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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私人房屋被拆11年既没给钱也没给房

作者:求助者  2008-12-20 22:2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1997年4月初,天津市南开区房管局登报声称:南开区平房拆迁,让房主到拆迁指挥部报到.4月28日,在南开区二马路仁善里1号二楼拆迁指挥部开会,参加开会的人有总指挥张津文、南开区房管局产权科科长潘国庆、南开区法院院长祁续奎、南开建委高树增、南开区公证处陈玉锡,还包括被拆迁房子的房东房客。开会的内容是:关于拆迁房补偿款房东房客个占多少份额的问题,讨论最终房东与房客未达成协议。最后南开房管局按拆迁补偿款50%给了房客。当时南开房管局局长张新年还有曹春山,让房东先去办理析产继承手续然后再领取拆迁补偿款或要还迁房。结果我们找到天津市公证处张慕良处长和公证处一位工作人员到南开区房管局核实被拆迁房屋的间数和面积,遭到南开区房管局拒绝。南开区房管局不让公证处参与此事。我们得到这个结果,又继续找南开区房管局,得到的回答仍然是让我们先办析产继承手续后再领取拆迁补偿款或要还迁房。

我们多次到南开区房管局、南开区政府、天津室房管局、天津市政府、中央建设部、国务院上访,问题一直没能解决。98年我们找到南开区政府佘清文区长,佘区长派南开区政府检查科周科长召集南开区房管局四位负责人:有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史主任、产权科科长潘国庆、拆迁指挥部总指挥张津文、房管局信访刘姐和我们于98年4月25日在南开二马路仁善里1号二楼拆迁指挥部开会,协调解决问题。会上南开区房管局的四位领导一致答应解决这件事情。南开区房管局产权科科长按照南开区房管局档案室的房屋档案,由科长潘国庆提供被拆迁房子的地点、人名、地号,让我们去天津市房管局档案馆补办新契纸。补办新契纸的时候,由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告诉厅庞厅长开信,派一位刘法官和我们一起去天津市房管局档案馆,由董馆长、邵姐、蔡姐,在98年6月份给我们补办了新契纸(房产证)。手续办全了,南开区房管局一直拖延不给办理领取拆迁补偿款或给还迁房,已拖延11年。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我们按照信访条例找南开区房管局要书面答复,南开房管局在2006年6月份给我们的书面答复是“房屋拆迁灭失”,盖有南开区房管局图章。房子是你南开区房管局拆的,房子才灭失的。`拆迁既没给钱也没给还迁房。我们找到南开区政府,信访接待员小周给我们的回答是:“爱找哪儿找哪儿去,我们不给任何书面答复“。紧接着,我们找到天津市房管局信访处,多次去信、去人,接待员老夏(官称夏处)说:“区政府不管,我们也不管,我们也不给任何书面答复。”

2008年7月份我们拿着建设部的信,信的内容是:让天津市房管局落实个人产权,找到天津市房管局,可是夏处说:“南开区房管局已给出你答复,房子灭失了,我们市房管局不给任何书面答复。”我们等待了11年。我们跟夏处说:“你们这样做是违背了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精神,你们是有责任的,如果再不解决,我们要上网,上中央信访网,请求中央协助解决。夏说:“上访是你个人的权力,你爱到哪里去告,就到哪里去告,在我们天津市房管局这里是解决不了的。”

恳求中央领导协助解决此事。我们全家三口人,其中两口人在香港,靠社会最低生活救济生活,另外一口人在天津,靠退休金度日,因拆迁后无住房,只能租房住,全家度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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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人:求助者                                              

200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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