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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的代价

作者:張三一言  2009-06-28 22: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我写了一篇《不敢罚邓玉娇,是民众压力的结果》短文。有如下反驳:民意一面倒地支持就可以扔几个核弹到台湾去?‘想处死个什么不法分子,按上个"民愤极大 " 的罪名就可以了。想放火烧一把嘉乐福商场,不妨也尽照着民意来...'──有否定民民意;民意干尽坏事;民意不可持不可用的意思。之前我看过很多洋洋洒洒数千言的反民意文章,其中一个反民意的立论重点就和上面所举例子的意思相同。

我认为这一反驳是有理的,只是不尽然。本文谈的就是这个问题。

【什么是民意?】

在讯息和观点可以自由流通和交换情况下,把所有表达的意见统计或耙疏的结果就是民意。民意可以是好的对的,可以是坏的错的,但是,不管好坏都是民意。在言论被权力禁制或控制下得出来的民意一般是假民意,是强行披上民意外衣的官意。

【好民意坏民意】

在希特勒威信高峰时民意会支持杀犹太人、当年杀地主也是在民意支持下行事的、N百年前中国民众会支持把不守妇道的女人浸猪笼、文革时人民一定选毛泽东做领袖、塔里班治下教民不会同意女人露脸...这些民意当然是假民意,是披上民意外衣的官意。我判定:在专制政治权力、排它性原教旨宗教、宗教式意识型态控制下所表达出来的假民意,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坏的错的。在假民意一面倒地支持下扔几个核弹到台湾去、按照民意放一把火烧嘉乐福商场,并非不可能的事。

自由民主制度下的民意大部分是好的对的,当然也经常会出现不那么好的或不那么对的,最常见的是民意决定时的事实并不坏,决定后这事实变坏了;但是民主制度本身能作自我纠正,例如选了当时表现很得人心的右派上台,但后来右派袒护富者侵害中下层权益,于是把它选下台送左派取代之(或再来个反向反复)。但是,在民主制度、在讯息和观点可以自由流通和交换情况下的民意也并非就一定是好的对的。台湾种族排拒一度是主流民意,现在还有支持陈水扁的支流民意,可作例证。即使避开政治制度,民意也可以有好有坏的。战乱时有一难民逃难到偏远安全的村子,村民民意大多会收留此人;但是村民决意把某一人赶出村是会发生的事;在大陆民众把某些人(不包括党官)打死也是常有的事。

可见民意是有好有坏有对有错的。所谓好坏对错是用一般在人们心中有共识的道德、公义、人权、自然精神...、...等等作出多数人们认同的判定(这可能是一种民意,也可能不是)。这个判定需要良知,所以它的责任就落在"知识分子"身上了。知识分子与民众不同的地方,或者说是可贵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先知先觉和良知。提醒一下:不是所有"知识人"都可以叫做知识分子的;只有能先知先觉和有良知,并且能批判社会的有知识的人才能叫做知识分子;有知识的人中很多是"反知识分子 "。中国"知识人"主流是"反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占极少数;古今不变,尤今为烈。

【民意的代价】

不管真民意还是假民意都是用民意包装着的,所以要讲民意就无可避免会被人利用假民意做坏事。这就是民意的代价。真民意也有好有坏,所以你要持持民意的作用就无可避免可能发生按照坏民意去做坏事的代价。

所谓民主,从某一角度来看就是民意程序化法律化的制度。所以,反对民意作用,不论是在逻辑、理论还是行动上必然是反民主的。民主制度没有办法做到不做坏事,没有办法做到不选出坏人,这是民主的代价。但是,它可以把坏事做得最少,把选坏人的机会降到最低。即使选了坏人也可以把他们的作恶程度降到最低。这就是自由民主制度在全世界表现得更好更得人心的理由。同理,也就是说民意作用可能要付出做坏事的代价,但是与反民意比,其坏事是最少的。这是民意的生命力。

【专制制度下的真民意】

专制制度下有没有真民意呢?

专制独裁制度下真民意与言论控制程度成反比,当言论自由被绝对禁止时,真民意为0。因为现在大陆共产党没有办法禁制民间口头和互联网、短信等的言论,所以大陆真民意存在于民众口头和互联网等等各种交流中;当今正向党控喉舌进发,所以,喉舌会偶尔例外地出现真民意。但是,不能简单地把所有口头和互联网上的民意都视为真民意,因为中国人被洗脑成愤青愤中愤老者数量巨众,加上五毛们,还有众多奴性十足的"反知识分子",由这些人构成的民意,是假民意,是"民意化表现"的官意。

有一个简单和直线一些的划分真假民意的标准:凡是"反党反政府反建制的就是真民意,其反面就是假民意"(这是一条适用于中国现实的政治定理)。这个标准的理由是,一党专政制度共产党及其政府是反人民的,是与民为敌的,所以人民反对它理应是真民意,支持它的理应是假民意。道理和如下所举事例相同。比如,对待入村奸杀掳掠的山贼,反山贼的就是村民的真民意,拥山贼的就是假民意;这不会错到哪里去。我想,我上面提出的政治定理,划分的标准确率可达90%以上。

我说:‘不敢罚邓玉娇,是民众压力的结果',其中说的"民众"是指我上述的真民意,而且这是一个取得胜利的民意。

【民意可能成功可能失败】

我说:‘不敢罚邓玉娇,是民众压力的结果',而且取得胜利。有网人反驳说:‘同理,敢处死杨佳,则必然是"民众压力的没结果"了。'

这个反驳说得很对。

何止杨佳案中民众压力(民意)没有结果,民众对共产党施加的压力百分之八九十是"没结果"的。孙志刚邓玉娇"有结果"是极少数。

既然对共产党施压的民意十之八九是失败的,是不是可以说是民意无用呢?是的,如果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而且只看某一点的话。如果静止地看问题,三十年前,特别是毛泽东时代,民意不但无用,还有负作用;毛泽东和他的党要做任何恶坏事,没有民意反对还好,若有民意反对,毛及其党必定把事做得更恶更坏更绝,民意者也必被河蟹无疑。

如果用发展和多角度观点看问题,就大大不同了。

从负作用,到有百分之一二十正作用,说明民意不但有作用,而且其作用具有旺盛生命力。通过短信、互联网、民间行动对共产党的民意压力日益增强中,日益扩展中,日益深入中;共产党及其御用政权所作所为日益受民意影响。所以,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中强调民意、信任民意、运用民意是应该的、必要的、有益的、有效的。

杨佳被共产党判死了,这是民意失败,但是,并非全部失败。在网民一面倒地支持杨佳反对党警察的过程中,或者说是在民意表达过程中,"讨说法"的追求公义的思想深入人心,维护权利和反抗精神为中国精神库添增资源。共产党除了丧失六恶警外,更增持了道义负资源、信用负资源、形象负资源。两相对比,证明民意胜利了共产党失败了。

【民意作用是因为它拥有真理和正义】

民意为什么会从无到有,由弱趋强呢?

因为在党和民意较量中,民意代表了人性善的一面,共产党代表了人性恶的一面,善恶相争,善进恶退是常态。民意拥有真理和继续追求真理和真相,民意拥有正义,民意站在现代人类文明一面,拥有软力量;共产党则反真理掩真相反正义反文明,没有软力量。两相较量,民意胜官意败实属必然。

200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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