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央集权体制,必然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空降部队"式任命制,各地长官不由选举产生,而是由上级派出,从空而降,权力的来源是上级,以此确保对上级的效忠,《党章》"全党服从中央"才能成为现实;二是各级一把手权力大,这样才能保证权力系统运行的效率;三是追认式的选举,以此掩饰集权的实质,透支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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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福兮祸所倚,有利必有弊,这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常常无效。证明这一现实的是腐败屡禁不止,变本加厉,水涨船高。县委书记岗位,成为腐败新闻旧闻的焦点之一。
报载,安徽18名县委书记落马。近年来,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先后18名县官被查处,其原因多是"卖官买官"。最有名的是"千万县令"陈兆丰,创造性地发挥了"县委书记"这一岗位的权钱效应:他在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非法收受请托人共计人民币283.76万元,另有人民币545 万多元、美元6996元、港币1.677万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2002年7月,陈兆丰一揽子提出几百人的乡镇干部名单。此外,违规超职数安排干部,使县各局、乡党政班子严重超编。从陈县令手中买官得逞者110余名。杨守兰花费13万元买到最贵的一顶官帽,最后伴随陈暴露。
正常的逻辑是,依靠"买官"的途径得到官职,必然要在官位上捞回来,这就是权钱交易的铁链条,这是中国腐败的生态环境。如野草春风,如艾滋病病毒,莫之能御。
一群群的乌纱帽掉落了,前仆后继地在诉说着一个道理:要把选举权真正交能选民,交给老百姓。长官不对选票负责,便不能保证他们不腐败。中央与地方不真正地分权,就不能遏制腐败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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