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胆:袒护的根由

旧案重提,还真有一提的必要。

1996年2月2日发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沛瑶遇害一案,举国皆知。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于案发次日,介绍了案情:

罪犯是一个叫张金龙的武警战士。他1994年12月入伍,成为武警北京总队二支队一中队战士,1995年3月开始到李沛瑶住所值勤,他入伍前有多次偷盗行为。1996年2月2日四时许,张金龙利用值勤之机,潜入李家行窃,将李沛瑶惊醒,遭到李沛瑶的严厉申斥和教育。张见事已败露,速从李家厨房拿出两把菜刀行凶。李沛瑶与之英勇搏斗,并夺过菜刀自卫,但终被张金龙杀害。

白景富还特别强调:这是一起没有政治目的和其他背景的案件,罪犯的作案动机是谋财害命。

这番介绍,蒙骗了绝大部分世人。当时笔者虽然觉得事情蹊跷,对此将信将疑,但因并不掌握内情,故而也就没有发言权,时间一长,竟被这个虚假的案情占据了思维空间。

吴欢的《大人物的面子与小人物的尊严》一文,尽管流传于网上已经有些时日了,可我孤陋寡闻,昨晚才在《新世纪》上见到此文。感谢吴欢先生,教我了解了案子的真相:

“原来李沛瑶夫妻感情失和,长期分居,张金龙见他一个人很可怜,就把自己的妹妹从农村叫来给他做保姆。没想到李沛瑶强奸了她,致其怀孕后又将其赶走。面对耻辱,张金龙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含垢忍辱,继续为副委员长看家护院,见了副委员长照样笑脸迎送,打躬作揖;二是铤而走险,以暴易暴,以鲜血浇灭胸中怒火。性格暴烈的张金龙选择了后者。道德家会谴责说,张金龙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其实,这是连道德家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因为谁都知道,我们的法律虽然汗牛充栋,却不过是权贵的妾妇,柔媚无骨,委琐下流。一位小战士和一位农村小姑娘企图以法律来对抗副委员长,无异于孤豚咋虎,胜负不卜而知。”

这篇充溢着道义和正气的文章,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它揭穿了这个撒谎成性的政党编造的又一段谎言,同时也让人知道:张金龙并不是谋财害命的小偷,而是受迫害者中一个被逼上复仇之路的血性男儿。

作者进而发问:“为什么在这个‘太平世界’里,大人物的面子比小人物的尊严更重要?”不言而喻,“大人物的面子”自然不应该比“小人物的尊严”重要。然而,中共首先考量的倒不是什幺“大人物的面子”,而是党国颜面、政治影响和政权稳定。红朝高层之所以竭力袒护李沛瑶,为其遮丑、开脱,甚至美化,完全是基于上述原因。去年,那个因强奸邓玉娇而被受害者刺死的恶棍邓贵大,只是一个连“芝麻官”都算不上的小角色,当局出于为党国颜面、政治影响等因素考量,不是也在为他遮丑、开脱吗!反之,与李沛瑶同等级别,同样属于“大人物”的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中共就并没有顾全他的面子,而且于2000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中共处决成克杰,是为了杀一儆百,显示其惩治贪腐的决心和力度,做个样子给国内外看看,借机树立一点威信。此外,也不排除权力斗争因素,如一位评论者所言:”因为成克杰曾受到中国政坛第二号人物李鹏的赏识,而李鹏则是顽固势力的代表,据传在许多问题上与江泽民意见相左。”中共在对待成克杰一案上的考量与做法,同样是为了党国颜面,为了政治需要和政权稳定。

中共袒护党官,是有根由有前提的,也是有考量有尺度的。一言以蔽之:一切以有利于专制统治为出发点。两个人大副委员长的“终极待遇”,就是对共产党“政治第一”的具体诠释。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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