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论坛】公民政治与极权政治的错位
图说:不要让“搞政治”歪曲了“公民政治”下应享有的新年的喜庆。
记得大约是两年前,和一位朋友在旧金山一家旅馆的餐厅里用餐。当时,旅馆里正住着一个中国的官方代表团。旅馆外有一群法轮功学员拉着横幅在抗议。我的这个朋友是一位美国出生的华裔,俗称ABC (American born Chinese)。他常年往来于美中两地做生意,中英文都很好,算是美国人,又是中国通。他指着窗外的抗议人群对我说:“这就叫搞政治。” 我当时奇怪地问他:“法轮功学员的政治权利不受宪法保护吗?”那位仁兄闻言愣了一愣,恍了一会儿神最后拍着自己的脑袋说:“明白了,他们没错。我刚才是用我的中国思维在想问题,而你是用美国思维在想。”我听后愕然:美国人能搞政治,中国人就不能?
旧金山的华人新年游行是亚洲地区以外最大型的华人农历新年游行,一年一度。今年,该游行的组织者中华总商会一样地再次拒绝了当地法轮功团体的参加。理由是,法轮功“搞政治”。
其实,每年新年游行的看台贵宾席上都坐着许多民选政府官员和政治领袖,有谁问过他们是否“搞政治” 呢?在美国旧金山参加过新年游行的同性恋团体和退伍军人团体都是实力雄厚的所谓的“政治”团体。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们雇佣说客游说国会,用选票和捐款争取自己的权益。他们都能参加到华人的新年游行中来,而象法轮功这样具有坚实华人背景的团体却得不到参加。
去年美国中期大选,胜选的华裔候选人比往年多,华裔社区一片叫好。好啊!我们可以为所有这些华裔参选人参政叫好,可谁曾想过为法轮功们的反迫害抗争叫声好呢。
所有这些都让我不由的想起了上面的那件事,让我不由的要问,这个“中国思维”和“美国思维”差异何在?为什么美国人能“搞政治”,而中国人却不能?
华人头脑中为什么有两个不同的“搞政治”的概念?答案很简单:美国思维中的政治是公民政治,是服从于法律约束的政治。而中国思维中的政治是极权政治,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独裁政治。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布什与高尔代表民主共和两党角逐白宫,两人为选票之争将官司打上了最高法院;克林顿当年则因性丑闻案遭到国会启动宪法所规定的弹劾程序。这都是服从于法律的公民政治的经典。2005和2006年中国的维权律师高智晟,郭飞雄,陈光诚等因为弱势团体打官司而先后入狱,这无疑是服从于极权政治的法律样板。公民政治是全民政治,是人人可参与的政治。而极权政治则是独裁者的专利。是只有他能搞,别人都不能搞的政治。他搞无罪,而你要参与则是大逆不道。
民主体制下政治的最终解决手段是法律,而极权体制中法律的最终处理方式则是政治。美国人讲不想搞政治就像讲不想干工程师或不愿当会计师是一样的,是一种职业的选择;而中国人讲不想搞政治,则是因为对极权政治的厌恶和恐惧。
海外华人本来应该舒舒服服地享有由民主政治所提供的充分的政治权利。旧金山中华总商会之所以可以年复一年地组织亚洲以外最大的中国新年游行,也是因为美国宪法给予的结社、集会和游行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将心比心,总商会应该把这份尊重和保障带给海外的同胞们,特别是那些在中国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弱势群体。只可惜,中华总商会的成员中多了一个中国驻旧金山领馆总领事。这一多不要紧,商会从大陆进口的鞋帽衣袜里就多加了一些中国官方媒体上耳熟能详的东西,比如,说法轮功“搞政治”。
如果说法轮功“搞政治”,那是公民政治,是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不同于中共依靠军警镇压所维持的极权政治。而中华总商会从中国总领事那里袭来的那句“法轮功‘搞政治’”,则是公民政治与极权政治的价值错位。
也许有一天,中国大陆终于有了公民政治。政治成为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特权;参政是在履行义务,而不是为逐利。到那时,恐怕中国人就不会再害怕别人说自己“搞政治”,也不会再指责别人“搞政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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