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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士东为什么打死村长孙树祥?(图)

 2008-04-03 05:1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8年1月26日,已是农历腊月十九,陕西省绥德县中角乡孙家洼村村长孙树祥给村民们分发几项补偿款,唯独没有村民孙士东的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赔偿款。

孙士东找到村长问:"我的事你就不管了?"
孙树祥回答说:"不管了。"
孙士东又问:"你一个人说了算?"
"我一个人说了就算!我管了十九年了!"村长回答。
"你说过'以后涨多少都要给处理'么?!"孙士东接着说。
"不处理了,你看咋办!"村长回答。

两个人争吵起来,接着发生厮打。孙士东因一年多来有腿伤,拄一根棍,用棍抵打比他年轻二十岁的村长,失手将村长打伤,村长被送到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几年来的征地补偿问题,终于酿成一起人命大案!

64岁的 孙士东承包村里26亩坝地15年

孙士东今年64岁。2002年4月3日,他与村长孙树祥签订协议,承包村里的26亩坝地15年,每亩每年承包款60元。孙士东当时一次性缴清了23400 元的承包款,并雇用大型施工机械平整了这块坝地,修建了饲养场,建成了抽水上山蓄水系统,雇佣了七八个农民,耕种坝地,养了200多只羊。孙士东为此投资了十三万多元。

2004年,国家规划的太原至银川的高速公路开工,征用了孙士东承包的坝地7.8亩。国家征用耕地的政策是什么?土地的征用补偿标准应该如何计算?每亩应该补偿多少钱?县土地局、乡政府、村干部从未给村民们公布过,与政府订的土地征用"合同",都由村、乡干部与县土地管理局人员洽谈、签字,根本不让土地承包人参加,村干部只给土地承包人告知要征用多少亩地,每亩只给村里补偿2000元,这2000元只给土地承包人1350元,其余部分留给村集体。孙士东当时就认为政府的征地补偿方案不合理,提出了两项要求:

第一:补偿费太低,要求增加补偿款。像这样的坝地,每年每亩收入平均有一千元左右,孙士东的投资每亩摊到了三千多元,刚耕种了两年,投资远远没有收回,每亩1350元的补偿损失太重,承包人无法承担;

第二:国家必须再征用土地,重开一条排水渠道。这块坝地位于一条南北走向的山沟里,坝地长约1000米,南半部分约400米归卜家沟村,北半部分300米归靳家沟村,只有中间这380多米归孙家洼村,由孙士东承包。坝地的西边有一条纵贯全沟的人工水道,供自然降水、渗出水排流。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已把原有的排水渠道占用,没有征地修建新的排水渠道,这样,沟里的流水,特别是夏秋季的洪水就会冲毁道路和农田。

对于提高补偿费的要求,县、乡、村干部的回答是"就这么多,你(接)受也就这(条件),不(接)受也就这(条件)!",村长孙树祥还承诺说:"你能争取到(每亩补偿)一万两万,都你拿得去!"

对于征地新建排水渠道的要求,村、乡、县的干部根本没有理会。

然而到了2005年7月12日,高速公路施工方铁道部第四工程局第九标段的人员,在孙士东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孙士东剩余的承包的坝地的中央,挖掘了一条两米多深的渠道,连渠宽带堆土共有十二米宽。孙士东得知后赶到现场制止了挖掘。据孙士东了解到的情况,施工方在挖渠前早已把修渠征地款付给了政府,但这笔征地补偿款一直没有支付给土地承包人,钱落在哪些人腰包里?可想而知。由于土地承包人没有与政府就这条水渠的征地补偿事宜达成协议,这条水渠在非法开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停工,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也造成了土地承包人的巨大损失,孙士东在这块剩余的十几亩坝地上2005年种的玉米颗粒无收,2006年种的向日葵被洪水冲没。后来,村主任答应挖排水渠征用孙士东承包的5.3亩坝地(实际上有7亩4分),以每亩2000元的标准补偿,给承包人的补偿款下降到了每亩1200元,其余800元归村集体。有关坝地的青苗损失赔偿标准,县交通局答复的是每亩每年赔偿670元,而乡长说每亩每年只赔偿300元。就这 300元也不兑现,村长孙树祥除给因挖排水渠占用孙士东5.3亩坝地赔偿了3000元青苗损失费外,对剩余十多亩坝地两年玉米、向日葵的全部损失,分文未赔!孙士东仅这两年的庄稼损失就达两万多元。

由于修路征地补偿款等被黑箱操作,被层层严重克扣,许多乡、村被征地农民群起抵制,多次逐级上访,到2006年,征地补偿款增加到每亩一万元左右,有些村向农民支付的征地补偿款达到每亩5000元。孙士东向村、乡、县干部提出追加征地补偿款,但是得到村长孙树祥的答复是仍然维持原来的每亩1350元和 1200元不变,因为村集体要还债。村长以前征地补偿款水涨船高的承诺,完全被他撇在一边。实际上,村长孙树祥已经给承包山地的农户补发了一些追加的征地补偿款,唯独没有给孙士东补发。

建筑方因施工开辟的便道占用土地,通常都要给予土地承包者三年的补偿,而给孙士东只有一年的补偿。按规定,便道使用完后,施工单位要对占用的土地复原复垦,而施工单位对便道占用孙士东承包的一亩多坝地,根本没有进行复原复垦。

孙士东反复向县交通局、县土地局、县政府、县委询问政策,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也向县法院提出诉讼,拉着法官到现场察看。法官表示无能为力,因为县政府明确向县法院指示,有关高速路征地的诉讼,再有天大的冤屈,一律不准立案!

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孙士东到绥德县、榆林市上访已不知有多少次了,到省城西安上访三次,到北京上访两次,每次都是从中央批到省里,从省里批到市里,从市里批到县里,常务副县长柳建国批给交通局长赵峰等官员,要求"认真切实处理",并且要求"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下级官员也总是表示"这次一定给解决",但每次孙士东回到绥德后,都不见政府的答复处理,得到的是村、乡、县有关干部更多的欺瞒刁难。他在一份上访信中写到:"我是一个农民,全靠种地养家糊口,承包坝地原想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没想到却因国家修路使我全家断绝收入来源,上访又花费了四五万元,现在全家债台高筑,连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他遭此劫难,财力耗尽,求告无门,走投无路,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精神几乎崩溃,原来一个乐观健谈的人,后来精神呆滞,与乡亲们坐在一起拉话时沉默不语,以致发生打死村长孙树祥的极端失控行为。

孙士东打伤村长后,即拖着伤残的腿步行十里路到乡派出所投案,至今被关押待审。派出所民警以保护村长家存放的资金为名,当天就对孙树祥家实行保护性监控,据说从孙树祥家翻出现金13万元。村民们纷纷向调查办案的警察历数村长的贪腐行为:

国家几次给孙家洼拨款二三十万元,维修这个村的水坝,但这些年来村里的水坝从来没有维修过;

国家退还孙家洼村两年的农业税一万多元,村民们一分钱都没见到;

全村通电工程,先有人7.5万元承包,村长不答应,却以11万元承包给他亲近的人,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水泥杆和高压线等卖掉所得的钱,被村长和村支书兼会计两人私分;

村子里修涵洞,国家拨款7万元,实际只用了1万多,其余的钱哪儿去了?

县政府核实孙家洼村退耕还林的面积是320亩,据此面积每年每亩发放补助款一二百元,而村民们统计到的全村领取到补助款的总面积,只有246.7亩,还有73亩多的补助款,每年1万多元,十多年了,被谁黑吃了?

用集体的钱买水管、水泵,在沟底打水井,在山上建水池,为自家建起供水系统,建围墙,建门楼,耗费一万多元。

村民们每户每年的收入只有五六千元,仅够得上温饱生活,哪儿经得起这样的损害?他们认为真正应该好好追查惩处的,是那些无休止、无满足侵吞贪污的官员,清除民不聊生的祸根。有的村民认为,孙士东是为民除害的英雄,还有村民提议,为孙士东立一尊功德碑!

孙士光 电话 0-13109240414
200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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