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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人围观湖北4巡警毒打女工陶荣梅

 2007-05-08 22:0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3
2007年5月7日上午10:22 ,湖北十堰市畜牧局畜牧良种场职工陶荣梅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就5月3日上午8时,她在数百人围观中遭到4名巡警毒打一事投诉.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湖北十堰市政法部门妥善处理该案件,并主动治疗赔偿陶荣梅女士。


陶荣梅脸上肿起几个青包

全文如下:

上级领导:

由于市畜牧良种场违反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我向该单位讨要克扣我的工资没有犯罪。5月3日上午8时多将有畜牧局富康车送我回家(汽车南站出入门口)。

因我出门没有带家门钥匙不能进屋,迟了会儿没有下车。遭到随车坐在我左边一个年轻女人(是畜牧局张峰的爱人)出车后口出秽言,用车将我从右车门强行拉出来摔倒碰在水泥地上,头和身体造成重伤,昏昏在地,两眼昏花,不能起来。

此时,有4个人民路巡警一拥而上,将我胳膊反背实施暴力连打带拖拖入门卫室,进行非法审讯威胁。因我身体虚弱,四肢无力,根本没有抗争能力。一个身体极度虚弱的女人遭受非人污辱,能与4个壮汉男人抗争吗?当时的一幕惨景,像带死囚犯上刑场一样。此时是人往来高峰,几百人围观,惨不忍睹。4巡警对一个手无寸铁、赤手空拳的弱女人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遭到围观者正义谴责。胆大妄伪,目无法纪的4巡警对正义指责者也遭到非法审讯和威胁。因我受重伤及受到非法殴打,伤情惨重巡警将送到人民路派出所,诬言“我用口咬人”为由溜之大吉,凶手扬长而去(后在市畜牧局工会主席闻某陪同下已住人民医院检查治疗),“人民警察为人民”,是为了安全才巡警,而不是乱伤无辜,借故不分是非,对受害弱势者胡作非为,任意殴打,国家没有国法吗?

我是一个单位职工,受伤害的公民,我依法讨要克扣我的工资是宪法、劳动法及中央政策允许的、受保护的。市畜牧局畜牧良种场篡改国家分配政策,克扣我的工资是违法行为。公安4巡警无故非法的暴力殴打使生命安全、人身自由遭受严重的侵犯和威胁,践踏我的人权和人身安全和自由。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条例,请求上级有关领导费神重视,严肃查处,对给我遭受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负全部的法律责任,还我人权和自由、正义和公道。

叩呈。

控告人:十堰市畜牧局畜牧良种场职工陶荣梅

200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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