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如此快速翻盘,令人瞠目。跳跳阵营一时怨声载道。或抱怨跳跳不讲策略,一味蛮干,犯了典型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断送革命的大好形势;或抱怨公众阴晴无常,翻脸不认人。而在我看来,这些总结不免过于皮毛,根本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
跳跳之失,不是单纯的辩论技巧上的失败;或者换句话说,跳跳之失不在目,而在纲。既然真理在握,斗争为纲,那么哪来什么平等的辩论?哪来什么雅致的探讨?要的就只是结果,要的就只是赢。至于过程,就不必那么讲究了,不必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但求够威够力,但求在气势上彻底压倒对方,为此炮轰、油炸、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不妨无所不用。如此才能理解,为什么跳跳一出场便是斗士姿态。他根本不是为辩论而来,只是为宣判而来,只是为直接把对手钉上耻辱柱而来。一些论者却从辩论的角度要求,这岂不是缘木求鱼?
当然,如我们现在知道的,跑跑跳跳参与的不过是一场辩论。而辩论是一种专业,专业就要有专业的素养。但是显而易见,跳跳并不具备这方面最低限度的素养,以致于竟当着大庭广众,以强奸作例怒斥敢于质疑他的某女士,足见其对女性如何缺乏尊重。这已经不止是专业素养问题,而是彻头彻尾的文明问题了。
不专业,不文明,那么所恃者何?唯恃所谓群众而已,或者所谓民意而已。得到了群众就能战无不胜,来自群众的喝彩和掌声,也就如摇头丸,最能使人忘情。刻意操纵民意,经营民意,就往往成了克敌制胜的法宝,成了横行江湖的独门秘籍。群众至高无上,或者民意至高无上,历史上很多独裁者的胜出,靠的往往都是这种牌。
但是,并不是任何时候群众或民意都应该至高无上。没有自由辩论做前提的选票往往一钱不值,没有经过自由讨论的民意,单极信息基础上产生的民意,也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是一种可怕的民意。它们往往激情而盲目,强大而野蛮,摧毁一切却丝毫不能建树。犹如滔天野火,将生命烧得干干净净,烧成寸草不长的一片焦土,不知要过多少年多少载,生态才又渐渐恢复。这一点,早已为历史反复印证。
由此不难理解跑跑和跳跳节目中的命运逆转。跳跳出场时的斗志昂扬是有道理的,那时他的确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民意,那时对跑跑几乎一边倒的口诛笔伐的确就是民意。而跑跑最后的力挽狂澜更有道理,因为那时对跑跑几乎一边倒的宽恕和同情的确也属于民意。这两种民意都是真实的,但它们的质量却完全不同。跳跳出场时倚仗的民意,那是没有经过自由辩论的民意,因而是可疑的民意;跑跑最后倚仗的民意,则是经过了自由辩论的民意,因而是清醒的民意,公正的民意,可靠的民意。
两种民意的互相转换,决定了跑跑跳跳各自命运的转换。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因素其实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开的和充分的自由讨论。对民意的刻意操纵和经营,只是在封闭条件下才可行。但凡公开,它分分钟见光死。跑跑当然不是没有问题,在信息没有完整披露之前,在多元观点没有交汇之前,公众看到的就只有跑跑的问题,跑跑的问题就成了问题的全部。而一旦辩论真正展开,公众这才蓦然发现,跑跑纵有大错,但相比那种我代表人民枪毙你的傲慢和专断,也无非是一种小恶罢了。公众的天平马上就开始了转移。
所以,从根本上说,并非像跳跳阵营说的那样,跑跑或者凤凰卫视多么多么狡猾,而主要是自己太无能,主要是自己正被时代抛弃。就跟我们国家的生产方式千差万别,一方面卫星上天一方面刀耕火种一样,我们国家的精神生活,文野之别也愈来愈明显。跑跑和跳跳,在精神层面就分别处于两个不同的时空,犹如处于两个相距遥远的星系。同样的肤色,同样的血脉背后,其实是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价值取向。或者说得更直率一点,他们分属于不同的人类。一个标准的前现代一个典型的后现代,睽睽众目之前交手,其胜负高下难道还需要想象吗?
这么看来,民粹这把火是不那么好玩了。随着公共空间的拓展,自由讨论的推进,公众的智力在迅速提升,而愈来愈走向理性,走向平和,走向中道。那些还停留在前现代的敌我斗争的妄想中,群众运动的迷梦里,那样极端而偏执的丛林思维,正在悄悄边缘化。这是跑跑跳跳之争的重要启示,值得深长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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