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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当天被治死 医院拒承担责任

 2006-12-03 21:0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家住湖北省钟祥市郢中镇茶庵村的彭涛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在妻子陪同下到钟祥市中医院治疗的当天,就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医院;医院方面不承认医疗事故死亡,死者家属停尸十天等不来调查处理。

现年32岁的彭涛是一名保安,死前在钟祥市公安局大门口看守大门。2006年11月23日,他感到身体不适,四肢无力。在妻子王爱珍的陪同下到钟祥市中医院检查,当天做了血液化验,医生叫他们第二天做进一步的检查。

11月24日上午,王爱珍用电动车载着彭涛来到钟祥市中医院,他们见有“专家坐诊” 的门牌,就找到专家门诊——范院长门诊室。室内只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女,王爱珍询问范院长在不在,那妇女回答说:范院长不在,她是范院长的女儿,叫范敏,是代替坐诊的。王和彭涛就请其看病;范敏逐问情况,彭涛回答说,身体四肢无力。范量了体温,说温烧38 .4°,叫他们做化血与化尿检查;王与彭涛依照医嘱进行了肝功能、尿常规等五项检查。快到十一点时拿到检查结果,范敏看了化验检查结果后只是说:转氨酶过高。范敏又喊来肝病科的李主任,李某看了化验检查结果后,担心是甲肝,叫他们下午二点半来住院观察治疗。

彭涛随同王爱珍骑着电动车回家后,吃了一饭稀饭休息了一会。下午二点钟,在姐姐刘雷鸣和王爱珍的陪同下乘车来到中医院,走到中医院住院部,远远就看见肝病科的李主任在医院门口向他们招手。进了内科室,李主任叫他们在长凳上坐一会,等护士收拾好病室床铺后进去。约五分钟后,李某说安排好了,可以进去了。

进了病室,王爱珍协助彭涛脱下外套及鞋子睡下,刘雷鸣就对李某要求说:“你给治呀!”李某就站在门口安排护士挂吊针(这个过程中,既没有实施望、闻、问、切,也没有量血压、开处方),护士很快拿来一小瓶吊针打进彭涛的手腕动脉里。刚挂上吊针,护士出去了,李某就叫刘雷鸣“出去一下,”室内只有王爱珍一个人陪护彭涛。

李某将刘雷鸣叫到楼梯口,叫她先交1000元住院押金;刘进室内问王爱珍带了多少钱,医院要先交押金,王回答说只有五百元;刘拿了五元转身对李某说:“先交五百元住下,钱不会少一分。”李主任犹豫了一会,只好同意。

小瓶点滴大约打进去三分之一,彭涛开始有不良反映,脸色苍白,感到呼吸困难、胸腹疼痛。王爱珍叫来姐姐刘雷鸣,刘忙去叫医生。李某先进病室,接着是护士进了病室,询问彭涛有什么感觉,彭涛说胸闷,浑身不舒服,明显地感到药物反映。这时,第一小瓶吊针已快打结束,护士又挂上第二瓶大瓶;彭涛胸腹疼痛更加厉害,四肢乱抓,李某叫他不要乱动,并叫赶进来的一群医生及护士按住彭的手脚不让他乱动,某安排抢救:插上氧气,接着拖进心电图检查、量血压;彭涛的反映越来越明显,李主任安排护士打了两瓶小针(医院方面说是遵医嘱肌注曲马多50毫克),医生抢救近两个小时,彭涛无治死亡。

彭涛死亡后,家人找医院要处方,主治医生李主任拿不出来;要治疗打吊针的药水瓶,护士不预认定注射彭涛的药水瓶;离彭涛死亡两个多小时后才拿出病历,病历上显示的主治医师是陈桂云(字形),而不是一直在场的“李主任,”十天过去了,还没有下达死亡通知书。呈交给死者家属的“护理记录”及“病历续页”的资料弄虚作假,不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但又不说明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原因。

由于医院方面不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死者家属不同意火化。死者家属停尸在钟祥市中医院门诊大厅四天,医院方面不管不问,彭涛年迈的母亲因悲痛过度造成神经错乱逐送到人民医院抢救,钟祥市政府成立的 “专案组”答应“协议解决,”彭涛的亲属同意将尸体运到火葬场停尸冰冻。但停尸火葬场后,医院方面仍然不承认医疗事故,医院院长不见面,医院代表只答应付给 8000元“安葬费”;专案组的态度也变了,六天来不预处理。

十天来,死者的家人浸泡在泪水里,他们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五天前搭窝棚守候在钟祥市中医院院长常某的家门口,但常某一直不露面。

200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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