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的2月份,上海的很多报纸都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当时为了反对国民党当局的禁舞令,很多舞厅的从业者,包括舞女、乐师、职工还有舞厅的大班,三四千人,举行了一个请愿会,然后他们到当时国民党当局的社会局和警察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纤纤舞女们和警察大打出手,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被称为舞潮案件。
“舞潮案”是怎么会发生的?国民党政府又为什么要颁布“禁舞令”?“舞潮案”最终结果如何?
当时的上海舞业兴盛。百乐门、仙乐斯、维也纳这一个个洋味十足的名字点亮了上海滩繁花似锦的夜生活。恰在此时,国民党政府提出了“前方打仗、后方跳舞,严重影响将士士气”的 “禁舞令”,这可把上海“舞厅业同业公会”急坏了。要知道上海的舞业为一大批人提供了就业吃饭的机会,如果舞厅关门必然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1946 年,国民党社会局曾经做过一个统计,当时上海登记的从业舞女是三千三百多名。三千三百多名这仅是登记的舞女,可能还为数不少的黑户口。另外还有舞厅的老板、大班、抱台脚的等,可见依靠舞业生存的人的确不在少数。
国民党政府也考虑到了上海的特殊情况,于是他们对上海的舞厅的禁舞,采取了一个比较缓和的一个措施:从1948年年初开始,他们制定了一个方案,就是对上海当时的29家舞厅分两次禁舞,让这些舞厅从业人员有一个转行专业,一个适应和过度的过程。所以原来社会局应允上海舞厅业同业公会是1月31号,下午三点,在社会局,对原有的29家舞厅进行抽检,先抽14家关门,还有15家,要过度一下,到七八月份以后,再逐步逐步的关。
而与此同时,为了求生存,上海几十家舞厅的几千舞女在“舞厅业同业公会”的组织下,于当日下午一时集结于新仙林舞厅门口,准备抗议请愿,反对“禁舞令”,试图以此对国民党政府施加压力。然而舞女的单纯的梦想很快被打消了,当她们兴冲冲的赶到新仙林舞厅门口时等待着她们的却是一个噩耗。
“舞厅业同业公会”的理事长孙洪元,也是米高美和维也纳两家大舞厅的老板,本来就是个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小人,他靠剥削舞女的血汗钱为生,是舞厅业繁荣的最大得益者,这次颁发“禁舞令”事关他的“金饭碗”,为了钱财,他一方面精心策划煽动舞女们闹事,另一方面又与国民党社会局达成共识:确保他自己所管辖的大舞厅不在首批被禁范围内。然而万万没想到,国民党社会局却给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不仅抽签的时间由原来的下午三点提前至了上午十点,而且抽签的结果更人匪夷所思:原本承诺不在第一批关闭范围内的米高美、仙乐斯等大舞厅皆榜上有名。当孙洪元将这个消息在请愿会上宣布时,整个场子顿时沸腾了。
舞女们都感觉自己上当了,一个舞女不请自来,冲上台去,抢过麦克风就哭诉起来:我老娘风瘫了,我一个人要维持一大家子的生计,如果舞厅关了,我就要失业,失业难道让我出卖灵魂,让我当野鸡吗?就一边哭一边说,就把整个会场的气氛,鼓动得情绪越来越愤怒。这话听上似乎有点夸张,但事实上这正是舞女当时生活的写照,据统计当时的舞女多为14到26岁这个年龄段的年轻女子,而且除了伴舞为生,并无其他任何技能,而且有初中文化以上程度的人也很少很少。以至于集会之际众舞女想推三名稍有文化、能言会辩的请愿代表都很困难,结果好不容易在几千舞女中勉强挑出了金虹美等几人,组成了请愿团,并决定前往社会局找局长吴开先讨回公道。
这时舞女的集会活动已经惊动了警察局,大批“飞行堡垒”部队转移了过来,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
舞女们请愿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国民党社会局门口,说来也巧,这天局长吴开先正和上海的几个官僚:上海参议会议长潘公展、上海公用局局长赵曾钰等几人在二楼开会。听到外面的口号声,吴开先知道情况不妙,赶忙把大门紧紧锁住,躲在楼上不敢动弹,这时舞女们的情绪越来越激动,见吴开先不肯出来面谈,她们就开始试着往社会局里面冲,看守的门卫企图出来阻拦,谁知道这一下把火要给点燃了,只见那门卫话还没说完,脸上已挨了狠狠一拳,鲜血顿时从鼻子里涌出,挥手动凶的是个凶神恶煞的小个子男人,事后查明此人实仙乐斯舞厅的大班,名叫朱霏。朱霏这一拳头下去,把保卫社会局的警察给镇住了,舞女们也乘机举着横幅往社会局二楼冲去,誓要将吴开先抓出来问个明白!吴开先一看外头情形不对,国民党的警察部队有还没来得及全部赶到,他知道今天是在劫难逃了,也不硬撑,索性俟机从后门溜走了。剩下另外几位官僚还没来得及走,只听“哐”的一声,玻璃门被舞女们用椅子敲开了,平日里温柔较弱的纤纤舞女们如今一个个摆开架势,恶狠狠的扑了进来,敲桌子、砸椅子,没来得及逃走的潘公展老先生被一痰盂罐污水泼在头上,苦不堪言……这时大规模的警察部队赶来了,纤纤舞女毕竟手无缚鸡之力,她们和手持警棍的警察们挣扎、打拼了好久,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傍晚时分,舞女们全部被抓了起来。
这次事件在社会上了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次日各大报纸竞相报道了这条新闻,案件甚至惊动了国民党中央,根据记载仅被警察抓回的舞女就有近800人。国民党政府终于意识到强制关闭舞厅,确实会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于是,上海市地方法院于1948年7月公开审判了这部分打砸社会局的舞女,并以损坏国家公物的罪名对其中的76人进行了起诉,但是大多判得比较轻,除了第一个动手打人的朱霏以外,大部分舞女判了1到2年、3到4年的罪。而“禁舞令”也因此搁置了,舞潮案草草收尾,上海的夜生活继续歌舞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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