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首度对香港最高首长展开调查
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指涉嫌以权为姻亲家族谋私一事,由于廉政公署接到有立法议员的投诉,现已正式启动调查程序跟进事件,是廉署成立35年来首次对香港最高首长展开调查。一直拒绝说明是否有申报利益的曾荫权,于16日晚上透过行政长官办公室承认,在推出省电灯泡现金券计划前,没有申报姻亲经营省电灯泡生意。曾荫权16日早上主动回应事件时,只承认他长子曾庆衍的岳父莫锦泉涉及省电灯泡业务,却回避是否有事先申报的提问,一再以整体公众利益为推搪,又强调该政策乃环境局局长向他提出。
不过他的解释并未得到部分立法议员的接受,尽管特区政府多名官员在出席电视及电台节目时护主情切,纷纷为曾荫权辩解。属于民主派的政党社民连立法议员梁国雄等人16日决定到廉政公署总部举报,要求廉署彻查曾荫权是否利用职权为姻亲谋私。由于廉署接获投诉,按照惯例即正式启动调查机制。
曾荫权在本周发表施政报告时,以环保为由,抛出全民支付2.45亿元港币购买省电灯泡的计画,香港两家电力供应商在明年2月前,将向全香港住户派发100 元现金券,用户可向指定商户购买省电灯泡使用,政府估计三年内可望节省超过 1亿度电,两家电商将每度电调高 0.5至 0.6仙收回成本。
但报章揭发曾荫权的姻亲莫锦泉原来是一名经营电机生意的富商,名下有多家公司,经营机电工程及电器产品,其中一家是电灯热流公司,是飞利浦灯泡的港澳区代理商之一。报道引述电器业者表示,莫锦泉在香港代理电力系统装置数十年,是香港省电灯泡飞利浦的主要代理商之一。因此,曾荫权的省电灯泡计画被外界质疑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有关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即「以权谋私」的控罪,廉署会按照上诉庭于2001年就产业署前总产业经理「岑国社案」对上述罪行的定义,即「公职人员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是否蓄意地作出不当行为,并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方向展开调查,最高刑罚可囚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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