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孙学库,男,40岁,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甘南县中兴乡建设村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揭发,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举报人,可是我受甘南县中心乡建设村村民的委托,检举揭发我村村书记张斌,偷梁换柱,利用国家扶贫款倒卖低价,口蹄疫瘟疫牛,贪污大额数目的买牛公款等等。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宪法四十一条,和国家信访条例逐级上访并多次遭打击报复。2006年我在马家楼信访分流中心,地方公安局强行接我,当时我提出不是直接管辖的单位,我不回去,回去就遭打击报复。十几个警察不允许我说,一顿暴打,我右脚给打成骨折,左眼打出眼出血,全身上下没有一块是好的地方,强行用囚车带着手铐和脚镣将我押回齐齐哈尔劳教所,公安局批示劳教我一年。由于我们告的是政府行政不做为,相互包庇贿赂,以至我进劳教所时,警察就说"这个地方就是治你生不如死的地方"。是的,在我周身伤痕累累,左眼看不清东西,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的地方,疼的我吃不下饭,睡不上觉,劳教所还强行让我干活,我不干活就让犯人打我,关我禁闭。我要求给我看病,劳教所不给看。劳教所里干活没有时间,完不成劳动任务,就别想睡觉。
当时我们干活是打磨光,这磨光活,飞铁销,劳教所不给防护设施,使铁销飞入我受伤的眼里,使我哭爹叫娘的疼痛,疼的我心如刀绞。而劳教所的管教视而不见,充耳而不闻,痛苦得我生不如死,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之极。
持续了一个多月,我被痛苦已折磨的不像人样。我身体病痛使我再也不能劳动,他们指使吸毒的人员还是残酷的打我,让我干活。后来我以死抗争,管教人员就跟我说,你不是想治眼睛吗?我说:是的。于是管教喊了6个犯人,在没有医院诊断和检查的情况下,强行用针调拨我的眼角膜,6个犯罪人员,按头的、抓脚的、压腿的、扭胳膊的、全是使死劲按,我被针调拨的眼钻心的疼痛,声嘶力竭,以致这六个被指使残害我的犯人都于心不忍,我只听有个犯人跟管教说"他挺不住了"。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了,清醒时我的左眼已看不了东西。家人知道后,坚持申请看病,后来带出去看眼科,专家说:他的眼没及时治愈。就再没说什么了。我被他们强行用针拨眼后,给服用的药是国家禁止的,淘汰的土霉素,我整个人被他们完全折磨得不象人样了,就是这样我还被强迫劳动,干不完任务不让休息。
因为举报村书记,我竟然被打残了一条腿、失去了一只眼,被劳教一年,使得我有家不能回,有儿女不能照顾,最后我一双儿女被迫失学。
控诉人:孙学库
2008年6月
来源:
- 关键字搜索:
- 访民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