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某在韩国参加了多次反中国政府示威
韩国最高法院首次裁定一名中国民主运动人士及其妻儿符合难民资格,推翻韩国法务部的行政决定。
代号Y的54岁男子据称曾经参加成立中国民主党。
据称,他也曾经试图向海外相关组织和机构传送指控中国官员买卖死刑犯器官的信息。
先前主管难民资格审定的韩国法务部认定其不符合难民资格,Y某不服提出上诉。
韩国法务部说,Y某虽然有可能在被遣送回中国之后,被中国政府迫害,但是韩国法务部并不认为他符合难民条件。
面临迫害
先前的一、二审均认定如果Y某被遣送回中国,很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的迫害。依照《难民公约》的精神,韩国应该给与Y某及其妻儿政治庇护。
最高法院则是维持一、二审的原判,意味着韩国法务部极有可能按照司法裁决行事。
这也是韩国最高法院首次裁定韩国政府应该赋予一名中国公民难民资格。
Y某2003年9月17日随旅游团入境韩国,同月22日向联合国难民高级专员公署办公室寻求难民申请,30日提交申请书。
在韩国期间,Y某曾经参加纪念"六四事件"等反中国政府的活动,也曾经向人权组织指控中国政府迫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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