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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扰律师辩护 中共丑事又一桩

作者:庄原  2009-01-08 07: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则来自唐山的消息,本月九日唐山市路北法院以强制手段将法功学员骆智剑连推带搡拖入法庭进行审判,但却拒绝律师进入法庭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最后在律师严厉指控当局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后,使准于进入法庭。

为当事人骆智剑作辩护的张建国等二位北京律师表示,十二月八日晚下榻在唐山铁路宾馆,深夜十一点二十分接到了不明电话的骚扰,一个操北京口音的男子在电话中表示"你们是不是想到昌平凉快凉快?",据了解,高智晟、李和平、滕彪律师都曾在此地遭国安特务殴打,显然此通电话带有恐吓意图。

十二月九日开庭当日,当事人骆智剑拒不配合当局的非法审理,不上警车,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六个法警掐着骆智剑的脖子,连推带搡,将她拖入法庭。开庭时作为审判机关的唐山市路北法院却拒绝律师进入,致使律师非常气愤,当即指控唐山路北法院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一番争论后,直到九点十七分二位律师才得以进入法庭。

此案虽宣称公开审理,法院却毫无理由的通知只允许两个家属入场旁听,而家属的周围却站满了二十一个由法警、便衣和"六一零"人员组成的庞大的队伍。庭审过程中,二位律师从法律的各个层面论证了法轮功无罪,而且对公诉人(检察院)所提供的证词进行了准确恰当的驳斥,为自己的当事人作了有理有据的辩护。

例如,作为证明骆智剑发放光盘的证人──机场路"苏二嫂烤鸭店"的邢桂云所提供的证词就存在着明显的前后矛盾。七月十四日笔录记述:没有给我光盘,而八月十日的笔录则说:骆智剑给了我三张光盘。还有,路北公安分局说,在骆智剑身上搜到一百零一张光盘。而当律师要求当场出示证据时,公诉人却回答说其中一百张已经销毁,只剩一张。此时,骆智剑本人要求当场播放光盘内容,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则都表示沉默,不能做任何应答。骆智剑还当庭陈述了在看守所遭暴力殴打的情况,并展示脖子上被掐的伤痕。当时骆智剑的弟弟非常气愤,站起质问:"谁打的你告诉我!"但马上被法庭制止。张建国律师就此非法行为强烈要求法官追究行恶者的责任,并必须给出处理决定。同时严正指出,公安此举涉嫌伪造证据,而且因证据严重不足,强烈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骆智剑。


据了解,唐山市路北法院在此之前曾不止一次的枉法审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但随着正义律师、家属、及民众对长期来司法不公的不满,唐山市当局也只能在勉强的状态下维持着非法审理。此案当事人骆智剑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从今天宣布绝食。如果听到说我自杀,或者我生命有危险,都是你们迫害造成的。"同时骆智剑的弟弟走出法庭时也强烈表达一定继续告,告到最高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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