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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拒律师会见郭泉 先称郭意后指涉密

 2008-12-11 03:1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的郭泉母亲委托北京律师李和平和江西律师郭莲辉代理案件,周三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时,被警方先以郭泉拒绝家人聘请律师,再以案件涉密为由拒绝。律师指南京当局违反新的律师法同时有刻意阻挠郭泉接受法律援助之嫌。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南京师范大学学者郭泉十一月中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他的母亲顾潇本周正式委托北京律师李和平以及江西律师郭莲辉代理案件,两名律师周三在南京要求会见郭泉时,被鼓楼区公安分局首先以郭泉拒绝家人在刑事拘留阶段为其聘请律师为由拒绝。

李和平律师当天晚上告诉本台:"公安机关拿出一个郭泉写的字条说,在刑事拘留阶段不用家属聘请律师,过了这一阶段他可选择申请法律援助或由家人代为聘请律师。警方用这个字条来挡我们,这种做法和杨佳案子(公安阻挡律师会见的做法)很类似。"

律师们对这份警方出示的据称有郭泉亲自写的字条提出多项置疑,包括当事人是否被迫?据称书写时间至今已两周,其间当事人有否改变主意?李和平说:"郭泉让不让我们为他辩护首先要见了面由他决定。作为侦查机关你拿出这个说明不合适,第一,即使郭泉上一个小时这样说,下一个小时也可能有变化;第二我们不知道他在里面是否遭刑讯逼供,如果遭酷刑他写的这个就不能作为他的真实意愿表述,我们表示怀疑;第三,上海公安在杨佳案子里也用了这个手段遭到广泛批评,如果南京公安也照着这样做的话,有损公安机关形象,有损中共法制在公民心中的形象。后来他也同意我们的意见,答应向上级汇报研究。"

警方其后又提出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理由,嫌疑人能否聘请律师要由公安机关批准,需要研究,郭莲辉律师说:"刚才他们打电话给了我们,说这个案子涉及国家机密,嫌疑人聘请律师需经办案单位同意。"

郭律师说如果公安坚持以涉密拒绝律师介入,他们会书面抗议甚至提出复议:"他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们下一步准备给办案单位发律师意见书,阐述我们的观点,要求他依法办事,如果他依然坚持错误意见,我们准备申请复议。"

另外,今年六月新出台的中国律师法规定,只要代同律师证、事务所介绍信、以及委托书,律师无须经过任何部门批准,可直接往看守所要求会见,不受案件类型以及阶段限制。而这一规定在南京显然成了一纸空文,周三早上李和平一人直接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时,所方指必须得到办案公安部门批准,以及两人以上才能会见:"看守所的干警告诉我说律师法在南京没有施行,必须两个律师会见,并且需要办案机关批准。意味着六月一号颁布的律师法在南京彻底的没有得到执行。"

李和平律师周三晚上回北京,郭莲辉律师将继续留在南京,等候公安三日内回复是否容许律师介入的决定。

原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大陆民主党派民盟成员郭泉去年十一月连续发表封致国家领导人及海内外民众的公开信,从下岗工人、军转干部、失地农民等现今大陆严重的社会问题入手,提出建立多党竞选民主体制、军队国家化等等的建议,其后一个月内遭学校解除教务,公安传唤及抄家以及被开除出民盟。但他并没有因此停止宣扬民主、关注维权,更在网上成立没有组织结构,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每个认同民主民权理念的人都可以自称党员。南京公安在上月十三号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这一严重指控将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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