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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專欄】多頭惡龍內鬥凶 劉氏遭報在開封(下)

 2006-11-26 00: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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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非法建政後,1950年劉少奇主持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等文件,對造成數百萬的中國人被殘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原中共幹部驥雲在題為:「中共把人性變成殺‘人’成‘性’--我所見證的中共殺人的歷史」中有這樣的記述:


「當然在土改中還是要殺人,短短几個月來,在這七個鄉里,又殺了好幾十人。那時殺人並沒有法律依據,土改法中規定了凡是抗拒改造的,抗交果實的,都可以定死罪,批准權就控在土改隊長手裡(隊長是地委人員,是上面授了權的)想殺誰就殺誰,什麼時候殺就什麼時候殺。其中有一個只有兩百多戶的村子,土改中就殺掉了七個地主,其中有一個寡婦,只因有十幾畝土地,因無勞力耕種,全部租佃給別人種。民間流傳著‘窮單身,富寡婦’的說話,就認為她一定很富,就把她劃成了地主,劃成了地主那就要清算了,要退交果實的。這個寡婦被在鄉里關押了一些時間,什麼交不出,土改隊為了殺一儆百,就以抗交果實罪,就把她殺了。另一個鄉有個地主,家境比較富有,田地較多,名氣很大,是當地有名的大地主。土改之前,就以經過了一番減租減息、退莊退押,一些浮財已被清算刮走了。在土改中又再一次被清算,而且應交果實數目也很大,總無法交清。民間有一句俗語:‘挖了金菩薩要娘。’因此,這個大地主,就一直被關押、捆綁吊打、逼交財寶。在逼得無奈時,他就說:光洋埋在那個地角裡,金子藏在那個牆縫裡,但當派人去挖取時,卻是落空而回,這就更加讓那些人激怒,把他捆綁吊打,用刑更甚。但始終逼不出來,於是就把他槍斃了。人殺了,還不能罷休,又把他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兒子,剛上大學,關押了起來,繼續逼交。當父親的交不出來,沒有理過家的兒子,又那能知道底細。地主兒子被關了一、二十天,也沒有交出分文。隊長為了要煞一煞各鄉抗交果實這股風,要狠狠進行打擊,對地主起到震攝作用,又把這個毫不知情的兒子,拉出去槍殺了。就只這一家地主,先後不到一個月,就殺掉了父子二人。真是殺人如麻呀!」


請讀者再重看一遍這段實錄:


「那時殺人並沒有法律依據,土改法中規定了凡是抗拒改造的,抗交果實的,都可以定死罪,批准權就控在土改隊長手裡(隊長是地委人員,是上面授了權的)想殺誰就殺誰,什麼時候殺就什麼時候殺。」就不難明白,劉少奇主持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等文件是指使人去殺人的魔器,劉少奇罪無可逃。


類似的,舉凡中共非法建政後,因劉少奇參與制定的中共的各種整人,殺人的政策法規所造成的傷害人,殺害人的罪行,劉少奇也是罪責難逃。


毛澤東和劉少奇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總的來說不過是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內部在具體政策上的分歧,在邪惡的本質上沒有根本區別,在貫徹共產邪靈附體的邪惡指令時,劉少奇總是全力以赴的,他本人在大躍進和人民公社運動中的積極表現就是一個事例。


在劉少奇的親自主持下的所謂的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的「四清」運動中,(後改稱為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在城鄉共整了五百三十二萬七千三百五十人,有七萬七千五百六十人非正常死亡。因此,有人把「四清」運動稱之為文革浩劫的一場預演。


即使這場使劉少奇丟掉性命的文革浩劫,劉少奇也負有難以推卸的罪責。


罪證之一:劉少奇在文革浩劫發動中直至他失去自由前都是中共的第二把手,對中共發動文革的一系列文件和綱領,他都是投了贊成票,並身體力行。也就是說,對中共發動文革的一系列文件和綱領所造成的滔天罪行,劉少奇是負有罪責的。


罪證之二:在文革浩劫的發動過程中,劉少奇對共產邪靈附體關於文革浩劫的思想、綱領和步驟並沒有什麼「抵制」,而是竭盡全力去貫徹執行,1966年4月21日,是劉少奇在中央會議上第一個點名他的親信彭真為「反黨分子」。1966年5月16日,是劉少奇主持通過了文革浩劫的綱領性的文件《五一六通知》。劉少奇不僅舉手贊成,更積極實踐。在華北局工作會議上揪出了全國省委書記中的第一個「走資派」—內蒙自治區第一書記烏蘭夫。


罪證之三:在文革浩劫初期利用工作組大整無辜的幹部和群眾,派工作組到大學和中學,就是為了貫徹「5.16通知」的精神,到教育界從「資產階級知識份子」那裡「奪權,一九六六年六月三日,中共中央在劉少奇主持下,決定向北京的大學和中學派出工作組,領導各單位的「文化大革命」。劉少奇制訂了《中央八條》,包括「內外有別」等政策,限制和鎮壓學生的自發運動,在全國各地發生了如西安交大六.六事件、清華大學六.七事件、廣西六.八事件、北京地院六.二○事件、北師大六.二○事件、林院《談話紀要》事件等學生與工作組對抗、工作組將學生打成反革命的現象,在劉少奇殺氣騰騰地準備再打「幾十萬右派」的過程中,劉少奇表現出了他作為共產邪靈附體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的反人性的殘忍。……。


雖然劉少奇還想在文革浩劫中,為共產邪靈附體禍害中華出力,但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的運行機制之一卻已內定了他作為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內部互相殘殺的代表性祭品而慘死。


這個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的運行機制之一就包括:


1.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在人世間只能有一個總頭子,這個總頭子在人世間要取代人類原來信仰的正神,強制和欺騙人們去相信共產邪靈附體的那一套邪理,強迫和欺騙人們把這個總頭子作為人世間的假神來供奉,而這個人世間的總頭子是由另外空間的七頭十角的紅色惡龍中那個充當的總頭子的那個頭的因素操控的。近一百多年來,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在人世間的總頭子,是有變動的,依次為馬克思,列寧,斯大林,在中國,選定的是毛澤東,當毛澤東作為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在人世間的總頭子被確定後,上世紀三十年代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將毛澤東,作為人世間的假神的造勢運作就開始了,而劉少奇在其中出力不少。在文革浩劫前和文革浩劫初期,劉少奇在對毛澤東的造神運動中,都可算是干將,但這員干將有架空毛澤東的行為,有取代毛澤東之可能,這就威脅到了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營造毛澤東為人世間假神的圖謀,這一條,就足以讓劉少奇死定了。


2.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的運行機制本身就包括內部殘殺,這也是善惡必報的天理在其身上的一種反映,當早期的共產邪靈附體到巴黎流氓無產者身上禍害人類時,這些流氓無產者後來都遭了惡報,有的是現世報,有的是來世報;在前蘇聯,其共黨頭子列寧死於梅毒大發作,斯大林死因不明,死狀可疑,死後被掘墓焚屍,所犯下的邪惡至極的滔天大罪被公之於世,是造成前蘇聯和東歐共產邪惡陣營解體的因素之一。在中國,這種善惡必報的天理表現得也相當明顯,但對不信神的人,不相信善惡必報的天理的人來說,是很難看明白這一道理的,特別是這善惡必報的天理是以內部殘殺的形式表現出來時,就使更多的人看不明白了。


要知道,任何一個參加了共產邪靈附體的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組織的人,對於這些共產邪靈附體組織所犯下、反人類的罪行,根據他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的大小,最終是一定會遭報應的,在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的內部殘殺這種運行機制中。這種報應在人世間往往表現出一種逆淘汰,即癒邪惡的,遭總報應的時間愈往後移。毛澤東就是最典型的一例。可能犯下罪行愈多,愈重,則遭總報應時的懲罰就愈多,愈重,不知大家注意到這麼個現象沒有,就是中共歷史上發生的打AB團,延安整風,文革浩劫中三次大規模內部殘殺運動中,整治,殺害的主要對象是出身於有產家庭的人,即出身於所謂的地主,資本家,官僚家庭的人以及那些受過良好的傳統的道德倫理和傳統文化教育人,這裡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共產邪靈附體在另外空間看的清楚,這些人中有許多人是受了共產邪靈附體的欺騙宣傳,而被騙進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的,有的人良知還存,人性還在,很難成為共產邪靈附體的死黨,所以共產邪靈附體把他們作為內部殘殺的主要對象,對於人,共產邪靈附體就是利用完了就拋棄。甚至殺掉。這是它的邪惡本性所決定了的;另一方面,按照善惡必報的天理,人在人世間干了任何事都有報應,做善事有善報,做惡事有惡報,這些作為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內部殘殺的主要對象的人,在被整治,殺害的過程中,遭了惡報,遭了罪,償還了許多罪業,若有來生,來生就會少遭罪,這對這個人真正的生命來說,可以說是一件好事,所以,說到底,一切都在正神的掌控之中。


劉少奇在文革浩劫中被整治而死,就是共產邪靈附體組織為了造毛澤東這個假神而選定的代表性祭品,也是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內部殘殺的運行機制之使然。更是善惡必報的天理之體現。


古人云:「烏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死,其言也善。」1967年8月5日,在中南海內,召開了「批鬥劉、鄧、陶大會」,「8月的北京,酷熱難當。劉少奇、王光美被幾個彪形大漢架進了會場。拳打腳踢,坐‘噴氣式’,大漢們揪著劉少奇稀疏的白髮,強迫他抬起頭來,拍照錄像。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批鬥會上,劉少奇不斷遭到野蠻的謾罵和扭打。他的每一次答辯,都被一陣陣口號聲所打斷,隨之,一本本語錄本劈面打來,劉少奇鼻青臉腫。


會畢,劉少奇、王光美被押到會場一角,被強按著頭,向兩幅巨型漫畫上的紅衛兵小將鞠躬。


鼻青臉腫的劉少奇,鞋子不知什麼時候被踩掉了,他穿著襪子,雙腿像灌了鉛似的一跛一跛走回了辦公室。


他叫機要秘書拿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怒氣沖沖地抗議道:‘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席,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你們這樣做,是在侮辱我們的國家。我個人是一個公民,為什麼不讓我講話?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當劉少奇想到憲法的神聖,人民的權利應受到憲法保護時,可惜已經晚了。1957年,若干生命遭到侮辱和踐踏,中國領導人沒有誰去想到還有憲法;文革之初,無數家庭被抄,無數無辜的人被批鬥、逮捕和殺害,也沒有誰去提到還有憲法。」(《紅衛兵檔案》)


是啊,當劉少奇有行使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權力時,他自己幹的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的罪惡勾當。劉少奇所遭之罪,說到底,那不是他自找的嗎?


1969年10月,患有糖尿病的劉少奇,鼻孔插著長期放置的鼻飼管,吸痰器不時伸進他的喉頭,醫護人員知道,他隨時都可能突然死亡。為了通知劉少奇,他將被轉移到另一個地方,護士用棉簽蘸上紫藥水在一張報紙上寫了幾個大字:「中央決定把你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劉少奇無言以答,他知道轉移意味著什麼。他把臉轉了過去,護士把報紙移到另一邊,他再次把臉扭開。他是無聲地作最後一次抗議!願削職為民,去延安或老家種地都不行,硬是要他的命啊!


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劉少奇,長期臥床,沒人為他清洗,身上又髒又臭。臨走時,看護人員索性把他的衣服剝去,包裹在一床粉紅色緞面被裡,外面蒙了床白色床單。晚上7時,劉少奇被放在擔架上,在專案組人員的監護下,由護士和劉少奇衛士長陪同,放在飛機後艙,運往河南開封。劉少奇赤裸的身體難以抵禦飛行途中的嚴寒,到開封后感染了急性肺炎。沒有人關心他的病,到開封后,被當作一截木頭似的抬進了監獄。


11月13日清晨,當劉少奇的衛士長再次來到他的身邊時,在監獄的地下室,劉少奇已經停止了呼吸。劉少奇的遺體上,蓋了床白床單,蓬亂的白髮有一尺多長,嘴和鼻子都變形了,下頜一片瘀血。衛士長小心地為劉少奇剪去過長的白髮,刮去長而稀疏的鬍鬚,穿上一套普通的衣服和鞋子。


劉少奇的火化單上填寫著:姓名:劉衛黃;職業:無業;死因:病死;簽的是他兒子劉源的名字。


歷史記下了這張劉少奇的火化單,單中的內容並不簡單,試分析如下:


A.「姓名:劉衛黃;」由劉少奇這個名字變為劉衛黃這個名字,正是劉少奇這一生的寫照,這裡的「黃」既代指黃色下流邪惡的東西,即共產邪靈附體的那一套所謂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邪理;又代指共產邪靈附體在人世間的代表人物之一的毛澤東。劉少奇這一生不就是幹的是宣揚共產邪靈附體的邪理,維護共產邪靈附體組織及其總頭子之一毛澤東的利益的邪惡之事嗎?


B.「職業:無業;」終其劉少奇這一生,他確實從來沒有一個人世間的正當職業。一個人世間的正當職業是在為社會,為別人,為家庭提供正當服務的同時,也為自己的生存創造了正常條件。而劉少奇這一生既沒有為社會,為別人,為家庭提供正當服務,又沒有為自己的生存創造正常的條件。他在共產邪靈附體的操控下,一生中,幹的是破壞正常的社會,家庭秩序,人類正常的生存條件的惡事,中國的流氓,尤其是大流氓,一般都是無正當職業的,共產邪靈附體的流氓本性在劉少奇這裡也是暴露無遺的。


C.「死因:病死;」要說劉少奇的死因,從根本上講,是被共產邪靈附體害死的,所以,「死因:病死;」這一條是要掩蓋共產邪靈附體的罪惡的,是用來騙人的。


D.「簽的是他兒子劉源的名字。」當一個人被共產邪靈附體害死之後,最後與之有連繫的往往是與他有血緣關係的人,邪靈不附體時,人性可能會復甦,可是,這一切,對於劉少奇來說己經沒什麼意義了。它只是提醒後人,趕快退出共產邪靈附體的共產黨,共青團,少先隊組織,擺脫共產邪靈附體的操控,才可能有美好的未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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