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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专栏】多头恶龙内斗凶 刘氏遭报在开封(下)

 2006-11-26 00: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共非法建政后,1950年刘少奇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文件,对造成数百万的中国人被残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原中共干部骥云在题为:“中共把人性变成杀‘人’成‘性’--我所见证的中共杀人的历史”中有这样的记述:


“当然在土改中还是要杀人,短短几个月来,在这七个乡里,又杀了好几十人。那时杀人并没有法律依据,土改法中规定了凡是抗拒改造的,抗交果实的,都可以定死罪,批准权就控在土改队长手里(队长是地委人员,是上面授了权的)想杀谁就杀谁,什么时候杀就什么时候杀。其中有一个只有两百多户的村子,土改中就杀掉了七个地主,其中有一个寡妇,只因有十几亩土地,因无劳力耕种,全部租佃给别人种。民间流传着‘穷单身,富寡妇’的说话,就认为她一定很富,就把她划成了地主,划成了地主那就要清算了,要退交果实的。这个寡妇被在乡里关押了一些时间,什么交不出,土改队为了杀一儆百,就以抗交果实罪,就把她杀了。另一个乡有个地主,家境比较富有,田地较多,名气很大,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土改之前,就以经过了一番减租减息、退庄退押,一些浮财已被清算刮走了。在土改中又再一次被清算,而且应交果实数目也很大,总无法交清。民间有一句俗语:‘挖了金菩萨要娘。’因此,这个大地主,就一直被关押、捆绑吊打、逼交财宝。在逼得无奈时,他就说:光洋埋在那个地角里,金子藏在那个墙缝里,但当派人去挖取时,却是落空而回,这就更加让那些人激怒,把他捆绑吊打,用刑更甚。但始终逼不出来,于是就把他枪毙了。人杀了,还不能罢休,又把他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儿子,刚上大学,关押了起来,继续逼交。当父亲的交不出来,没有理过家的儿子,又那能知道底细。地主儿子被关了一、二十天,也没有交出分文。队长为了要煞一煞各乡抗交果实这股风,要狠狠进行打击,对地主起到震摄作用,又把这个毫不知情的儿子,拉出去枪杀了。就只这一家地主,先后不到一个月,就杀掉了父子二人。真是杀人如麻呀!”


请读者再重看一遍这段实录:


“那时杀人并没有法律依据,土改法中规定了凡是抗拒改造的,抗交果实的,都可以定死罪,批准权就控在土改队长手里(队长是地委人员,是上面授了权的)想杀谁就杀谁,什么时候杀就什么时候杀。”就不难明白,刘少奇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文件是指使人去杀人的魔器,刘少奇罪无可逃。


类似的,举凡中共非法建政后,因刘少奇参与制定的中共的各种整人,杀人的政策法规所造成的伤害人,杀害人的罪行,刘少奇也是罪责难逃。


毛泽东和刘少奇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总的来说不过是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内部在具体政策上的分歧,在邪恶的本质上没有根本区别,在贯彻共产邪灵附体的邪恶指令时,刘少奇总是全力以赴的,他本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的积极表现就是一个事例。


在刘少奇的亲自主持下的所谓的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中,(后改称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乡共整了五百三十二万七千三百五十人,有七万七千五百六十人非正常死亡。因此,有人把“四清”运动称之为文革浩劫的一场预演。


即使这场使刘少奇丢掉性命的文革浩劫,刘少奇也负有难以推卸的罪责。


罪证之一:刘少奇在文革浩劫发动中直至他失去自由前都是中共的第二把手,对中共发动文革的一系列文件和纲领,他都是投了赞成票,并身体力行。也就是说,对中共发动文革的一系列文件和纲领所造成的滔天罪行,刘少奇是负有罪责的。


罪证之二:在文革浩劫的发动过程中,刘少奇对共产邪灵附体关于文革浩劫的思想、纲领和步骤并没有什么“抵制”,而是竭尽全力去贯彻执行,1966年4月21日,是刘少奇在中央会议上第一个点名他的亲信彭真为“反党分子”。1966年5月16日,是刘少奇主持通过了文革浩劫的纲领性的文件《五一六通知》。刘少奇不仅举手赞成,更积极实践。在华北局工作会议上揪出了全国省委书记中的第一个“走资派”—内蒙自治区第一书记乌兰夫。


罪证之三:在文革浩劫初期利用工作组大整无辜的干部和群众,派工作组到大学和中学,就是为了贯彻“5.16通知”的精神,到教育界从“资产阶级知识份子”那里“夺权,一九六六年六月三日,中共中央在刘少奇主持下,决定向北京的大学和中学派出工作组,领导各单位的“文化大革命”。刘少奇制订了《中央八条》,包括“内外有别”等政策,限制和镇压学生的自发运动,在全国各地发生了如西安交大六.六事件、清华大学六.七事件、广西六.八事件、北京地院六.二○事件、北师大六.二○事件、林院《谈话纪要》事件等学生与工作组对抗、工作组将学生打成反革命的现象,在刘少奇杀气腾腾地准备再打“几十万右派”的过程中,刘少奇表现出了他作为共产邪灵附体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的反人性的残忍。……。


虽然刘少奇还想在文革浩劫中,为共产邪灵附体祸害中华出力,但共产邪灵附体组织的运行机制之一却已内定了他作为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内部互相残杀的代表性祭品而惨死。


这个共产邪灵附体组织的运行机制之一就包括:


1.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在人世间只能有一个总头子,这个总头子在人世间要取代人类原来信仰的正神,强制和欺骗人们去相信共产邪灵附体的那一套邪理,强迫和欺骗人们把这个总头子作为人世间的假神来供奉,而这个人世间的总头子是由另外空间的七头十角的红色恶龙中那个充当的总头子的那个头的因素操控的。近一百多年来,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在人世间的总头子,是有变动的,依次为马克思,列宁,斯大林,在中国,选定的是毛泽东,当毛泽东作为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在人世间的总头子被确定后,上世纪三十年代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将毛泽东,作为人世间的假神的造势运作就开始了,而刘少奇在其中出力不少。在文革浩劫前和文革浩劫初期,刘少奇在对毛泽东的造神运动中,都可算是干将,但这员干将有架空毛泽东的行为,有取代毛泽东之可能,这就威胁到了共产邪灵附体组织营造毛泽东为人世间假神的图谋,这一条,就足以让刘少奇死定了。


2.共产邪灵附体组织的运行机制本身就包括内部残杀,这也是善恶必报的天理在其身上的一种反映,当早期的共产邪灵附体到巴黎流氓无产者身上祸害人类时,这些流氓无产者后来都遭了恶报,有的是现世报,有的是来世报;在前苏联,其共党头子列宁死于梅毒大发作,斯大林死因不明,死状可疑,死后被掘墓焚尸,所犯下的邪恶至极的滔天大罪被公之于世,是造成前苏联和东欧共产邪恶阵营解体的因素之一。在中国,这种善恶必报的天理表现得也相当明显,但对不信神的人,不相信善恶必报的天理的人来说,是很难看明白这一道理的,特别是这善恶必报的天理是以内部残杀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就使更多的人看不明白了。


要知道,任何一个参加了共产邪灵附体的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人,对于这些共产邪灵附体组织所犯下、反人类的罪行,根据他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的大小,最终是一定会遭报应的,在共产邪灵附体组织的内部残杀这种运行机制中。这种报应在人世间往往表现出一种逆淘汰,即愈邪恶的,遭总报应的时间愈往后移。毛泽东就是最典型的一例。可能犯下罪行愈多,愈重,则遭总报应时的惩罚就愈多,愈重,不知大家注意到这么个现象没有,就是中共历史上发生的打AB团,延安整风,文革浩劫中三次大规模内部残杀运动中,整治,杀害的主要对象是出身于有产家庭的人,即出身于所谓的地主,资本家,官僚家庭的人以及那些受过良好的传统的道德伦理和传统文化教育人,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共产邪灵附体在另外空间看的清楚,这些人中有许多人是受了共产邪灵附体的欺骗宣传,而被骗进共产邪灵附体组织的,有的人良知还存,人性还在,很难成为共产邪灵附体的死党,所以共产邪灵附体把他们作为内部残杀的主要对象,对于人,共产邪灵附体就是利用完了就抛弃。甚至杀掉。这是它的邪恶本性所决定了的;另一方面,按照善恶必报的天理,人在人世间干了任何事都有报应,做善事有善报,做恶事有恶报,这些作为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内部残杀的主要对象的人,在被整治,杀害的过程中,遭了恶报,遭了罪,偿还了许多罪业,若有来生,来生就会少遭罪,这对这个人真正的生命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好事,所以,说到底,一切都在正神的掌控之中。


刘少奇在文革浩劫中被整治而死,就是共产邪灵附体组织为了造毛泽东这个假神而选定的代表性祭品,也是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内部残杀的运行机制之使然。更是善恶必报的天理之体现。


古人云:“乌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内,召开了“批斗刘、邓、陶大会”,“8月的北京,酷热难当。刘少奇、王光美被几个彪形大汉架进了会场。拳打脚踢,坐‘喷气式’,大汉们揪着刘少奇稀疏的白发,强迫他抬起头来,拍照录像。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批斗会上,刘少奇不断遭到野蛮的谩骂和扭打。他的每一次答辩,都被一阵阵口号声所打断,随之,一本本语录本劈面打来,刘少奇鼻青脸肿。


会毕,刘少奇、王光美被押到会场一角,被强按着头,向两幅巨型漫画上的红卫兵小将鞠躬。


鼻青脸肿的刘少奇,鞋子不知什么时候被踩掉了,他穿着袜子,双腿像灌了铅似的一跛一跛走回了办公室。


他叫机要秘书拿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怒气冲冲地抗议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当刘少奇想到宪法的神圣,人民的权利应受到宪法保护时,可惜已经晚了。1957年,若干生命遭到侮辱和践踏,中国领导人没有谁去想到还有宪法;文革之初,无数家庭被抄,无数无辜的人被批斗、逮捕和杀害,也没有谁去提到还有宪法。”(《红卫兵档案》)


是啊,当刘少奇有行使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权力时,他自己干的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罪恶勾当。刘少奇所遭之罪,说到底,那不是他自找的吗?


1969年10月,患有糖尿病的刘少奇,鼻孔插着长期放置的鼻饲管,吸痰器不时伸进他的喉头,医护人员知道,他随时都可能突然死亡。为了通知刘少奇,他将被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护士用棉签蘸上紫药水在一张报纸上写了几个大字:“中央决定把你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刘少奇无言以答,他知道转移意味着什么。他把脸转了过去,护士把报纸移到另一边,他再次把脸扭开。他是无声地作最后一次抗议!愿削职为民,去延安或老家种地都不行,硬是要他的命啊!


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刘少奇,长期卧床,没人为他清洗,身上又脏又臭。临走时,看护人员索性把他的衣服剥去,包裹在一床粉红色缎面被里,外面蒙了床白色床单。晚上7时,刘少奇被放在担架上,在专案组人员的监护下,由护士和刘少奇卫士长陪同,放在飞机后舱,运往河南开封。刘少奇赤裸的身体难以抵御飞行途中的严寒,到开封后感染了急性肺炎。没有人关心他的病,到开封后,被当作一截木头似的抬进了监狱。


11月13日清晨,当刘少奇的卫士长再次来到他的身边时,在监狱的地下室,刘少奇已经停止了呼吸。刘少奇的遗体上,盖了床白床单,蓬乱的白发有一尺多长,嘴和鼻子都变形了,下颌一片瘀血。卫士长小心地为刘少奇剪去过长的白发,刮去长而稀疏的胡须,穿上一套普通的衣服和鞋子。


刘少奇的火化单上填写着:姓名:刘卫黄;职业:无业;死因:病死;签的是他儿子刘源的名字。


历史记下了这张刘少奇的火化单,单中的内容并不简单,试分析如下:


A.“姓名:刘卫黄;”由刘少奇这个名字变为刘卫黄这个名字,正是刘少奇这一生的写照,这里的“黄”既代指黄色下流邪恶的东西,即共产邪灵附体的那一套所谓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邪理;又代指共产邪灵附体在人世间的代表人物之一的毛泽东。刘少奇这一生不就是干的是宣扬共产邪灵附体的邪理,维护共产邪灵附体组织及其总头子之一毛泽东的利益的邪恶之事吗?


B.“职业:无业;”终其刘少奇这一生,他确实从来没有一个人世间的正当职业。一个人世间的正当职业是在为社会,为别人,为家庭提供正当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的生存创造了正常条件。而刘少奇这一生既没有为社会,为别人,为家庭提供正当服务,又没有为自己的生存创造正常的条件。他在共产邪灵附体的操控下,一生中,干的是破坏正常的社会,家庭秩序,人类正常的生存条件的恶事,中国的流氓,尤其是大流氓,一般都是无正当职业的,共产邪灵附体的流氓本性在刘少奇这里也是暴露无遗的。


C.“死因:病死;”要说刘少奇的死因,从根本上讲,是被共产邪灵附体害死的,所以,“死因:病死;”这一条是要掩盖共产邪灵附体的罪恶的,是用来骗人的。


D.“签的是他儿子刘源的名字。”当一个人被共产邪灵附体害死之后,最后与之有连系的往往是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邪灵不附体时,人性可能会复苏,可是,这一切,对于刘少奇来说己经没什么意义了。它只是提醒后人,赶快退出共产邪灵附体的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摆脱共产邪灵附体的操控,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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