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和矿难哪一个更可怕
从2005年3月开始,十名20岁出头的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开始了以井下矿工为调查对象的社会调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赤峰煤矿矿工肖志海告诉调查队员,“干我们这行,死伤是难免的,只是多少、谁碰到了的问题。来矿里工作时间长了,什么都不想,只想多挖点儿煤,多挣点儿钱。”这项调查的组织者之一曹渝告诉记者,“要钱还是要命?对矿工来说,这个看似两难的选择,答案其实很简单。”“贫穷比矿难更可怕”,这是大学生们在调查中得出的结论,而这样的结论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何祚庥院士曾经的一番言论──中国煤矿死人也没法避免!因为中国的老百姓太穷了。为什么工人能接受较低的工资、较危险的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他们不是不知道啊。那为什么还接受?因为不接受活不下去。虽然表达了非常类似的观点,但大学生们赢得了普遍赞誉,而何祚庥院士却遭到了一致声讨,个中原由,耐人寻味。
贫穷毫无疑问是可怕的,否则矿工们就不会不惜以生命的代价来改变命运。然而,比贫穷更可怕的是矿工权利的贫困,就象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所描述的那样──获取粮食的权利的丧失才是造成饥荒的根本原因。只要存在权利贫困,强势的一方就会很自然地采取更为便利的手段来施加自己的影响,贫穷也就成为弱势者难以摆脱的宿命。如果权利得不到任何救济,即使关停所有的小煤矿,矿工们的生存窘境依然无法得以缓解,为了生计,他们将不得不继续蜷缩于狭小逼仄且危机四伏的小作坊内,突如其来的各种灾难依然随时可能降临在他们身上。
何祚庥院士的错误在于,他并没有满足于指出贫穷的可怕,而是进一步将矿难频发归咎于贫穷──(矿难)主要是穷,而不是腐败。按照这种思路,因为矿工贫穷,所以他们必须不惜冒着矿难的风险打工挣钱,但是正因为他们的不惜代价,他们又不得不接受更为严重的盘剥,其结局只能是更加贫穷。如此,不免陷入了愈挣扎愈贫穷的怪圈。大学生们虽然没有直接提出何祚庥院士那样令人惊诧的结论,但“贫穷比矿难更可怕”之类的观点还是隐约令人感觉到不安。毕竟,当贫穷被搁置在矿难之上的时候,普通人似乎不难从中得到一种心理的暗示。
“贫穷比矿难更可怕”,这话虽然出自矿工之口,但其中明显夹杂着太多辛酸与无奈。矿工们不惜以生命作代价是为了摆脱家庭贫穷的阴影,而一旦矿难发生,蒙受不幸的家庭必然变得更加贫穷。他们并非不懂得权衡利弊,只是迫于权利贫困的现状不得已沿袭自身的生存智慧。因为权利贫困他们忍受贫穷,同样因为权利贫困,他们不得不面对矿难的侵袭,相比常态的贫穷,偶然发生的矿难显然更值得他们去冒险。因为贫穷而漠视矿难,不仅足以说明矿工生活之多艰,而且也是他们权利贫困最真实的写照──并不是他们感觉不到矿难的可怕,而是由于权利得不到救济而不敢面对其中风险,只能寄希望于侥幸矿难没有发生,或者仅仅是没有降临在自己身上。
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论,大学生们的“贫穷比矿难更可怕”距离何祚庥的“矿难必然论”有多远,我不知道,但我清楚地知道,矿难所涵盖的意义远非贫穷两字所能表达。“要钱还是要命”之所以会成为矿工们的两难选择,是因为矿工本不该只拥有这样两种选择。贫穷和矿难就象炉子里熊熊燃烧的炭火,夹在其中矿工必然要受到炙烤,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远离哪一端的炙烤,而是熄灭其中的炭火──救济那些贫困的权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矿工不仅有权利要求免于贫穷的侵扰,而且有权利要求免于矿难的威胁。
贫穷固然可怕,矿难也同样可怕,没有哪种因素比另外一种因素更可怕。真正可怕而又最容易被忽略的因素只有一个──权利的贫困。当前最需要做的并不是简单地拯救贫穷者“脱贫”,而是要让再贫穷的人,也要依法享受到公平制度的保护,否则,矿难就会在“因贫穷而冒险”的谬论中恶性循环地发生。在向这些勇于思索的大学生表示敬意的同时,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更多地探究问题的本质,不要因为一些表面的现象而停下思索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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