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省祭重罚 难遏超生潮

这几年中国人民富起来,许多夫妇都不愿意只生一个小孩,觉得小孩太孤单了,就想生第二个孩子,于是不顾"一胎化"禁令,就是要生。许多有钱人宁愿被处以重金罚款,也在所不惜。

有的人是一开始就想好解决的方法,比如说找外国女人结婚,或是嫁给老外取得外国籍身分,就不用受到中国政府生育管束。有的则是在怀孕两、三个月时,就找香港生育仲介商办理手续到香港生小孩。

中国大陆为了控制计划生育的彻底落实,各省市的计划生育单位都提出严厉的惩处办法,让想要生第二个小孩的父母打退堂鼓。但尽管如此,还是无法阻挡想要多子多孙的家庭,前仆后继地想尽办法要生第二个、第三个甚至第四个小孩。

现在各省市也针对到香港产子的严惩条款,加重罚金以及撤除党籍尤其越靠近香港的省市,特别是广东,更是采取重罚策略,但似乎都无济于事:广东省:2002年9月率先推行高收入阶层超生加重罚款,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将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当地收入平均三倍到六倍以上的社会抚养费。

广州市:到香港生第二胎或第三胎累计近2万个小孩,其惩处抚养费一个小孩是15万元到30万元人民币(下同)。

湖南省:如果到香港超生小孩,回到湖南,经查属实,还是要征收小孩抚养费。如果公务员到香港生孩子,要祭出党纪严加处分。

浙江省:对于名人富人超生予以征收当地收入二到四倍的社会抚养费,并且要公布姓名。

湖北省:曾对某家水泥公司董事长生下第二胎,取消政协委员资格,征收社会抚养费76.55万元人民币,是湖北省有史以来最贵的一张超生罚单。

辽宁省:2008年4月有24个人大代表被查出超生事实,予以取消人大资格。

北京市:北京市宣武区今年7月宣布,检举超生可获得1,000元检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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