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上海的首富周正毅侵吞巨额国家资财的案件,不仅在中国具有极大的民众关注力,而且全世界关心中国命运的华人也密切注视着此案的审判。令人多少感到费解之事是,犯下如此严重的侵吞国家资财的罪犯,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正毅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如果按照由国家主席签署的《刑法》所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定原则来对周正毅案进行审判,根据周的犯罪事实,就算有十个周正毅也应该押赴刑场而命归西天了。可是,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严重的经济罪犯重罪轻判呢?中国的司法界不是经常高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为什么对周正毅这样的罪犯就非得采取“有法毙依”呢?既然执法必严,就应该严格地按照周正毅的犯罪事实依照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条款去量刑。够死罪者,该让其初一死就不应该让其活到十五。这,才叫做执法必严!
然而,本应该体现“执法必严”的周正毅案,却在错综复杂的政治背景下,演变成令人觉得似云似雾的“执法闭严”。
周正毅本是上海滩一名学历不高的小混混。可是,凭着他的精明和三寸不烂之舌所获得的如同蛛网般的交际关系,在不算很长的时间内,就跃入名列上海首富的亿万富翁。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规规距距正正当当的经商者,恐怕难以创造出如此巨额的财富。只有那投机取巧挺而走险的冒险家才能成为腰缠亿贯的暴发户。
在周正毅蛛网般的交际中,有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就是昔日身居党、国、军三位一体最高地位的江泽民的大公子,江绵恒。
尽管江泽民曾经大言不惭地表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而江泽民家族却堪称全中国的腐败之王。江绵恒在上海大量地违反国家法律的巨额借贷,与周正毅在上海的经济犯罪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动了周正毅,就必然牵着江绵恒。所以,周正毅的案件成为与江泽民有牵连的特殊案件。也正因为如此,周案在爆发的近十年间,有着情节荒诞的戏剧性。周正毅曾于案发后的2004年被判刑三年。可是,由于周正毅与江家的特殊关系,他在监禁期间所享受的是任何囚犯都不能比拟的特殊待遇。出狱后,因陈良宇的案件的影响,周正毅再次入狱,并且获得判刑16年的到目前为止的一审判决结局。
作为一个经济罪犯,周正毅落入法网之中。掌握控制法网的是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人员,法官。而法官在行使法律所赋予神圣的审判职责时,却受到强大的政治势力的影响。在这种影响之下,法律往往会成为搁置一边的空文。这样一来,对案件的处理,本来应该是“执法必严”,却演变成“执法闭严”。法官对外将案件审判过程严严实实地封闭起来。正因为如此,周正毅为何会在初次入狱被判刑三年,此次入狱被判刑16年,外界就难以知道问题的答案。
由于周正毅案件牵涉到江泽民家族,对于周案的信息,从一开始就处在对外的保密之中。按照法律程序,对周正毅进行起诉的郑恩宠律师最有资格了解对周案审理的全过程。可是,为了密封周案所涉及到的一切敏感问题,竟然可以编制虚假罪名将郑恩宠逮捕。作为一桩令全国人民关注的大案,本应该允许记者对案件的审理进程采访、报道,可是,警方却在法院外围进行警戒,禁止记者进行采访。
目前,海内、外舆论对周正毅案评论颇多。主要的看法集中到认为周案是胡锦涛和江泽民进行权力斗争的一张王牌。尽管周之罪行足以被判处死刑,有舆论表示,不论是胡锦涛、还是江泽民,都不希望周正毅死。就权斗而言,胡锦涛不希望周正毅死倒还比较好理解。留下一个与江氏家族各种腐败行为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活口,可以为将来揭露江泽民在当权时所给人民犯下的罪行起到积极作用。而江泽民为何又要留下随时可以揭露江家罪恶的人呢?这就令人费解了!
在中国,经国家主席所签署颁布的法律文本倒也不算少。可是,真正能够执行的又有几多呢?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头顶国徽的法官究竟是如何执行法律呢?“执法必严”已经成为欺骗民众的幌子,而在“执法闭严”的实际对各种案件的审判活动中,人们又如何能够想到有多少法律被无耻地践踏。在这种景观下,人们又怎么能够看到法制的社会在中国实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如果按照由国家主席签署的《刑法》所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定原则来对周正毅案进行审判,根据周的犯罪事实,就算有十个周正毅也应该押赴刑场而命归西天了。可是,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严重的经济罪犯重罪轻判呢?中国的司法界不是经常高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吗?为什么对周正毅这样的罪犯就非得采取“有法毙依”呢?既然执法必严,就应该严格地按照周正毅的犯罪事实依照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条款去量刑。够死罪者,该让其初一死就不应该让其活到十五。这,才叫做执法必严!
然而,本应该体现“执法必严”的周正毅案,却在错综复杂的政治背景下,演变成令人觉得似云似雾的“执法闭严”。
周正毅本是上海滩一名学历不高的小混混。可是,凭着他的精明和三寸不烂之舌所获得的如同蛛网般的交际关系,在不算很长的时间内,就跃入名列上海首富的亿万富翁。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规规距距正正当当的经商者,恐怕难以创造出如此巨额的财富。只有那投机取巧挺而走险的冒险家才能成为腰缠亿贯的暴发户。
在周正毅蛛网般的交际中,有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就是昔日身居党、国、军三位一体最高地位的江泽民的大公子,江绵恒。
尽管江泽民曾经大言不惭地表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而江泽民家族却堪称全中国的腐败之王。江绵恒在上海大量地违反国家法律的巨额借贷,与周正毅在上海的经济犯罪活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动了周正毅,就必然牵着江绵恒。所以,周正毅的案件成为与江泽民有牵连的特殊案件。也正因为如此,周案在爆发的近十年间,有着情节荒诞的戏剧性。周正毅曾于案发后的2004年被判刑三年。可是,由于周正毅与江家的特殊关系,他在监禁期间所享受的是任何囚犯都不能比拟的特殊待遇。出狱后,因陈良宇的案件的影响,周正毅再次入狱,并且获得判刑16年的到目前为止的一审判决结局。
作为一个经济罪犯,周正毅落入法网之中。掌握控制法网的是国家审判机关法院的审判人员,法官。而法官在行使法律所赋予神圣的审判职责时,却受到强大的政治势力的影响。在这种影响之下,法律往往会成为搁置一边的空文。这样一来,对案件的处理,本来应该是“执法必严”,却演变成“执法闭严”。法官对外将案件审判过程严严实实地封闭起来。正因为如此,周正毅为何会在初次入狱被判刑三年,此次入狱被判刑16年,外界就难以知道问题的答案。
由于周正毅案件牵涉到江泽民家族,对于周案的信息,从一开始就处在对外的保密之中。按照法律程序,对周正毅进行起诉的郑恩宠律师最有资格了解对周案审理的全过程。可是,为了密封周案所涉及到的一切敏感问题,竟然可以编制虚假罪名将郑恩宠逮捕。作为一桩令全国人民关注的大案,本应该允许记者对案件的审理进程采访、报道,可是,警方却在法院外围进行警戒,禁止记者进行采访。
目前,海内、外舆论对周正毅案评论颇多。主要的看法集中到认为周案是胡锦涛和江泽民进行权力斗争的一张王牌。尽管周之罪行足以被判处死刑,有舆论表示,不论是胡锦涛、还是江泽民,都不希望周正毅死。就权斗而言,胡锦涛不希望周正毅死倒还比较好理解。留下一个与江氏家族各种腐败行为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活口,可以为将来揭露江泽民在当权时所给人民犯下的罪行起到积极作用。而江泽民为何又要留下随时可以揭露江家罪恶的人呢?这就令人费解了!
在中国,经国家主席所签署颁布的法律文本倒也不算少。可是,真正能够执行的又有几多呢?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头顶国徽的法官究竟是如何执行法律呢?“执法必严”已经成为欺骗民众的幌子,而在“执法闭严”的实际对各种案件的审判活动中,人们又如何能够想到有多少法律被无耻地践踏。在这种景观下,人们又怎么能够看到法制的社会在中国实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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