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讲理的国家
在澳洲人人有讲话的权利。碰上与权力机构打交道,你讲得有理无理,都有人听-无理,他们将作解释;如果有理,他们也听;假如涉及到结论性的问题,他们会改变结论收回成命,不管他是哪一级机关,哪一级官吏。这一点,我是从生活小事上体会到的。那是1992年春,一个星期日的清晨。我带女儿和她的两个英文班同学开车去St Kilda海边BBQ。那时候,我刚拿到驾驶证,第一次自己开车出「远」门,心情紧张又缺乏经验,以为车要开很久,大清早就出发,到海边缠十点,冷清清的几乎没人。停好车,买好泊车票,提着大兜小筐烧烤去了。玩到下午三点,四个人心满意足往回走,发现车窗上贴了一张二十五元的罚款单。
环顾四周,这缠发现其馀的车都把买的泊车票展示在前窗内,查票的隔着玻璃就可看见,我真笨,想不出该咋办,把票揣在裤兜里走了。拿着罚款单,我说我要解释,不是没买票,祇是不懂票该放在哪里。女儿的一位同学说,不行,人家可以认为你是地上拣的。另一个同学说,罚款单已经开了,他们不会改。女儿大眼晴瞪着我不知怎麽办好。
我倒要试试澳洲听不听人讲话,是不是也会「为了国家利益」强词夺理。回家後,我用幼儿园孩子的英语作文水平,写信给路政局。我说我是P牌刚买车,那天清晨我把车停在海边,买了停车票放在口袋里,离开了。买票的时候除了我的女儿,还有她两个同学在场。我写下了她俩的姓名丶住址丶电话,还附进了那张并非拣来的票。信的最後我说,希望你们考虑实情取消罚款,我将十分感谢。
不到十天收到路政局通知,取消罚款,还说甚麽如有不服,请联系何处何处等。
第二件事发生在三年半以後。
那时,我辞了全厂最好的一个工作,有人说祇差一把椅子了,打算开始写书。本想不领失业金,自己投点资「坐收渔利」,就既不担心生活来源;又有时间静下来做我的事。九个月後,我的计划失败;祇得去领失业金。
11个月後,我嫁了人,就是现在的老公伊恩。他的工资水平使我失去领失业金的资格,娶我就意味着他要养我和我的女儿。我写信通知福利部,某月某日我结婚了,丈夫的工资是多少多少并附上伊恩的工资单。
失业金通常是两周发一次,直接进入本人账户。圣诞节长假,他们把四周的钱提前一起发了。我是圣诞前几天结的婚,结婚後的失业金,他们应该从我的账上扣回去。
很快,我发现福利部多扣了我近三百块钱,结婚前的,他们也扣回去了。那我就不服气了!
我告诉伊恩福利部多扣钱的事,老公说,算了,何必找麻烦,就两三百块而已。不行,我要打电话投诉。
当时我和老公刚买了个生意,我是新手,一切从零学起,整日手忙脚乱,打电话一定要另一个人也在店里,否则,顾客来了无法兼顾。老公虽然不支持我,但我强着要向福利部讨个说法,打电话时他留下接待客人。都知道,打政府机关电话是需要耐心的,一长串的号码你得听清作出正确的选择,摁了你要的号码後听一段长音乐,缠有人同你说话。打了许多次,生了不少气,还是没结果。我打到了Box Hill总部,讲了事情的经过,讲了我的理由,她叫我等。
我已无耐心再等。口头英文我勉强能应付,一直害怕写,一写,我的英文就露马脚了,但这一次,我不得不写信,祇有写信缠把问题说得清楚。
我说:你们多扣回去两三百块钱不是小数,但我争的不是钱而是理。诚实地讲,结婚前,有人劝我,何必办正式手续,同居就行了,也不要通知他们,这麽大的岁数,谁知道你已经不是单身,继续拿钱不是很好吗?事实上,如果我不正式结婚,过13天满55岁,那就一直拿单身女人补助金,不必再每两周填一次表那麽麻烦了。但我不愿意这样,我要做个诚实人。
信里,我打了个比方:假如那天,我不是结了婚而是找到个工作,难道你们要把我找到工作前的失业金也扣回去吗?我和伊恩结了婚,难道你们认为结婚以前,他也有责任抚养我和我的女儿?
我寄上了结婚证的复印件,上面的日期同我第一次写信告诉他们的完全一致。最後我说,你们这样对我是错误的,实际是在奖励欺骗,惩罚诚实,应该把多扣的钱退还我。
很快,那些多扣的钱又回到了我的账上。来信的後面也说,如有不服,请联系何处何处等。
後来,又遇上数起此类小事,包括我女儿。我认为如果他们弄错了,或者即使他们没有弄错,但你事出有因,都应当把理由讲出来,通常他们都听,祇要理能服人,你的申诉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女儿一次一百元车票罚款就是这样,看来她是罚定了,很沮丧,但她真的买了三次concession卡都没买到,我鼓励她写信据实陈诉,後来也得免罚。当然,因为某些原因,有理也可能碰钉子,那麽「如有不服,请联系何处何处」就起作用了。就是说,如果你的确有理而且经得起调查,你可以再往上告。不过有时候,太费事费心,想得个清静就放弃了,这也未尝不可,祇要是自己的决定。
关键是澳洲是个讲理的国家,出了事,有理由最好说出来。不说,没人知道,你受了委屈难过,他们还以为他们是对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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