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长斯皮策就任纽约州检察长时,扫黑雷厉风行,肃贪毫不留情,以廉政执法扬名全美,而其以高票当选纽约州长一年多后,自己却因嫖妓丑闻下台,令人感慨不已。
从斯皮策东窗事发的起由和他现在面临的法律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在美国做坏事不被人发现真的很难,而一个政客做坏事而又不被人揭出,更是难上加难。
斯皮策召妓,即非当场被抓,又不是受妓院泄露资料拖累,而是国税局发现他自己银行户头的异常转帐,进而查出他与妓院的关系。警方称在注意到斯皮策异常转帐前,还从未留意到那家妓院的活动。
斯皮策光顾的这家妓院收费虽高,但斯皮策每次付费也只是几千美元。在美国的华人大都知道,银行在经手一万美元以上的存取款时,都必须上报政府部门。有一次,斯皮策要向妓院付费一万美元,所以他就将这笔钱分成数次转给妓院开设的幌子公司,以避过银行上报规定。但他的银行敏感地发现了此中异常,转而向联邦部门报告。
国税局监管部门每周要收到数百万起这样的报告,但查案官员却马上怀疑身为纽约州长的斯皮策是陷入了黑函讹诈或其它犯罪案件,立刻将他的异常转帐事件立案,进行刑事调查,从而全面揭开了这宗震惊全美的性丑闻大案。
精通美国法律的斯皮策与司法部门闭门密谈认罪协议,以辞职为条件,确保自己不会因此受到严格的刑事惩罚。
虽说美国很少从法律上惩罚嫖客,但从司法角度看,斯皮策涉嫖妓会涉及到以下三个刑事问题。
一,如果发现斯皮策有用其州长身分涉入召妓,如动用公款或用公务员为其与妓女见面提供方便,那就构成了犯罪。如果他与妓女见面时,其用公款雇用的保镖也在旁边,或其当时华盛顿之行是假借公务实为私行,这都将使他遭到起诉。不过至今为止,检方并未发现能以此来起诉他的证据。
二,根据法律专家的解释,联邦还能以"不得运送妓女跨越州界"的联邦法律起诉斯皮策。此法是指你可以开车接送一个妓女在州内游逛,但只要跨州界进入另一个州,就触犯了联邦法。斯皮策为妓女买火车票从纽约赴华盛顿,就明显触犯了这条联邦法。而从理论上讲,火车经过的每一个州中的联邦检察官,都有权利起诉斯皮策。
靠起诉罪犯出名,熟知美国刑事法律的斯皮策,辞职前自然要把这些可能的法律起诉全部摆平。
三,斯皮策最可能会被起诉的,却是一条金融刑法。即斯皮策被发现向一家幌子公司付款,以掩盖其向妓院支付嫖妓费的真正目的,这就违反了相关的金融法。据数家美国媒体报道,联邦正在考虑的就是以这条定义并不太清晰的联邦金融法起诉斯皮策。
目前在美国,少有嫖客遭到联邦起诉。一件并不少见的嫖妓案,却使公众发现,一个政客做点坏事,会有这么多的机会被抓,还可能遭到如此多的可能的起诉,这就使众多美国政客为人行事都不得不三思而行。
近年被定罪、起诉、逮捕或受犯罪调查的政要中,至少有六位州众议员和三位州参议员,州主计长夏伟思也在二○○六年对动用公务员接送病重妻子的起诉认罪并辞职。
被抓获机会多,遭起诉可能大,一时鲁莽行事可能会断送一生的政治生涯,这在相当大程度上阻止了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的公务员贪污腐化等众多犯罪。斯皮策以严厉维护美国司法公正著名,最终却栽在他运用自如、烂熟于心的司法体制上,可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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