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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千万富豪被矿工炸死 巨款满天飞

 2008-04-03 06:5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四川省一位千万富翁驾车时,因车内发生爆炸而死亡,随身携带的35万元现金飞落一地。经调查,爆炸为其手下矿工所为。该案日前开始宣判。

据法制周报4月2日报导,去年8月31日,四川广元市旺苍县一个身家上千万的煤老板驾驶自己的三菱越野汽车途径嘉川电厂门前时,车内突然发生爆炸,煤老板当场死亡,其随身携带的35万元现金也从被炸烂的车窗飞出散落一地。

3月28日上午,这位四川煤老板驾车被炸身亡案被一审判决:制造这一大案的赵永法、姜春蓉、姜非飞分别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

赵永法原是被炸煤老板姚泽元所属矿的矿工,经审理查明,他在旺苍县嘉川镇五四煤矿长期担任矿工的过程中发现,煤矿老板姚泽元每月最后一天,都要驾车到县城取回大量现金给工人发工资。赵永法和妻子姜春蓉及也在该矿务作工的侄儿姜非飞密谋抢劫姚泽元的钱财。

因此,赵等人决定在月底姚取钱回矿的路上爆炸姚的车子并抢走钱财。他们从煤井里偷出炸药和雷管,购置了爆炸装置并进行了爆炸试验。

去年7月31日凌晨,赵永发与姜非飞潜入煤矿,赵永发将爆炸装置安装到姚的汽车内,但姚未出现,两人返回煤矿,见到姚老板的车后,秘密取下爆炸装置,等待下一次时机。

8月31日凌晨2时,赵永发、姜非飞再次将爆炸装置安放在姚某的汽车上,当天下午4时43分,在姚老板的汽车经过嘉川电厂门前时,两人引爆自制炸弹,当场将姚某炸死。

赵永法因在案件中是主谋并直接实施犯罪,被判处死刑,罚金一万元;从犯姜非飞被判有期徒刑14年,罚金6000元;姜春蓉被判有期徒刑11年,罚金4000元。三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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