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骇人听闻:藉尸检偷器官做标本

作者:庄原  2009-03-02 12:1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遭迫害致死的江锡清与家人的合照。

过年期间重庆市江津区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重庆市66岁的法轮功学员江锡清,被西山坪劳教所迫害致死后,2月5日当局在未经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尸检,并于2月8日上午将死者进行火化。当局惧怕消息曝光,目前家属正遭到二十四小时严密的监控当中。



据家属反映,2月5日,当局拒绝家属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进行尸检的请求,他们凭藉江津区国税所所长(江锡清的儿子单位官员)、书记、当地派出所所长的签字委托重庆市法医验伤所强行进行了尸检,并且将江锡清的一些器官用来作为标本。2月6日,事发后江锡清的儿女分别被当局单独谈话。



据悉,当时在场的当局官员包括西山坪劳教科的科长廖蜀平、副大队长赖应极、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的员警曾智其、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周纯飞、江津区公安局国保支队长穆超恒、西山坪劳教科的副科长毛绍勇。



江锡清的家属转述了江津区公安局国保支队长穆超恒的谈话时表示,当时穆超恒说:‘尸检了就通知你们一下,5日已经尸检,8日开始火化,我们现在就是来通知你一下,你们家属参不参加,签不签字照样生效。’他还告诉我们把尸检的器官做了标本。我们家属没有说话的余地,他们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权大于法,就这样子。”

    

消息指出,本案是于1月28日,江锡清的家属接到西山坪劳教所的电话通知江锡青死于“心肌梗塞”。当天家属在员警的多方刁难下,才见到了江锡清的遗体,但死者的头部、胸口、腿上到处都是伤痕,劳教所称是同监狱的人帮他刮痧刮出来的,家属只被允许看五分钟后被强行拖出太平间。



据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家属不同意尸检结果,可以要求进行重新检验,检察机关也有义务配合家属,按家属的要求进行重新尸检,如果尸体被强行火化,那肯定是当局想掩盖事实真相,这都是严重违法的。



据了解,66岁的江锡清是重庆江津市地税局退休职工,十年前与妻子罗泽会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身体变得强健,性格开朗。 2008年5月13日江锡清与妻子被当地国安绑架非法批捕。江锡清被非法劳教一年,罗泽会被判刑八年,至今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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