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专栏】钉子户、拆迁和其他
重庆拆迁户杨武、吴苹夫妻终于放弃了坚守了三年多的家园,和开发商达成了异地安置的协议,而那座一度牵动无数人关注的孤零零的小楼也很快的被拆除了。
这个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当我们看到那幢耸立在大坑中心的二层小楼的时候,我们还能指望有别的结果吗?我们能指望开发商让已经投入的资金泡汤吗?我们能指望区政府放弃振兴经济的雄心勃勃的计划,并把已经到手的土地转让费还给开发商吗?德国皇帝和磨坊主人的故事在这里显然是不适用的,无论这个故事的真实版本如何。毕竟,故事里的德国皇帝只是嫌那个磨坊碍眼,而不是要征用那块地来建成什么“世界一流的商业一条街”。今天,在真实的中国,在一个又一个城市被整个拆毁重建的狂潮中,无论是深圳那个决心用法律来维权的“钉子户”,还是广州那个挥舞着星条旗奏着美国国歌的美籍钉子户,都不可能保住自己的私产。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和一位刚从美国学习回国的朋友聊天,我对当时政府出笼的一些明显倾向权力阶层的经济政策表示不满,这位朋友却很不以为然,他认为,有权有势的人拿大头,普通百姓也可以在政策的夹缝里赚点小钱,各得其所。二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倾斜的法律政策造就了一大批通过掠夺国家和民众暴富的亿万富翁,却没有使任何一个地方的民众有能力阻止家园被毁、阻止城市的改建重建。今天,还是有人抱着一线希望,希望《物权法》在保护大贪官大富豪的财产的情况下,也能保护一下普通民众的私产。然而,现实情况是,在中国,土地和其他资源归国家所有,各级政府可以代表国家支配、转让土地,而政府官员又可以政府的名义决定什么是国家利益,什么是公众利益。批准征地项目的政府部门,就是决定赔偿金额并仲裁赔偿争议的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怎么可能用《物权法》为武器保住自己的房产呢?
在美国,我家附近有一条来去各两条车道的大路,不是主干道,所以算不上是公路,平时除了这一带的居民外没有别的通行车。前一阵子,市政府决定拓宽这条路,把它变成通行的公路。住在附近的居民很不满意,因为一旦变成通行公路,过往车辆就会增加,噪音、污染也会增加,而社区安全性则会降低,最终将导致生活品质下降、房价也可能相应下跌。于是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到市政府参加听证、抗议。不管结果如何,这种事情在美国是政府和居民互动、协商而作决定的。
《当代中国研究》杂志的主编程晓农先生曾经在讨论中国经济内需问题时提出,中国经济增长很大的一块是靠政府的基本建设拉动的,而各地政府建设都已经基本完成了,以后这一部分不可能有大的进展,因而经济会减缓或衰退。这个道理是非常对的。但是,在对中共的分析中,很多时候常理是行不通的。例如:不久前,为了给青岛火车站改建工程让路,只有15年历史的24层三星级青岛铁道大厦楼被炸掉;而2007年2月12日爆破拆除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被说成单体面积、一次爆破面积的世界之最,好像这也成了光荣;更有甚者,仅仅建成两年的江苏南通火车站也要全部炸掉重建。看来只有我们不敢想的,没有中共不敢做的。想一想,全国有那么多的政府建筑,这样不停的炸掉扩建,那是没有止境的。那么在这个扩建的过程中,又要征收多少土地、拆掉多少房子、迁走多少百姓呢?
曾经碰到一个意大利人,他用十分羡慕的口气对我说:中国真是充满机会,全国就是个大工地。殊不知,住在这个“大工地”上的居民随时都有可能会得不到合理赔偿被强迫“搬家”,如果他们碰巧前几年刚翻修了房子,恐怕就更不会对于身边的“机会”感到兴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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