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将迅速变为一党专政,党的专政将变为领袖专政,维持领袖权力的,起先是阶级恐怖,后来是全面的全国恐怖。”普列汉诺夫九十年前对列宁初建的苏维埃专制统治的这一批评,真是击中要害。这个“全面的全国恐怖”,在我脑子里总是反反覆覆地翻腾。几个月来,我一再捉摸几十年来无产阶级专政所造成的恐怖,是怎么“全面”的、“全国”的?我从四十年代初到延安,五十年代初到北京,一直到现在,在这漫长的七十年中,只要一提到自己曾经身临其境所感受到的这个“全面的全国恐怖”,就令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当然,我并不想去一一回忆和清算这一连串的恐怖事件,因为这是千言万语也说不完的。
第一次遭受的红色恐怖
这里,我只要提一提,我第一次遭受到的红色恐怖是在延安,那是一九四三年的“抢救运动”。第一次知道“免于恐惧的自由”,也是在延安,那是“抢救运动”平反以后还心有余悸的一九四五年。这一年,毛泽东在答英国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中,简单勾划出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蓝图,特别提出将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林肯的三项原则(民有、民治、民享)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当时,毛泽东的这个谈话,对内,当然是安定人心,鼓舞斗志;对外,是解释疑团,抛出彩球。
早在一九四○年,毛宣称将推行“新民主主义”时,我们这些刚去延安的革命青年还弄不大明白,觉得不管是共产党领导还是国民党领导,只要是真正实现中国的自由民主,我们就拥护;不管这个民主主义是“旧”还是“新”,只要真正实行自由民主就好。经过“抢救运动”这一红色恐怖,对共产党是不是真心要搞民主有所怀疑。时隔一年,毛泽东对路透社记者的这一宣告,就觉得解除了顾虑更加信任共产党了,对新中国的前途也就更有信心了。
毛泽东这一番话,当时,我们虽然没有仔细研究,但还是很相信的。我现在还想重抄一遍,觉得还是很有重读的必要。
毛关于自由民主中国的谈话
在一九四五年九月,毛泽东答路透社记者问时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一个这样的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到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产生,要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以及与各民主强国合作。我们完全赞成军队的国家化与废止私人拥有军队。除了军事与政治民主改革以外,中共将向政府提议,实行一个经济与文化建设纲领。这个纲领的目的,主要是减轻人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实行土地改革与工业化,奖励私人企业(除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部门由民主政府经营外),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欢迎外国人投资与发展国际贸易,推广群众教育,消灭文盲等等。这一切也都是与孙中山先生的遗教相符的。”(刊登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八日的《解放日报》)
毛的这一番话,虽然是当年共产党向国民党的挑战,免不了有浮夸不实之词,但总的战略方针是肯定的--先建设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进入无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社会主义社会。当时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物的言论,都一再阐明这个战略方针。毛当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之所以得到欢迎和拥护,是因为他曾一再阐明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更明确的提出,中国“绝不会学苏联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
几十年后再想起来:中国共产党如果真心实践这一诺言,真要实现“林肯的三项原则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如果毛泽东真心要实现“免于恐惧的自由”,何来这大半个世纪接连不断的“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的一系列恐怖暴政?既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都必须经过普选产生,既然要实行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三原则,何来一党专政?既然军队必须国家化,何来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既然没有独霸军权的共产党独掌政权,何来军事镇压、暴力恐怖、政治恐怖、精神恐怖?既然人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何来一系列政治运动中的打击迫害和思想恐怖?
“新民主主义”埋下祸根
从延安时期起,我们就没有看出毛泽东是一个口是心非、心怀二意的人。其实,当时在延安出版的中央关于党史文件汇编时,就偏偏没有收入这次谈话。以后出版的各种版本的《毛泽东选集》,也没有收入这篇重要的文件。这说明毛说完这番话以后,马上就自食其言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亲自发动和具体指导下所进行的一系列政治大迫害,最后发展为“无产阶级全面专政”,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全面的全国大恐怖。追根究底,原来毛泽东一九四○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时,就埋下了祸根。当年之所以要强调中国所进行的民主主义革命,不是“旧”的,而是“新”的,因为:一是必须走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必须由共产党领导。这两点,也就暗中为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必然遵循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必然在全国不断制造大大小小的恐怖,以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创造了比苏联还恐怖的社会。
除了恐怖欺骗,无路可走
经过几十年极为艰苦复杂的党内外斗争,自由民主的势力虽然很顽强,终究被专制暴政的势力一次又一次镇压下去,始终处在全面的全国恐怖的笼罩之下。人们曾经多次追问:共产党为什么不能给人民以自由民主呢?九十年前,普列汉诺夫在批评列宁时已经作出过正确的结论。他说:“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因为他们一实施民主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列宁很清楚这一点。既然如此,布尔什维克除了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就别无路可走。”如果不斩断“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两条锁链,民主中国就必然遭到打压和扼杀。果然,苏联、东欧和中国的共产党既然坚持走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大半世纪的残酷现实,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越来越恶劣的方向和严重程度发展。当然,也只能像苏联走在前面、也栽在前面一样,最后落得自我崩溃的下场。
应当指出,这种全面的全国恐怖中,不仅使整个社会陷于极端恐怖,共产党自身、特别是它的最高统治集团也只能越来越陷于恐怖之中。当然,坚持斯大林、毛泽东的道路走下去,全面性全国恐怖也必然落得一个自取灭亡。这就是老百姓说的“害人终害己”。
前些时候,我仿元曲填写了一首小令,为这几十年的恐怖统治写了一首挽词:
末路
(仿马致远《越调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断崖残瓦坑洼。
古道狂人瞎马,垮罗!来哪:
现晨曦,盼朝霞。
我把所谓社会主义道路比喻为“古道”,把共产党一党专政的体制比为“瞎马”,把毛朝末代的核心领导比作“狂人”。大家看吧:骑着一匹瞎马,沿着古老道路坚持走下去的狂人,面临的已经是深谷绝壁!如果还不悬崖勒马,当然只能是粉身碎骨了。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当然,我并不想去一一回忆和清算这一连串的恐怖事件,因为这是千言万语也说不完的。
第一次遭受的红色恐怖
这里,我只要提一提,我第一次遭受到的红色恐怖是在延安,那是一九四三年的“抢救运动”。第一次知道“免于恐惧的自由”,也是在延安,那是“抢救运动”平反以后还心有余悸的一九四五年。这一年,毛泽东在答英国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中,简单勾划出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蓝图,特别提出将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林肯的三项原则(民有、民治、民享)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当时,毛泽东的这个谈话,对内,当然是安定人心,鼓舞斗志;对外,是解释疑团,抛出彩球。
早在一九四○年,毛宣称将推行“新民主主义”时,我们这些刚去延安的革命青年还弄不大明白,觉得不管是共产党领导还是国民党领导,只要是真正实现中国的自由民主,我们就拥护;不管这个民主主义是“旧”还是“新”,只要真正实行自由民主就好。经过“抢救运动”这一红色恐怖,对共产党是不是真心要搞民主有所怀疑。时隔一年,毛泽东对路透社记者的这一宣告,就觉得解除了顾虑更加信任共产党了,对新中国的前途也就更有信心了。
毛泽东这一番话,当时,我们虽然没有仔细研究,但还是很相信的。我现在还想重抄一遍,觉得还是很有重读的必要。
毛关于自由民主中国的谈话
在一九四五年九月,毛泽东答路透社记者问时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一个这样的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到中央政府都是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产生,要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以及与各民主强国合作。我们完全赞成军队的国家化与废止私人拥有军队。除了军事与政治民主改革以外,中共将向政府提议,实行一个经济与文化建设纲领。这个纲领的目的,主要是减轻人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实行土地改革与工业化,奖励私人企业(除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部门由民主政府经营外),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欢迎外国人投资与发展国际贸易,推广群众教育,消灭文盲等等。这一切也都是与孙中山先生的遗教相符的。”(刊登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八日的《解放日报》)
毛的这一番话,虽然是当年共产党向国民党的挑战,免不了有浮夸不实之词,但总的战略方针是肯定的--先建设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进入无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社会主义社会。当时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物的言论,都一再阐明这个战略方针。毛当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之所以得到欢迎和拥护,是因为他曾一再阐明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更明确的提出,中国“绝不会学苏联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
几十年后再想起来:中国共产党如果真心实践这一诺言,真要实现“林肯的三项原则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如果毛泽东真心要实现“免于恐惧的自由”,何来这大半个世纪接连不断的“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的一系列恐怖暴政?既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都必须经过普选产生,既然要实行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三原则,何来一党专政?既然军队必须国家化,何来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既然没有独霸军权的共产党独掌政权,何来军事镇压、暴力恐怖、政治恐怖、精神恐怖?既然人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何来一系列政治运动中的打击迫害和思想恐怖?
“新民主主义”埋下祸根
从延安时期起,我们就没有看出毛泽东是一个口是心非、心怀二意的人。其实,当时在延安出版的中央关于党史文件汇编时,就偏偏没有收入这次谈话。以后出版的各种版本的《毛泽东选集》,也没有收入这篇重要的文件。这说明毛说完这番话以后,马上就自食其言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亲自发动和具体指导下所进行的一系列政治大迫害,最后发展为“无产阶级全面专政”,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全面的全国大恐怖。追根究底,原来毛泽东一九四○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时,就埋下了祸根。当年之所以要强调中国所进行的民主主义革命,不是“旧”的,而是“新”的,因为:一是必须走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二是必须由共产党领导。这两点,也就暗中为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必然遵循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必然在全国不断制造大大小小的恐怖,以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创造了比苏联还恐怖的社会。
除了恐怖欺骗,无路可走
经过几十年极为艰苦复杂的党内外斗争,自由民主的势力虽然很顽强,终究被专制暴政的势力一次又一次镇压下去,始终处在全面的全国恐怖的笼罩之下。人们曾经多次追问:共产党为什么不能给人民以自由民主呢?九十年前,普列汉诺夫在批评列宁时已经作出过正确的结论。他说:“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因为他们一实施民主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列宁很清楚这一点。既然如此,布尔什维克除了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就别无路可走。”如果不斩断“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两条锁链,民主中国就必然遭到打压和扼杀。果然,苏联、东欧和中国的共产党既然坚持走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道路,大半世纪的残酷现实,一而再、再而三的向越来越恶劣的方向和严重程度发展。当然,也只能像苏联走在前面、也栽在前面一样,最后落得自我崩溃的下场。
应当指出,这种全面的全国恐怖中,不仅使整个社会陷于极端恐怖,共产党自身、特别是它的最高统治集团也只能越来越陷于恐怖之中。当然,坚持斯大林、毛泽东的道路走下去,全面性全国恐怖也必然落得一个自取灭亡。这就是老百姓说的“害人终害己”。
前些时候,我仿元曲填写了一首小令,为这几十年的恐怖统治写了一首挽词:
末路
(仿马致远《越调天净沙.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断崖残瓦坑洼。
古道狂人瞎马,垮罗!来哪:
现晨曦,盼朝霞。
我把所谓社会主义道路比喻为“古道”,把共产党一党专政的体制比为“瞎马”,把毛朝末代的核心领导比作“狂人”。大家看吧:骑着一匹瞎马,沿着古老道路坚持走下去的狂人,面临的已经是深谷绝壁!如果还不悬崖勒马,当然只能是粉身碎骨了。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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