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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立:杨佳案考验中共法治

作者:李大立  2008-08-02 13: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当我告诉一个美国朋友,在某个国家有人闯入警局连杀数名警员,却有成千上万的同胞为他欢呼,称他为英雄,呼吁为他筹款。这个朋友的第一反应就是说:"要么这个人疯了,要么这个国家疯了!"我告诉他这件事刚刚发生在中国最大的城市上海,这个人没有疯,这个国家也没有疯,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疯了!

不同制度的社会公义法律公义

在一个正常的国家里,社会公义和法律公义是一致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无权随意侵犯民众,若有违反,必会遭到舆论的揭露和法律的追究。因此,官侵民的事就在源头上被消除或起码被最大限度地遏止了,产生警民冲突诱因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偶尔发生警民冲突于理论上纯属个别事件。中国大陆就不同了,其社会公义和法律公义是矛盾的,公务员包括警察没有任何法律制约和舆论监督,因而各级大小官员贪污腐化,警察国安(还有莫名其妙的城管)随意侵犯民众司空见惯;可是同时他们却用法律公义单方面地制约民众。民众受到不公正对待,只许忍声吞气,不准抗议,更不许反抗;受到天大的冤屈也上诉无门,有些甚至到了呼天不应叫地不闻的地步。官逼民反,铤而走险自行报复就在所难免了,因此说中国的警民冲突是必然的社会现象。

世界上,只有中国这样的极权国家,才会造成如此深层的警民矛盾,如此的深仇大恨。也只有中国这样的极权国家,才会出现成千上万人"上访"这种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可是,中国统治者对自己一手造成的恶果视而不见,宁愿眼看着"上访"的民众驱之不散,前仆后继,宁愿眼看着官民冲突一次次地发生:西藏骚乱、四川地震受难学生家长静坐示威、瓮安县过万民众火烧县委、政府及公安大楼、杨佳闸北公安局袭警......,也不愿意将社会公义和法律公义统一起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企图用强硬的手段将群众的怒火压下去,这势必适得其反,群众的怒火必然越烧越旺。

中共政权有一个坏习惯,好的事情不敢和西方国家比,坏的事情往往就把西方国家推出来做挡箭牌,振振有词地说西方国家也是如此!他们根本不明白,由于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根本不同,发生警民冲突事件的背景原因以及处理后果都完全不同,彼此之间没有可比性。不错,美国也发生过警察粗暴对待公民的事例,曾经有黑人被警察群殴,有赴宴途中的新郎被误杀......。须知美国是一个容许公民携带枪械的国家,而且是一个多民族多种族的移民国家,在一个人人可以携枪,种族民族矛盾先天存在的国家里,警察有较高的警惕性不难理解。在美国所见,警察对付犯罪嫌疑人,往往一拥而上将其按倒在地戴上手铐(最近对付法拉盛暴力侵犯法轮功的中共特务就是如此),旁人看来似乎有些神经过敏,其实他们是出于自卫。由于民族种族语言和生活习惯庞杂,因为听不懂警察的命令,或举手拖泥带水有被误为掏枪的动作,就很容易产生误会,甚至被误杀。问题是,美国所有的公务员包括警察全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一举一动都随时会被录影公之于众,若有违规,必受谴责和审讯。中国大陆民间绝无枪械,大部分地区更是单一民族和种族,语言统一,如果社会生活正常的话,应该说中国警察日常面临的危险性要比美国警察低得多。可是结果却相反,中国的警民关系要比美国紧张得多,中国警察随意欺负老百姓和由此引起的老百姓报复也比美国严重得多。在美国还未有听说过万人火烧政府公安大楼、有人冲进警局连杀数名警察的报复案件。很明显,中国大陆的民怨经过近六十年的积累,已经从隐性阶段转为显性阶段,官民关系、警民关系已经到了全面爆发冲突的临界点,中共政权岌岌可危。

洛杉矶骚乱之事实真相

中共拿美国洛杉矶骚乱来为自己辩解,但他们从不敢将真相告诉中国人民,大多数中国人不明真相。事实的真相是:九一年三月三日晚,一名叫罗德尼·金的二十五岁黑人青年违章驾驶,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拦截,可是他不但不停车反而高速逃跑,上演了美国典型的"警匪追逐"片。罗遭截停后被拖出车外,四个白人警察对他乱棒侍候,打得他在地上打滚。这个场面却正巧被路经附近的一个白人摄录下来,并被立即送到当地一家电视台。第二天一早,全洛杉矶市民都在电视里看到了这一暴力画面,几分钟后,几乎全美国的电视都中断了正常的广播,插播这一新闻,全国民众一片哗然,纷纷谴责这四个白人警察的暴力行径,要求法办。一年后,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当人们以为事件已经平息过去,当地一家地方法院在远离洛杉矶的一个小镇开庭审理,十二个陪审员没有一个黑人,竟然宣布黑人青年违规在先,逃跑拒捕在后,妨碍警员执行公务,判四个白人警察无罪释放。消息一出,不到一小时,数百人走上洛杉矶街头抗议,随即引起骚乱。文字、画面、电话、电邮迅速传遍全美,不足二十四小时十九个州发生骚乱,导致五十八人死亡、二千三百多人受伤、五千多座建筑物被毁,经济损失数十亿美元。此时的美国政府,不是忙于宣布"一小撮暴徒蒙蔽不明真相的群众",不是忙于武力镇压抓捕"打砸抢分子",而是一面宣布加州进入紧急状态,相应实施紧急法令,派国民警卫队维持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另一方面呼吁群众回复理性,一切循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国家安全。最后,案件被发回重审,四名白人警察被判有罪入狱。

对比杨佳袭警案:首先,杨佳被截停的时候并没有高速逃跑,和警方展开追逐战,只可能产生一些言语冲突,警方就已将他拘留长达六小时,期间还对他进行殴打,引致其生殖器受损。其次,中国没有群众监督,没有言论自由,杨佳被殴打的实情以至袭警案发的成因、经过......统统都只有警方一面之词,不像美国案发经过全程公之于众,让人们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认识。除了愚蠢颟顸的中共政权,有谁会相信凭一面之词就可以有公正的裁判?最后,中国没有一个人人平等的法律,没有一个人民信赖的法庭,让杨佳袭警案能得到公开公正的审判......。面对所有这些根本不同,中美之间有何可比性?中共拿美国洛杉矶警民冲突引发骚乱比照杨佳袭警案毫无意义,只有更加彰显中国大陆法治的严重缺失。同时,也看到中国人民对公权力滥权的容忍程度远超美国,不愧为最善良最易于管治的国民。现在,中国人民开始觉醒了。

审判杨佳案应公平合理

若是中共政权愿意向美国的法治学习,请从杨佳袭警案开始。笔者愚见,此案应分为两个案件审理:先审理杨佳作为原告控诉警方滥用权力殴打其至残案,对犯罪的警员判罪后再行审理杨佳袭警案。并且建议:一、允许杨佳自行选择辩护律师;二、辩护律师公布杨佳生殖器受损的医生证明;请法庭传召上海访民许正清、朱东辉等上庭指证上海警察专拣生殖器殴打;三、允许杨佳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公开陈词;四、将法庭审理全过程向全国人民实况转播;五、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人民陪审团;六、容许海外法律专家旁听顾问......。如此这般,只要中共政权能够做到这些,相信无论如何判决,只要是有根有据,公平合理,符合国际惯例,人民群众自会理性接受。相反,如果中共继续冥顽不化,用过去毛泽东对待阶级敌人和异见分子黑箱作业无法无天的做法,对杨佳实行"从快从严",杀人灭口,在群情激昂的情况下,很可能成为导火索,引发全国性骚乱,甚至导致中共政权的覆灭。

杨佳袭警案发生在中共视为"最大的政治"的奥运召开前夕,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刑事案件了,更大程度上演变成一件举国瞩目的政治案件。胡温若是聪明人,就应该明白在没有言论自由的中国大陆,唯一能够直接观察民意的只有网站上的跟贴,只要看一看数万条跟贴里面有百分九十五以上同情杨佳,为杨佳叫好抱不平,就应该明白民意所在了!但胡温若失去清醒,相信地方官员"形势大好"的假大空报告,错误地判断形势,那就非常危险!

必须实行民主宪政还政于民

须知,在中共现行的制度下,杨佳袭警案可能是第一个,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民怨的积累就像温家宝关心过的堰塞湖,如果没有有效的疏导,水位越积越高,最终必将爆发,一溃千里。因此,唯有改弦更张,放弃一党独裁,实行民主宪政,还政于民,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才可能有社会公平,才可以消除警民冲突,才可以有和谐社会。若是讳疾忌医、执迷不悟,一条死路走到底,到时遍地陈胜吴广,到处杨佳李佳,最后落得个寿西斯古的下场,就悔之晚矣!

转自《争鸣》杂志2008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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