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同庆村民揭露,广东同庆政府向村民征地,政府假冒村民签名租地,村民不仅没有得到征地补偿,去施工现场理论时还被“拉到派出所坐了6个小时”。尽管政府征地是为修建当地小学,但村民们认为,租地办学实际上是政府将应尽的责任推到农民身上。
据南方农村报消息,12月12日下午4时许,同庆镇同庆居委会同庆圩村的10多位村民,在位于金岗垌(地名)的同庆联中食堂工地上进行一场特殊的栽种。
10多分钟后,食堂工地就被红薯藤所覆盖。不足一尺高的水泥墙上堆了许多抔泥土,泥土的中央插上了红薯藤,食堂的钢筋上也缠满了红薯藤。
当然,对于在钢筋水泥上种红薯,村民并不指望能有收成。正如一位村民所说,“都到了红薯收获的季节,种下还有什么用?”尽管如此,村民还是期望这一效仿政府“明知租地建房违法而继续修建”的做法,能向政府传达“这块土地是村民口粮田”的信息。
事实上,自11月底这块占地近0.6亩的土地开工建设以来,村民就多次到工地进行阻拦。但是,食堂的施工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还在政府的保护下日夜长高、成型,到工地讨说法的梁成养则前后两次被警察请进派出所。
“一去就是五六个小时,去了就坐在那里,(警察)连理都不理。”70岁的梁成养认为,警察的这种做法是在给自己下马威。而在笔录上“签名”更让梁成养忧心忡忡,“我一个字都不认识,他们笔录上写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据梁成养介绍,他从未见过征地批文,也没有收到征地补偿。至于镇中心小学提供的每亩每年500市斤稻谷的租金,也被他断然拒绝了。
假冒村民签名租地
“没听说谁反对啊!”在同庆镇党委委员董波和同庆中心小学李校长的眼中,租地建学校是征得村民同意的。随后,李校长出示了一份有大量“村民签名”的《租用土地协议书》,租地主体是同庆镇教办(现为中心小学)。
“大多数签名都是假的。”对于李校长的说法,梁成养的儿子梁海当面进行了反驳。据梁海介绍,他和家人从未在协议上签过名,但一家9口的名字却全部出现在协议上。
“签名是被逼的,不是用计生威胁就是不让小孩上学。”时任同庆圩村小组组长的黄玉芬证实,2003年时他就是在被罚了5000元的计生款后才签名的。
“协议都是空的,怎么会有效呢?”梁海除了否定“村民同意租地建学校”的说法之外,还对协议本身提出了质疑。协议上除了载明租地期限为“2003年7月15日至2053年7月15日”外,土地面积、四至范围等都是空白。
“当时规划是70亩,他们都知道的。”对于协议留白之事,李校长进行了解释。
到底有谁知道啊?对于李校长的解释,同庆圩4组组长李尚荣反驳道。据李尚荣介绍,自1985年担任组长至今,他从来没有参加过租地建学校的任何会议,也没有在协议上签字。4组被占了8亩土地,组里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租金。
“政府这样做既违反了国家法律,又损害了村民利益。”有村民算了一笔账,按照每年每亩500斤谷计算(每斤8毛钱),50年的租金才2万元,这比现在每亩2.21万的最低征地补偿还少2000元,70亩水田就要少14万元。
教育应该由政府来承办
同庆中心小学一位工作人员称,现在绝对不能停工,这是搞公益事业,村民应该支持。李校长为筹钱的事四处奔走,经常犯病,如果不是搞公益事业,早就放手不管了。
“搞公益事业谁都支持,但不能损害个人利益。”对于搞公益事业的说法,梁海提出了不同意见,“捐款可以,但政府该给村民的钱还是要给。”
“有没有资金是一回事,但教育应该由政府来办。”梁海认为,租地办学实际上是政府将应尽的责任推到农民身上。- 关键字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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