即赶往京城。群臣先将刘恒迎接进代国邸,一番计议后,行君臣之礼,皇帝即位。随后,皇帝入住皇宫。汉文帝之后,诸侯王登基皇位,都必须先入住国邸,受过群臣拜谒,才能入住皇宫。
书生朱买臣开创了客居驻京办跑官的先例
从修建的初衷来说,郡邸的服务对象,都是公务在身的人员,并不接待一般人。可是,因为是地方政府出资修建的,因此,郡邸里的常驻人员,也通常由地方派出。渐渐郡邸也开始收留一些来京城谋差的“京漂”。如《汉书·朱买臣传》中,就曾提到郡邸的这一用途。
会稽人朱买臣,是个穷酸书生,四十多岁了,靠和妻子一起砍柴为生。后来,老婆和他离了婚。过了几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朱买臣跟随上报账目的官员押送行李车到京城,想谋个一官半职。奏折递上去以后,久久没有答复。朱买臣带的粮食吃完了,手头也没有钱,于是他就赖在稽郡邸,从服务人员那里蹭饭吃。也该朱买臣走运,他的同县人严助受皇帝宠幸,严助向皇帝推荐了朱买臣。朱买臣被授予会稽太守。就这样,穷书生朱买臣衣衫褴褛怀揣梦想来京城闯世界,结果真的坐着郡邸的马车体面地衣锦还乡了。
朱买臣的经历,开创了客居驻京办跑官的先例,无疑也给一门心思想当官的书生们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
中国最早的新闻事业在“驻京办”起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驻京办”还孕育了中国最早的新闻事业。现代著名新闻学家戈公振在他的《中国报学史》一书中推测,早在汉代,可能就出现了邸报。而关于邸报的最早文字记载,据上海书店出版社的完颜绍元考证,则出现在唐朝。
唐朝时期,全国州一级以上的地方政府,都向京城派出办事处。州一级的称州邸,道一级的称留邸。虽然名称还是叫邸,但唐代的邸属于地方的派出机构,不再由中央政府掏钱。州邸和留邸的留守人员,有个重要职责,就是及时向地方长官通报朝廷的最新情况。以什么方式通报呢?那就是邸报。
自武则天以后,无论是皇帝诏敕,还是各方奏抄,都会汇集到中书门下。中书省将其中内容统一编纂为朝报,每天都向京城内的各机构和部门发布。就在中书省发布的同时,州邸和道邸的工作人员,也誊抄这份抄报,向各自所属的地方政府发报。在誊抄朝报的同时,驻京办事处的人员,也常常揣测地方长官的心思,添加他们想知道的“号外”。
例如唐朝著名诗人韩翃(hong)被授为驾部郎中知制诰,也就是皇帝的机要秘书的事情,就是韩翃的一位同事从京城传来的邸报上看到的。
唐朝后期,“驻京办”兼职当钱庄
唐朝中期开始,州和藩镇一级的留邸,改为上都进奏院,简称进奏院。进奏院的官员称为进奏官,多由地方的行政长官兼任。从清朝人的《唐两京城坊考》可以看出,到唐朝后期,这种进奏院在长安有50多个,多集中在长安城中心。而在东都洛阳,也有各地方设置的藩镇。
进奏院一方面向地方通报宫廷内情以及朝廷百官和地方的奏折内容,另一方面,进奏院也负责监视本地官员在京城的活动。唐人柳宗元在他的文章中,还提到了进奏院的另一个功能,“朝觐为修容之地,会计为交政之所。”也就是说,进奏院还负责保管钱财,有点像今天的银行。
《新唐书·食货志》中则说:“宪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唐宪宗时期,因为市场交易活跃,流通的铜钱不够用,一度提倡实物交易。但是实物交易实在麻烦,于是,“飞钱”应运而生。各地在京城的商人,将售货所得款项,交付各地的驻京进奏院或者有钱的官员,对方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开具票据。票据一半交给商人,一半寄往地方或留在京城。这样,商人可以轻松地游走四方,一旦需要钱,无论在京城还是回地方,只要拿着票据就可以兑换现钱。
除了替商人提供方便,唐朝的进奏院还衍生了许多新功能,比如,为地方的长官在京城购买私宅等。由于这些附加的功能,“驻京办”无形中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明朝“驻京办”成为各地官员贿赂对象
明朝时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驻京办”,但明建立之后,统治者认为,类似进奏院职能的机构还是需要的。于是,便新设了一个叫做“通政司”的部门。复旦大学的高老师分析说,其实这个部门也同样起着“上传下达”的功能:掌管着将皇帝的命令通传下达给地方,收受、检查地方及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奏报四方臣民的动态、陈情申诉及军情、灾异等事。通政司取消了进奏院时期地方派员驻守的中间环节,直接受皇帝管辖,与六部平起平坐,权力很大。
因为它的存在,使皇帝耳聪目明,能够及时了解执政的得与失和政策的落实程度,有时也是皇帝选拔官员的评价渠道之一。为此,各地方部门对通政司官员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哪怕是正常的工作内容,也都会用金钱铺路。《儒林外史》第七回说:“二位官府封了银子,又写了一封荐书,荐在那新升通政司范大人家。”而每到传统节日,各地都会派人进京,用金钱通路,为各种事项活动。通政司便是他们必去之地。
虽然中央集权登峰造极,地方官不敢公开在京师设立“留邸”,但仍然设立了“会馆”来充当“驻京办”功能。会馆乃一种民间机构,外官进京述职、外地举子进京赶考,常常在会馆住宿。同时也是地方大员派幕僚、下属进京长期打探消息,或者让自己在京的关系网向自己通报京城情况,打通与朝廷各种关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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