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安舒兹以外,还有星巴克、好市多(Costco)、泰森食品(Tyson)、IAC/互动、Cablevision系统、Apollo集团等企业的高阶主管,也运用类似“变异型预付远期合约”的工具来递延资本利得税负。
在这类交易中,投资人(企业高阶主管)约定将其拥有的股票,在某未来某特定日期交付给某家投资银行,同时则先将同等数量的股票贷给该投资银行,并立即取得最多可达所贷股票公允市值之8成的现金。
这类投资人主张,应该等到未来交付股票后,交易才算完整,才须要缴纳资本利得税。但不少税务专家则不以为然,认为一造已取得资金,另一造已取得股票,已具备完整交易的所有要件。
另一种快速成长的工具,是所谓的指数股票型债券(ETNs),即投资人购买类似共同基金的衍生性商品,但其税负却可能递延达数十年。
报导指出,这种类型的投资操作,有助于限制投资的风险,因此广泛见诸于企业的创办人或高阶主管,因为他们个人的财富,有很大部分就是他们所属企业的股票。
美国国税局拒绝说明该机构已在稽查中的这类追税案有多少件。
资料显示,投资触角广及石油、铁路及媒体的安舒兹,运用这类操作进帐的现金,再加上未来股票若上涨的部分利得,获利总值约4.29亿美元,依法应追缴达1.436亿美元的税款。
美国国税局加快追查脚步,早在今年2月就发通知给旗下税务官员,宣布这些预付远期合约当中,有某些应立即就已衍生税负。国税局要求税务官员审视,是否需要寻求对运用这些工具的投资者,施以实质的处罚。
税务律师认为国税局是玩真的,因此预期这类的追税案件将为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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