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來自唐山的消息,本月九日唐山市路北法院以強制手段將法功學員駱智劍連推帶搡拖入法庭進行審判,但卻拒絕律師進入法庭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最後在律師嚴厲指控當局損害了律師的合法權益後,使准於進入法庭。
為當事人駱智劍作辯護的張建國等二位北京律師表示,十二月八日晚下榻在唐山鐵路賓館,深夜十一點二十分接到了不明電話的騷擾,一個操北京口音的男子在電話中表示"你們是不是想到昌平涼快涼快?",據瞭解,高智晟、李和平、滕彪律師都曾在此地遭國安特務毆打,顯然此通電話帶有恐嚇意圖。
十二月九日開庭當日,當事人駱智劍拒不配合當局的非法審理,不上警車,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六個法警掐著駱智劍的脖子,連推帶搡,將她拖入法庭。開庭時作為審判機關的唐山市路北法院卻拒絕律師進入,致使律師非常氣憤,當即指控唐山路北法院損害了律師的合法權益。一番爭論後,直到九點十七分二位律師才得以進入法庭。
此案雖宣稱公開審理,法院卻毫無理由的通知只允許兩個家屬入場旁聽,而家屬的周圍卻站滿了二十一個由法警、便衣和"六一零"人員組成的龐大的隊伍。庭審過程中,二位律師從法律的各個層面論證了法輪功無罪,而且對公訴人(檢察院)所提供的證詞進行了準確恰當的駁斥,為自己的當事人作了有理有據的辯護。
例如,作為證明駱智劍發放光碟的證人──機場路"蘇二嫂烤鴨店"的邢桂雲所提供的證詞就存在著明顯的前後矛盾。七月十四日筆錄記述:沒有給我光碟,而八月十日的筆錄則說:駱智劍給了我三張光碟。還有,路北公安分局說,在駱智劍身上搜到一百零一張光碟。而當律師要求當場出示證據時,公訴人卻回答說其中一百張已經銷毀,只剩一張。此時,駱智劍本人要求當場播放光碟內容,審判人員和公訴人則都表示沉默,不能做任何應答。駱智劍還當庭陳述了在看守所遭暴力毆打的情況,並展示脖子上被掐的傷痕。當時駱智劍的弟弟非常氣憤,站起質問:"誰打的你告訴我!"但馬上被法庭制止。張建國律師就此非法行為強烈要求法官追究行惡者的責任,並必須給出處理決定。同時嚴正指出,公安此舉涉嫌偽造證據,而且因證據嚴重不足,強烈要求當庭釋放當事人駱智劍。
據瞭解,唐山市路北法院在此之前曾不止一次的枉法審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但隨著正義律師、家屬、及民眾對長期來司法不公的不滿,唐山市當局也只能在勉強的狀態下維持著非法審理。此案當事人駱智劍在最後陳述中表示:"我從今天宣布絕食。如果聽到說我自殺,或者我生命有危險,都是你們迫害造成的。"同時駱智劍的弟弟走出法庭時也強烈表達一定繼續告,告到最高法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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