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一篇 判刑一年*
首先看看新华社关于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被判刑的报导。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泡制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新华社公布的犯罪事实是:现年28岁的訾北佳,2007年6月间通过查访,在没有发现有人制作、出售肉馅内掺纸的包子的情况下,为了谋取所谓的业绩,化名胡月,冒充建筑工地负责人,对制作早餐的陕西省来京人员卫全峰等四人谎称需定购大量包子------要求卫全峰等人将浸泡后的纸箱板剁碎掺入肉馅,制作了20余个“纸箱馅包子”。在节目后期制作中,訾北佳采用剪辑画面、虚假配音等方法,编辑制作了虚假电视专题片《纸做的包子》。
根据新华社的报导:“訾北佳作为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的临时人员,故意捏造事实,编制虚假新闻,并隐瞒事实真相,使虚假节目得以播出,造成恶劣影响。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损害了特定食品行业商品的声誉,情节严重,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中国法院根据的相关法律是《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犯者"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海内外舆论对中国法院这次速判速决提出不少疑问。
*动作何其快 被指政治化*
首先,这个案子引起关于法律政治化的讨论。
中国问题观察家昝爱宗在中文互联网上发表一篇文章指出:“假包子事件,从7月8日事发,到8天后被抓,以及1个月后訾北佳被判刑,可谓效率很高。但是仅仅如此处理假新闻制造者,不从体制入手解决,恐怕并不能根治假新闻。“
昝爱宗认为,假包子事件,令人感到是政治化运作──这在法治国家恰恰是最不能容忍的。他呼吁应该“将新闻的归于新闻,将政治的归于政治,将司法的还给司法,将公民权利的还给公民权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根除假新闻繁衍和寄生的空间。
*速决重判是为谁?*
在中国,新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事实为路线服务的传统,虽然经过几代中国新闻有识之士的呼吁,在一党专政的威权体制下,至今无法加以根除。这次对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的“速判速决“,中国政府的出发点,显然不是担心包子行业的商业信誉。
观察家指出,訾北佳真正的罪名,是被所谓“境外一小撮反华势力”利用,给妖魔化中国提供了炮弹,损害了中国共产党“伟大、光荣、正确”的形像。
一些媒体分析人士认为,同样是假新闻,同样是新闻报导失实,同样是记者摆布、导演画面,后期加工加料,如果是正面新闻,歌颂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大好形势,那么失实再大也是小事;如果是负面新闻,给党和国家抹了黑,失实再小也是大事。
*新闻假还是包子假?*
而很多中国民众宁可相信这条假新闻是真的,而不肯相信个体包子行业的商业信誉是信得过的。中国问题评论家陈破空在一篇文章中援引一些中国网民的跟帖说,就这起事件,他们宁愿相信包子是假,而不相信新闻是假的;即便新闻有假,但包子更假。另有民众表示,不管包子是假,还是新闻是假,反正,小商铺卖的包子,以后尽量不吃。这表明,在假包子与假新闻之间,绝大多数民众是有自己的判断力的。
陈破空指出,如果真的要打击假新闻,那就要从中直新闻机关开始打起。他指出, “中共最高喉舌,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才是始作俑者。篡改的史实、虚构的故事、涂抹的人物、删节的画面,大量地,长年累月地,在这类媒体上贩卖。如果当真要杜绝假新闻,何不从这类喉舌下手?拘捕它们的编导,关闭它们的栏目,宣布它们是"假新闻"的最大制造者。如此,上行下效,上下整肃,假新闻无从生根,假冒伪劣产品更无从遁形。国外的"中国威胁论",岂非"不攻自破"?
中国问题观察家刘洪波也注意到中国的新闻公信力一直存在巨大的危机。刘洪波举了两个例子,说明中国官方媒体公信力在民众心目中下降到何等地步。中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官方媒体刊登的东西,"除了日期是真的,什么都是假的"。1976年四五运动后有人给人民日报寄了一封人民来信,信封上写着:"人民日报社戈培尔总编收 ",表达了人们对官方新闻虚假的无奈与愤怒。
*美国保护记者 诽谤罪名难成*
新闻造假和报导失实,中国和美国都有。但是不同的是美国新闻工作者有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在受到诽谤案的指控时,美国法官会把媒体工作者报导失实,放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框架下审视,考虑到媒体作为第四权力机构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的社会功能。美国新闻史上的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控诉媒体诽谤案件中,美国法官很少对报社或记者编辑作出诽谤罪成立的判决。
*案例对照*
这次中国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制作的纸箱假包子新闻,和1980年华盛顿邮报记者采写的一篇关于青少年吸毒问题的调查性报导失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华盛顿邮报的假新闻案例,也是在美国新闻学院或新闻研究著作中学者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案例。
首先,这两个假新闻的记者年龄相仿,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今年28岁,而1980年在华盛顿邮报撰写调查性报导《吉米的遭遇》的华盛顿邮报女记者珍尼特.库克当年 27岁。
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和华盛顿邮报女记者珍尼特.库克在假新闻上栽跟头的动机也类似,都是为了抢新闻,求业绩。
訾北佳在接到北京民众说有不法商贩出售纸包子的报料,立刻率领摄制组赴现场采访。但是在连续数天捉不到真实画面的情况下,采取模拟画面的方式制造了这条假新闻。
而美国《华盛顿邮报》的女记者珍尼特.库克知道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有很多青少年吸毒。库克为了“抢新闻”,与其他记者“竞争”,就编了一个关于吉米的故事:八岁的黑人男孩子吉米,和单亲妈妈一起住在贫民窟。母亲的男朋友给他注射了海洛因,因而染上了毒瘾。库克的报导非常精彩感人,并因此获得了美国普利策新闻奖。
中国纸包子新闻和小杰米吸毒的新闻,都引起了社会的强烈震动。中国北京出动大量执法人员,调查记者如何造假。而美国华盛顿警方则要求报社提供吉米的真实地址,以便调查。几百名警察和便衣在报社提供的地区侦查了三个星期,没有发现这个叫吉米的八岁吸毒小孩。华盛顿邮报记者珍尼特.库克最后发表声明承认“《吉米的遭遇》这篇报导基本上是杜撰的”。
中、美新闻界都出现过假新闻,然而不同的是记者的命运。
*库克失去工作和奖金未失去自由*
尽管华盛顿邮报记者珍尼特.库克造假新闻的动机是为了打击青少年吸毒现象,然而,她亵渎了西方新闻界最神圣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只有把离开新闻界作为她唯一的出路。
珍尼特.库克在辞职声明中说:“我从来没有遇见或访问过一个有海洛因毒瘾的八岁孩子。1980年9月28日《华盛顿邮报》刊登的文章是一次使我深感遗憾的严重歪曲。我向我的报纸道歉,向我所从事的职业,向普利策奖委员会和追求真理的人们道歉。面对真理,我今天已提出我的辞呈。”
珍妮特.库克所受到的惩罚,除了辞职之外,还有退回普利策新闻奖的奖金。这也是普利策奖有史以来唯一的一次把奖金退回的事件。
而中国的记者訾北佳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訾北佳的这条假包子新闻出笼的政治时机不好,因此不但被逮捕法办,还被判处了一年徒刑,罚款壹千元。
*谁处罚?用刑法?*
一些媒体专家指出,记者报导新闻失实的现象,中外媒体都有。它属于新闻道德讨论的范畴,应该由新闻机构自己进行行政处罚,而不应通过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审判。
中国媒体《财经》援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的话,也认为对于传播不实信息的公民和媒体从业者通常不宜采取刑事手段。因为公民有其宪法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而媒体从业者造假的结果,是在业界和社会上身败名裂,惩罚已经相当严厉。因为媒体公信力被滥用,要从系统中查找原因。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这次判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的罪名也值得商榷。中国媒体援引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浩的话说,有意见认为《刑法》中对訾的行为没有适格条款。这个案件的争议性很大。如果以行政处罚代替对訾北佳的刑事追究,可能更合理。
*网坛非议声*
一位网友在中文互联网论坛上发表意见说,这次判记者所引用的“刑法221条,损害商品声誉罪,听上去很怪。好像中国商品声誉了得,那么好的商品的声誉被损害了,就像过去的贞女被摸了一下,......搞得像真的似的。要说损害商品声誉,恐怕最受损害的是北京电视台这个商品的信誉了。”
北京律师李和平提出疑虑说:“如果说是侵犯商业信誉的话,肯定要有个受害人。那这里面的受害人是谁呢?包子在中国是个通用食品。那么他侵害的是哪个牌子的包子呢?”
还有一位网友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说:“我的感觉是,这类假新闻,电视台道歉一般就行了,造假记者由电视台处分即可。至于社会影响,谁受害由谁起诉追究。要是追究假新闻判刑的话,中国电视台得判多少人,得判多少年才行。那些宣传政绩的电视新闻哪个是真的?”
中国采取法办记者的方式打击假新闻,捍卫新闻真实性原则,被国际人权组织认为是中国政治干涉司法的又一个案例。
中国新闻媒体的假新闻这么多,有偿新闻这么多,新闻界的各种歪风邪气甚嚣尘上,从来没有看到中国政府这样认真,这次为什么给朝阳区的个体包子铺商业名誉受到损失维权呢?其中原因何在呢?
*背景和幕后*
让我们看看旅美著名学者何清涟女士的分析。何清涟女士认为,主要原因是纸包子新闻来得不是时候。何清涟说:
“目前‘中国制造’正在国际社会饱受围剿,美、日、欧盟国家等不断要求本国商家从市场召回各类中国制造。各种退货要求与指责,令近些年来一直陶醉于中国经济神话当中的中共政府感到极大的压力。”
何清涟说:可以说,在近几个月有关中国制造的各种坏消息当中,北京纸板馅包子算是让中共政府丢脸丢到家了,它既非质检不严格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也非个别商贩一时一地的无良行为,而是存在了10年之久的行业不传之秘。这至少证明了两点:一是北京当局的正当管制能力已经糟到不能再糟,连天子脚下的几亩地都没看住(对异议人士的管制则当别论);二是被中共一向自诩为“勤劳善良朴实”的社会底层之堕落已经没有任何底线。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进入倒计时,一个上层极度腐败、底层堕落毫无底线的国家,又如何能在一年内迅速修复国际形像?
由于中共大规模封锁互联网,中国官方媒体报喜不报忧,何清涟认为,“北京电视台绝对没有要与政府过不去的念头,要怪只怪北京当局信息管制太过严苛,即使连媒体人都对国际社会动态不甚了了,不知自己的政府目前正处于艰难时期,因此用这该死的纸板馅包子为党和政府添了麻烦,让国际“反华势力”好好利用了一回。”
这才是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被判刑的真正原因。
来源:
首先看看新华社关于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被判刑的报导。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泡制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新华社公布的犯罪事实是:现年28岁的訾北佳,2007年6月间通过查访,在没有发现有人制作、出售肉馅内掺纸的包子的情况下,为了谋取所谓的业绩,化名胡月,冒充建筑工地负责人,对制作早餐的陕西省来京人员卫全峰等四人谎称需定购大量包子------要求卫全峰等人将浸泡后的纸箱板剁碎掺入肉馅,制作了20余个“纸箱馅包子”。在节目后期制作中,訾北佳采用剪辑画面、虚假配音等方法,编辑制作了虚假电视专题片《纸做的包子》。
根据新华社的报导:“訾北佳作为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的临时人员,故意捏造事实,编制虚假新闻,并隐瞒事实真相,使虚假节目得以播出,造成恶劣影响。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损害了特定食品行业商品的声誉,情节严重,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中国法院根据的相关法律是《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违犯者"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海内外舆论对中国法院这次速判速决提出不少疑问。
*动作何其快 被指政治化*
首先,这个案子引起关于法律政治化的讨论。
中国问题观察家昝爱宗在中文互联网上发表一篇文章指出:“假包子事件,从7月8日事发,到8天后被抓,以及1个月后訾北佳被判刑,可谓效率很高。但是仅仅如此处理假新闻制造者,不从体制入手解决,恐怕并不能根治假新闻。“
昝爱宗认为,假包子事件,令人感到是政治化运作──这在法治国家恰恰是最不能容忍的。他呼吁应该“将新闻的归于新闻,将政治的归于政治,将司法的还给司法,将公民权利的还给公民权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根除假新闻繁衍和寄生的空间。
*速决重判是为谁?*
在中国,新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事实为路线服务的传统,虽然经过几代中国新闻有识之士的呼吁,在一党专政的威权体制下,至今无法加以根除。这次对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的“速判速决“,中国政府的出发点,显然不是担心包子行业的商业信誉。
观察家指出,訾北佳真正的罪名,是被所谓“境外一小撮反华势力”利用,给妖魔化中国提供了炮弹,损害了中国共产党“伟大、光荣、正确”的形像。
一些媒体分析人士认为,同样是假新闻,同样是新闻报导失实,同样是记者摆布、导演画面,后期加工加料,如果是正面新闻,歌颂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大好形势,那么失实再大也是小事;如果是负面新闻,给党和国家抹了黑,失实再小也是大事。
*新闻假还是包子假?*
而很多中国民众宁可相信这条假新闻是真的,而不肯相信个体包子行业的商业信誉是信得过的。中国问题评论家陈破空在一篇文章中援引一些中国网民的跟帖说,就这起事件,他们宁愿相信包子是假,而不相信新闻是假的;即便新闻有假,但包子更假。另有民众表示,不管包子是假,还是新闻是假,反正,小商铺卖的包子,以后尽量不吃。这表明,在假包子与假新闻之间,绝大多数民众是有自己的判断力的。
陈破空指出,如果真的要打击假新闻,那就要从中直新闻机关开始打起。他指出, “中共最高喉舌,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才是始作俑者。篡改的史实、虚构的故事、涂抹的人物、删节的画面,大量地,长年累月地,在这类媒体上贩卖。如果当真要杜绝假新闻,何不从这类喉舌下手?拘捕它们的编导,关闭它们的栏目,宣布它们是"假新闻"的最大制造者。如此,上行下效,上下整肃,假新闻无从生根,假冒伪劣产品更无从遁形。国外的"中国威胁论",岂非"不攻自破"?
中国问题观察家刘洪波也注意到中国的新闻公信力一直存在巨大的危机。刘洪波举了两个例子,说明中国官方媒体公信力在民众心目中下降到何等地步。中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官方媒体刊登的东西,"除了日期是真的,什么都是假的"。1976年四五运动后有人给人民日报寄了一封人民来信,信封上写着:"人民日报社戈培尔总编收 ",表达了人们对官方新闻虚假的无奈与愤怒。
*美国保护记者 诽谤罪名难成*
新闻造假和报导失实,中国和美国都有。但是不同的是美国新闻工作者有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在受到诽谤案的指控时,美国法官会把媒体工作者报导失实,放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框架下审视,考虑到媒体作为第四权力机构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的社会功能。美国新闻史上的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控诉媒体诽谤案件中,美国法官很少对报社或记者编辑作出诽谤罪成立的判决。
*案例对照*
这次中国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制作的纸箱假包子新闻,和1980年华盛顿邮报记者采写的一篇关于青少年吸毒问题的调查性报导失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华盛顿邮报的假新闻案例,也是在美国新闻学院或新闻研究著作中学者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案例。
首先,这两个假新闻的记者年龄相仿,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今年28岁,而1980年在华盛顿邮报撰写调查性报导《吉米的遭遇》的华盛顿邮报女记者珍尼特.库克当年 27岁。
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和华盛顿邮报女记者珍尼特.库克在假新闻上栽跟头的动机也类似,都是为了抢新闻,求业绩。
訾北佳在接到北京民众说有不法商贩出售纸包子的报料,立刻率领摄制组赴现场采访。但是在连续数天捉不到真实画面的情况下,采取模拟画面的方式制造了这条假新闻。
而美国《华盛顿邮报》的女记者珍尼特.库克知道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地区有很多青少年吸毒。库克为了“抢新闻”,与其他记者“竞争”,就编了一个关于吉米的故事:八岁的黑人男孩子吉米,和单亲妈妈一起住在贫民窟。母亲的男朋友给他注射了海洛因,因而染上了毒瘾。库克的报导非常精彩感人,并因此获得了美国普利策新闻奖。
中国纸包子新闻和小杰米吸毒的新闻,都引起了社会的强烈震动。中国北京出动大量执法人员,调查记者如何造假。而美国华盛顿警方则要求报社提供吉米的真实地址,以便调查。几百名警察和便衣在报社提供的地区侦查了三个星期,没有发现这个叫吉米的八岁吸毒小孩。华盛顿邮报记者珍尼特.库克最后发表声明承认“《吉米的遭遇》这篇报导基本上是杜撰的”。
中、美新闻界都出现过假新闻,然而不同的是记者的命运。
*库克失去工作和奖金未失去自由*
尽管华盛顿邮报记者珍尼特.库克造假新闻的动机是为了打击青少年吸毒现象,然而,她亵渎了西方新闻界最神圣的“新闻真实性”原则,只有把离开新闻界作为她唯一的出路。
珍尼特.库克在辞职声明中说:“我从来没有遇见或访问过一个有海洛因毒瘾的八岁孩子。1980年9月28日《华盛顿邮报》刊登的文章是一次使我深感遗憾的严重歪曲。我向我的报纸道歉,向我所从事的职业,向普利策奖委员会和追求真理的人们道歉。面对真理,我今天已提出我的辞呈。”
珍妮特.库克所受到的惩罚,除了辞职之外,还有退回普利策新闻奖的奖金。这也是普利策奖有史以来唯一的一次把奖金退回的事件。
而中国的记者訾北佳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訾北佳的这条假包子新闻出笼的政治时机不好,因此不但被逮捕法办,还被判处了一年徒刑,罚款壹千元。
*谁处罚?用刑法?*
一些媒体专家指出,记者报导新闻失实的现象,中外媒体都有。它属于新闻道德讨论的范畴,应该由新闻机构自己进行行政处罚,而不应通过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审判。
中国媒体《财经》援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展江的话,也认为对于传播不实信息的公民和媒体从业者通常不宜采取刑事手段。因为公民有其宪法权利和其他民事权利,而媒体从业者造假的结果,是在业界和社会上身败名裂,惩罚已经相当严厉。因为媒体公信力被滥用,要从系统中查找原因。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这次判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訾北佳的罪名也值得商榷。中国媒体援引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浩的话说,有意见认为《刑法》中对訾的行为没有适格条款。这个案件的争议性很大。如果以行政处罚代替对訾北佳的刑事追究,可能更合理。
*网坛非议声*
一位网友在中文互联网论坛上发表意见说,这次判记者所引用的“刑法221条,损害商品声誉罪,听上去很怪。好像中国商品声誉了得,那么好的商品的声誉被损害了,就像过去的贞女被摸了一下,......搞得像真的似的。要说损害商品声誉,恐怕最受损害的是北京电视台这个商品的信誉了。”
北京律师李和平提出疑虑说:“如果说是侵犯商业信誉的话,肯定要有个受害人。那这里面的受害人是谁呢?包子在中国是个通用食品。那么他侵害的是哪个牌子的包子呢?”
还有一位网友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说:“我的感觉是,这类假新闻,电视台道歉一般就行了,造假记者由电视台处分即可。至于社会影响,谁受害由谁起诉追究。要是追究假新闻判刑的话,中国电视台得判多少人,得判多少年才行。那些宣传政绩的电视新闻哪个是真的?”
中国采取法办记者的方式打击假新闻,捍卫新闻真实性原则,被国际人权组织认为是中国政治干涉司法的又一个案例。
中国新闻媒体的假新闻这么多,有偿新闻这么多,新闻界的各种歪风邪气甚嚣尘上,从来没有看到中国政府这样认真,这次为什么给朝阳区的个体包子铺商业名誉受到损失维权呢?其中原因何在呢?
*背景和幕后*
让我们看看旅美著名学者何清涟女士的分析。何清涟女士认为,主要原因是纸包子新闻来得不是时候。何清涟说:
“目前‘中国制造’正在国际社会饱受围剿,美、日、欧盟国家等不断要求本国商家从市场召回各类中国制造。各种退货要求与指责,令近些年来一直陶醉于中国经济神话当中的中共政府感到极大的压力。”
何清涟说:可以说,在近几个月有关中国制造的各种坏消息当中,北京纸板馅包子算是让中共政府丢脸丢到家了,它既非质检不严格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也非个别商贩一时一地的无良行为,而是存在了10年之久的行业不传之秘。这至少证明了两点:一是北京当局的正当管制能力已经糟到不能再糟,连天子脚下的几亩地都没看住(对异议人士的管制则当别论);二是被中共一向自诩为“勤劳善良朴实”的社会底层之堕落已经没有任何底线。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进入倒计时,一个上层极度腐败、底层堕落毫无底线的国家,又如何能在一年内迅速修复国际形像?
由于中共大规模封锁互联网,中国官方媒体报喜不报忧,何清涟认为,“北京电视台绝对没有要与政府过不去的念头,要怪只怪北京当局信息管制太过严苛,即使连媒体人都对国际社会动态不甚了了,不知自己的政府目前正处于艰难时期,因此用这该死的纸板馅包子为党和政府添了麻烦,让国际“反华势力”好好利用了一回。”
这才是北京电视台特约记者被判刑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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