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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承包林被霸占 上访维权反遭追杀

作者:北京浪人  2007-10-26 16:1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个江西老妇的举报控告状

被举报控告人:袁志勇,安远县政法委书记
被举报控告人:杜良粮,安远县风山乡乡长
被举报控告人:深圳海轩公司

依法请求:

请求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批示,监督江西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督办立案调查,为民办实事,严肃查处以曾新方为首的腐败集团揭开其违法、违纪行为背后的层层黑幕,为我已死去的丈夫和我那正在被这个腐败集团追杀的孩子唐胜平洗涮冤屈,为被曾新方为首等贪官害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我讨回公道,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并责令以上被告人和义务机关安远县政府赔偿其给我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我丈夫唐伦山响应国家的号召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被大火烧山后的荒山,根据当时“谁种谁有,谁种谁收”的林业政策。于1984年与山权方大山村委会签订了承包“七驳岭”山场的经营开发合同,合同规定承包者享有林木所有权(承包山场面积以附件合同四面界址为准计790多亩承包期限为20-30年合同一式七份由大山村委会.承包者.县政府.县林业局.风山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各持一份)为了更快的绿化承包山,面对缺乏造林资金的困境,我夫根据安字农银[1984]第5号文件的规定,于1984年与农行安远县支行签订了由安远县政府分管林业县长祝宝贤和安远县林业局盖章担保在承包山内营造部分杉木林的开发性贷款合同。我家庭多年来向承包山场累计投入资金约57万余元,经过近20年的劳动投入、精心管理,当年的火烧山现已成林海(现承包山场林木以马尾松.杉木阔叶树为主2006年山场样地调查为11.37立方/亩),眼看就是丰收在望。

让我们承包山经营人无法想象的是,“土皇帝”曾新方在任职安远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他们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幌子,利用手中职权,大搞钱权交易,与深圳海轩公司勾结,一手遮天,在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及告知山权人和承包经营方,更没有给予承包经营者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夫妻“赶早探黑”苦心经营了多年,至今还从未砍伐过的“心血”承包山,在2002年8月和2003年6月(分两次),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无偿”赠送的天大荒唐形式,把我县国有资产(东风电站、国有林几十万亩、大山村集体山林1万多亩)及我家承包地山林“七波岭”。“划”给了深圳海轩公司,并以安远县政府的名义,与深圳海轩公司订立的经营开发管理的承包合同,使深圳海轩公司无偿的侵占了我家的承包山林,给我家造成折价400多万元的严重经济损失,致使我家因造林所欠的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及工人工资长期无法归还。每逢年节银行催款,债权人和劳工上门要钱,真是“呼天不应,喊地不灵”,家中一贫如洗,现我丈夫已病故,我更无法承受此打击,现重病缠身,家中仅靠我儿子唐胜平一人外出务工来维持,本来已十分困难的家更是雪上加霜。我的手术费至今无法筹借到。

多年来,我一直请求安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能按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规定,对以上被检举控告人的行为给我家庭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但安远县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人都于口头推诿,表示导致我家承包山被深圳海轩公司无偿霸占的不是他们所为,而是前任县领导做的事,他们“无权处理”,叫受害人我家去找深圳海轩公司索赔,而海轩公司亦表示其公司的经营开发权是与安远县政府签订的合同与贷款承包经营方无合同关系,他公司没有赔偿义务,叫我回去找安远县政府索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以上被检举控告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侵犯了承包经营者依法享有的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迫于无奈我只好叫我儿子唐胜平向赣州市和江西省的有关部门反映以上被告人违法乱纪侵占倒卖我家贷款承包山的情况,但多年来都没得到处理解决,是因为现被告人曾新方位高权重,而我们的信访事项转到安远县有关部门他们又表示无权处理,他们倒反无问我说"县一级工作人员有能力和权力处理市级领导曾新方的问题吗?现由于安远县相关部门官官相护、弄虚作假向上搞假汇报.瞒案压案.

面对以上情况,无奈之下,我儿子于2006年10月来到首都向有关部门反映受害情况,返回家后,我地方政府也没对我反映的信访事项作任何处理。于是,我儿又于2006年12月第二次来北京走访反映情况,返回家后,事情没得解决,反招腐败分子的威胁恐吓。我们不服于是我儿又于2007年3月第三次来首都北京走访,反映冤情,2007年3月15日又遭腐败分子指派的截访团绑架到北京市九州家园(黑监狱)关押.2007年3月16日腐败集团爪牙廖隆石.杜良粮.欧阳振华.把我儿唐胜平强行上铐,多次殴打,并抢去腐败贪官勾结奸商钱权交易的罪证、材料和我儿的身份证、手机、路费、银行卡等财物。16日晚上爪牙廖.杜.欧阳把我儿强行押上火车次日夜到江西赣州一下火车就强押我儿上他们早已等那里的车直送到安远县计生服务站大院内.锁上铁门(那时约深夜一点钟)早已等待候命的邱运祥等十几名爪牙把我儿强行拉下车,杜良粮又叫他们对我儿进行了多次群欧后,杜又谎称说我村有人举报我儿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为名,把以被他们打的受伤倒地的我儿强行架上手术台按着给做了绝育手术.(我儿去年才结婚只生了一个孩子)把我儿按在手术台上时杜还说"他代表县领导向我儿传话说"如你再敢上北京告状就要你死在上访路上,要你家破人亡.......

我儿上京上访后我一人在家,他们还多次派出爪牙上门威胁(意图毁灭我家持有的合同)要我交出我家的承包合同原件,2007年8月国家林业局和江西省办公厅来我县调查此事因为曾新方腐败集团怕我们向调查组揭发他们的腐败内幕.于是曾新方腐败集团把调查组拦住不让见我们,以致我们所反映的事情一直未得处理.接着更可怕的事情又发生了,2007年9月1日以曾新方为首的腐败集团又派出爪牙在北京大兴区西红门追杀我儿.现在我儿子唐胜平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据调查当时还打伤一位内蒙无辜妇女造成该妇女左手臂及手背严重挫伤.现在这些腐败分子又在我地方各乡村散布恐怖威胁说我儿上北京反腐维权丢了"安远政府"的脸才会遭此结果.并放话若谁再敢上北京上访我儿子唐胜平的例子就是他们的下场,来恐吓那些饱受冤屈的群众.十七大前这些腐败分子还多次到大山小学恐吓我9岁的外孙女,导致我那年幼的外孙不敢去上学.试问官大还是法大,天理何在?

综合以上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以上被检举控告的腐败分子的违法乱纪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儿子唐胜平的人身权力和我家庭的合法权益。现已“家破人亡”、走投无路的我,请求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批示、督办严肃查处并清除以上“无法无天”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党内的“害群之马”。维护党的形象和尊严,为受害冤民洗刷冤屈讨回公道,安抚我夫唐伦山的亡灵,找回我那生死未卜的孩子,体现党和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政策方针.

请求中央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批示,落实到实处,严肃查处,并请求给举报控告人书面答复。

举报人: 陈树英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风山乡大山村新屋下组62号

联系电话 : 0797-3775342
200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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