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说ECFA非签不可,没有替代方案,今年5月之前就要签,引发民众的疑虑。Getty Images
政府要和中国签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的政策受到民间很多批评,但政府一直未能直接针对这些批评提出正面的改进,反而用一些不恰当的方式来回应,其中一种回应是说反对者没有替代方案,所以没资格反对(其他不恰当的回应请参阅台湾智库网站上之“政府宣传ECFA的不当手段”一文)。反对者当然有替代方案,ECFA真正的问题反而是政府没有替代方案。
没有替代方案的谈判一定会输掉
任何政策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不做”。就像到商店买东西,若价格谈不妥就说不买,这样才不会买到太贵的东西。反对ECFA的人有很多替代方案,而最基本的替代方案,就是谈不到合理的结果就不要签。然而政府却没有替代方案,所以政府说ECFA非签不可,今年5月之前就要签。这种把自己的选择说死的做法,就是让自己毫无谈判的筹码,所以李光耀先生才会说马政府把自己的底牌都翻出来给人家看,谈判一定会输掉。
各种谈判要成功,一定要有替代方案,也就是当对手不接受我们的要求时,我们还有别的路可走,这样对手才不会予取予求,我们的谈判才不会输掉,马政府没有为ECFA准备替代方案,就使它对中国的谈判几乎一定会输掉。也就是会伤害台湾的利益,就像是东西买贵了,或把台湾卖得太便宜了一样。
反对政府ECFA政策的人士除了主张可以不签之外,还提出了很多可能的替代方案,但政府却加以漠视。合理的决策应该是同时分析几种不同的替代方案,每种方案分别都做必要的配套且把它安排到最好的情况,然后再来比较各种方案的优缺点,最后才选出最好而可行的方案。
例如一班学生要去毕业旅行,绝对不是班代表说要去阿里山,大家就非去阿里山不可。一定要先对阿里山、垦丁、花莲、澎湖等几个可能主要目的地想好可能的行程规划,并评估大致的成本,然后再由大家讨论来决定要选哪个目的地。依这样的道理,ECFA问题除了依政府目前无条件要签的方案之外,可能的替代方案至少还包括附加上必要条件之后再签、更充分讨论和谈判之后再签、先做个别重要产品降低关税的谈判、透过对外投资来回避中国的贸易障碍、加强对其他国家的合作并促成更大区域之合作,以及专心提升国内产业竞争力等做法。马政府不思考这些建议,反而一心一意非签ECFA不可,乃是一种放弃替代方案的投降主义。
配套、延期或先个别产品谈判
首先来看第一种替代方案,即可以降低ECFA之缺点的附加条件及配套措施。批评ECFA的人士提出了:须和其他国家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以避免经济只能依赖中国、须要求中国去除各种补贴和非关税贸易障碍以真正公平竞争、须诚实和国内受害产业及劳工农民讨论补救和补偿措施,以及须给人民公投以尊重民意并增强谈判能力等等条件和配套措施。这些做法都可以降低ECFA对台湾的伤害而使它较可能对人民有利。这些条件就像是会议时的修正案一样,应该更优先讨论处理。但政府却置之不理,自动放弃或否决这些替代方案。
第二种替代方案是不要急着马上签。如果人民对一项政策仍无法达成共识,或者政府一时无法了解或规划上述配套的条件,那就像开会时的延后再议或交付专案委员会研讨一样,可以把决策时间延后,将各种争议和配套措施弄清楚。然而政府在许多事情没交待清楚,官方很多报告和数字自相矛盾或明显错误的情况下(请参阅前引“政府宣传”一文),却仍执意要在今年5月之前签订ECFA,完全漠视这种在孙中山先生的民权初步上明白列出的替代方案。
第三种替代方案是先就个别产品进行谈判。国际贸易谈判几乎都是由个别产品谈起。美国至今不愿和我国谈全面自由化的FTA(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但几十年来一直和我国谈判个别产品降低关税、开放进口以及去除不公平现象等等问题。现在的政府团队过去已经具备了许多因对美谈判而降低各种产品关税、开放鸡肉牛肉进口,以及加强取缔仿冒品等等的经验,岂会不知各产业都有很复杂的因素要考虑,所以不能一次全部谈的道理?政府对中国不谈个别产品马上就跳到全面自由化的做法,必然会使很多产业应考虑的问题未被考虑或被牺牲掉。这显然不是好的谈判方式,也违背政府自己所说的先易后难的说法。
透过第三国贸易或对外投资
政府说要签ECFA最主要的理由之一,是“东协加一”(即东南亚国协国家加上中国签订一个自由贸易区协定)之后石化业将因中国的高关税而无法和东协竞争。但若为了石化业而谈判所有产业的关税,实在是太麻烦,我们应可先直接和中国谈判要求降低石化产品关税,即可免除石化业的困难。
中国当然不一定同意降低石化产品关税,那我们也可采取第四种替代方案,即透过东协国家间接出口到中国。只要有任何一个东协国家愿意降低或免除石化产品关税,我们即可将石化产品出口到该国,加工之后再以该国产品之身份免关税出口到中国和其他东协国家。即使也没有任何一个东协国家愿意降税,我们也可出口到某国免税的加工出口区或特区加工,则产品除在该国内需市场之外,一样可以得到免税。若到某个小国加工可以适用外销退税,则即使该国不愿降税,我们也可到该国加工后再出口到其他国家,而除了这小国的小市场之外,对其他国家的出口实质上也得以免税.
有人可能质疑说东协的某国为何会愿为我国减税?而减税必须对所有会员国一律适用,所以我们也不会得到好处。若有这种顾虑也可用第五种替代方案,即对外投资。我们若以到某国投资石化产品的加工业为条件,而要求某国降税,即可能有国家会为了得到这些投资而愿意应我国的要求而降税。而由于加工厂是我国相关厂商的投资,即使其他国家产品也一样减税免税,我们去投资的厂商当然还是优先回台湾的母厂采购。
第六种替代方案是让关税特别高的产业去中国投资。以石化上游产品而言,政府和业者虽一直以它做为签ECFA的主要理由,但主要业者台塑同时却也主张台湾石化业出口比重已太高,应该直接去中国投资。而经建会也说轻油裂解若不去中国投资,则在中国的中下游台商将失去竞争力。在这种官商压力下,石化业仍不准去中国投资的轻油裂解,恐怕很快也会开放去中国投资。既然如此,我们就可用第六替代方案,先准石化业去中国投资而免除其遭遇的中国关税障碍,不必急着谈ECFA。
全面自由化或以知识经济独步天下
第七种替代方案是加强和美国合作推动APEC(亚太经济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整体的自由贸易协定。若这个大协定能够成功,政府担心的边缘化问题也就不会出现,虽然我早已指出,外国签FTA本来就不会造成政府宣传的那种把我国边缘化的效果(请参见《看》杂志49期〈没“自由贸易协定”不会边缘化〉一文)。
第八种替代方案是忘掉利用ECFA争取在中国特权的心态,而把力量集中发展知识经济,提升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政府和某些厂商花了很多力气在争取ECFA,其重要目的是想得到我国产品卖到中国时免关税的特权。然而产业是不可长期依赖特权的。特权将使厂商较不努力从事研发和产业升级,导致实际的国际竞争力将相对下降。因此政府与其把大部分力量花在ECFA而荒废其他政事,将来又要拿数千亿的经费来救济因为ECFA而受害的产业和劳工农民,不如把这些精力和经费用来强化国内的研发和知识经济。若我国的产品具有独到的品质设计,甚至有别国没有的知识和专利,则我们根本不怕被课一点点关税,也不怕别国签FTA而把我们排除在外。
不签ECFA也是ECFA的替代方案
ECFA至少有这八种替代方案,而各方案还可以有很多不同的细节,政府应该一一去评估,而把这八种和ECFA一起比较挑出最有利的方案来采行。若包括ECFA内共九种方案都是成本高于利益,那政府还有第十种替代方案,就是不签ECFA,也不要这八种替代方案,维持既有的努力反而最好。所以替代方案其实很多,只是政府自己不去思考,反而诬衊批评者没替代方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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