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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亿万富豪被妻子强送精神病院

 2007-07-24 20: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上海亿万富豪陈立状告该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及前妻朱赛琴侵害他的生命健康权和人生民主权。据悉,事情起因于2005年陈立和朱赛琴尚未离婚时,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医学专家认为,中国的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或监护人认为病人有必要住院;另一种是病人出现暴力攻击、伤害自己或危害社会的行为,可由公安人员送入精神病院进行紧急观察。  

68岁的陈立拥有3亿多人民币资产。据羊城晚报报道,陈立至今依然历历在目的是,2005年4月30日下午4时许,自己被妻子朱赛琴召来的10名警察,强行送进精神病卫生中心。

  在110接待处警方登记表上这样记载:“朱赛琴称,丈夫精神分裂症复发,随身带有催泪瓦斯,并欲晚上出走。为了防止伤害他人,请求民警到××号收缴催泪瓦斯,协助家属一起将陈立送精神病院。”警方发现陈立果真藏有催泪瓦斯,家属还提供了陈立的“疾病证明”,于是陈立顺理成章地被送到了精神病医院。

  5月1日,陈立的律师到医院,要求让没有精神病的陈立出院。可是医院说,因“五一”长假,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陈立就这样被强行在精神病医院住了6天。

  5月5日,上海市的3位精神病专家诊断后认为,“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症状比较符合‘偏执状态’,但事出有因”。当天,陈立出院。

  2005年7月22日,中国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认为:1、被鉴定人陈立目前未发现精神病障碍。2、被鉴定人陈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类似陈立的遭遇并非个别。2002年9月,上海一名男子以精神不正常的理由,将妻子送进某精神卫生中心,妻子在她妹妹的奔走呼救下终于出院。事后,妻子将丈夫告上法院,法院认定精神卫生中心过错,判处丈夫和精神卫生中心赔礼道歉,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4.5万元和5000元。

  上海嘉创润华律师事务所的郑春杰律师认为,中国现有的一些《精神卫生条例》基本都是“地方粮票”。对精神病人的认定、精神疾病的标准、强制医疗的程序和条件及精神病人的权利义务等规定,从严格的法律层面来讲,在中国的立法还是空白,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替代各个地方性条例。

另据新华网2006年11月8日消息,在家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安徽省怀宁县黄墩镇镇干部将该镇良加村祠堂组村民汪国才送进精神病院,并强制接受“治疗”。汪国才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坚持认为,其父没有精神病,黄墩镇送其进精神病医院就是为了让他不再上访。

  安庆市一位医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或监护人认为病人有必要住院,可以不经病人本人同意;另一种是紧急观察,如果病人出现暴力攻击、伤害自己或危害社会的行为,可由公安人员送入精神病院进行紧急观察。如果病人有既往病史,就不需要紧急住院观察了,但必须通知家属或监护人。”

  羊城晚报消息,陈立认为,前妻朱赛琴的动机是妄图以法定监护人身份达到侵吞他亿元财产的目的。

  陈立说,上世纪80年代末,他已经是几十万元户了。1990年,他到匈牙利发展,开饭店、经营服装,在异国的生意红火。1991年,为了让妻子、女儿出国,他将在匈牙利的公司的法人改为妻女的名字,后来妻女却不愿将法人的名字再改回来,陈立反而成了公司的小股东。1997年陈立与妻子分居后,多次提出离婚,但朱赛琴不同意。

  陈立说,他曾在上海买了6套商品房,在其中一套建了一个佛堂,观音菩萨和旁边的莲花装饰,全部贴上99金箔,按当时的黄金价耗费人民币100多万元。他打算将这套房屋给世界佛教徒免费使用,他认为,这触怒了家人。

  在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上,记者看到朱赛琴的辩称:“……陈立提出离婚,是因为有了第三者,并将财产陆续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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